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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迁都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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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最大的变数就是屈景昭三大公族,他们三族手下有十万私兵,这也是熊元迁都巨阳的一个原因。

    一旦三族站在封君贵族的那一边,封君贵族手下的私军汇合在一起,再加上屈景昭三族的势力,在兵力上能达到三十万,比熊元现在掌握的实力还要稍微强一些。

    这样一来封君贵族们起兵的可能性就很大了,毕竟熊元没把握能够完胜封君贵族,这个时候巨阳城高大的城墙就用的上了。

    这也是熊元留下五万正军交给荀况,让他控制住陈郢城中的屈景昭三族势力以及在陈郢的封君贵族的原因。

    尽管如此熊元也不能保证屈景昭三族一定支持他,毕竟三族势力庞大,不止是陈郢城,各地都有三族势力,而且根深蒂固,盘综错节,因此控制陈郢城中的三族势力并不代表控制了三族。

    至于荀况,熊元所带领的申息之师比其他军队,晚出发了一个月,正是熊元和荀况在安排这件事。

    思及荀况刚到陈郢时,熊元特意乔装打扮,带着赵施一起前去相会,当天熊元与荀况探讨了两个时辰。

    荀况学识渊博,熊元与其讨论甚为钦佩,熊元也凭着超前两千多年的见识,成功的折服了荀况。

    熊元向荀况请教治国之道,改革之法。

    “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荀子向熊元推荐了他的这一观点,这一观点讲求礼法并举、王霸统一。

    荀况认为“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成相》)“礼以定伦”,法能“定分”,二者可以相互为用。只是法的特点表现为通过赏罚来维护等级秩序。

    同时也认为礼高于法,礼为法之大本。只讲法治,不讲礼治,百姓只是畏惧刑罚,一有机会仍会作乱。他把“法治”称为“暴察之威”,“礼治”称作“道德之威”。法治至其极也不过为“霸”,而不能成“王”。

    如果以礼义为本,则法治就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了“故礼及身而行修,义及国而政明,能以礼挟而贵名白,天下愿,会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致士》)。

    荀况以为,礼义是立法的精神,如果人们爱好礼义,其行为就会自然合法,甚至不用刑罚,百姓也能自然为善。

    这和两千多年后重视道德和法律共同约束人性的理念是相通的,熊元很是认同这种观点。

    当即熊元就和荀况达成了共识,随后熊元也述说了自己对封君贵族的掌控力过低,封君贵族势力庞大,盘根错节,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实行这种治国理念,同时也将自己的计划说给了荀况。

    荀况初入楚就受到这样的信任和礼遇,思及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游学各国均不被重视,即使自己母国赵国也没有如此礼遇,当下就重新燃起了要一展抱负,治国平天下的决心。

    而熊元果断的将陈郢的事交给了荀况,熊元虽然交给了荀况,但是并不是很放心,毕竟荀况虽然学识渊博,但是政治斗争的经验太少了,只是在齐国当过稷下学宫的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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