天色渐暗,极星早已闪耀东方。狂风卷着夏晚的生机扑面而来。
独自站在村口,望着数十步外的草屋中泛着点点的烛光,随着暗风忽明忽暗的闪动,似乎是与烟囱冒出的灰烟遥相弄舞。不禁让人忘却身逢乱世和将要到来的迺城之战,感到一阵向往与安逸,就像身在桃源一般。
“校尉,饭已经做好。另外,斥侯分队已回。”不知道孙璐璐是何时来到身后的,直到他开口才让我从向住中醒来。
两个时辰,军队纵马狂奔三十余里,到达这个无名小村外。
“走。”我跨步走到前头,身上的甲叶与脚上的战靴发出沙沙的响声。这是我第一次穿盔甲。重重的盔甲穿在身上,让自己感到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军人。
刚从张庄带兵出来时,身体素质不是太好,穿上盔甲就走不了几步路。经过这几天的血战与磨练,身体素质顿然比前些天好了很多。可还是觉着有些沉重。
没走几步,就听到高亢激昂的大合唱歌声传来。我停步转头望着孙璐璐。
孙璐璐见我盯着他,拱手作礼。这是“请”的意思。
我不禁向前加快脚步,盔甲发出的磨擦声就更响了。几乎是步步踏声而行。
歌声渐渐清晰,依稀可辨出歌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是《秦风?无衣》!我不禁想到。
相传秦襄公护周平王东迁,并受王命攻打犬戎。路上秦军因久战而士气低落。随军长史便创作了这首战歌,让秦军战士相互传唱,结果士气高涨,终于击溃了犬戎。从而秦被周平王封为诸侯国,踏上了诸侯争霸的道路。
我驻足细听,歌声慷慨雄壮,充满爱国热情。这首诗早在高一时就会背诵,于是就跟着骑士们的拍子用在KTV里训练出来的男高音唱了起来。随着我的前行,惹来越来越多的士兵回头张望。
只见他们围坐在一个个火堆旁,脸上挂着鲜有的笑容。见我过来,不禁肃然站起。一同唱这《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曲唱罢,士气激昂,欢呼声雀起。
“各位屯骑营的弟兄。黄巾叛军扰我安宁生活,杀我大汉子民,夺我肥沃土地,乱我大汉江山。我们能容得了他们否?”我高声问道。
“不容!”
“容是不容?”
“不容!”
“各位不愧是我大汉的精锐骑兵。什么鸟越骑营,只知道蜗在蓟县当缩头乌龟,他妈的屁精锐!”我的骂声引来一阵轰笑。
“各位知道我们此去的目的吧。”
“攻下迺城!”一个胆大的士兵说道。
“不错。可你们知道我们面对的叛军是多少吗?”
众骑士议论纷纷,就是说不出来。看来是各部司马为了不影响士气,没有下传这个消息。
“迺城的叛军目前还不知道数量,但是总不会少于一万。”我将右手前举,伸出食指。
听了我的话,下面又议论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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