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秦攥了攥拳头,感受着流淌在身体之中那澎湃的力量,这一刻,他百感交集。
喜的是,这份知识是真的,他有可能会成为继工业革命之后,下一个改变地球历史进程的人,人类像植物一样吸收阳光,光是这一点,就绝对不会比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的成就低到哪去,在这期间,他感觉自己可以满足自己任何的愿望,欲望,奢望,梦想,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有理由不激动。
但是,他却也有些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一切是他用再也,或者说很长一段时间无法见到父母作为代价,他甚至不清楚是否还有机会见到自己的父母,终究,在他足够强大的那一天到来之前,他没有借口去往中国见一对失去了儿子的老人,而那对老人又能否等到他们已经变成了黑色皮肤的儿子归来呢?
没有为什么,就像是《阿甘正传》里的阿甘一样,精力充沛到无处发泄,心中又有一股说不出的憋闷的岑清秦就这么撒丫子向着部落外狂奔而去。
耳畔风声呼呼
眼前景色飞一般的向着他的两侧闪过
人生已经既然没法回头,那我所能做的就是一直往前走
不知道跑了多久,当岑清秦忽然从那种心无旁骛的奔跑中回过神的时候,他突然就这么想通了。
然后,他缓缓的停了下来.
噗通!
体力几乎消耗殆尽的他倒在了荒野里,汗水,泪水,交织混合从他的眼角滑落,但他却感觉前所未有的舒服。
明心见性,念头通达,有些时候,当一个人铁了心钻一个牛角尖,所产生的后果真是可怕至极,岑清秦不清楚,倘若自己没有想明白,他是不是会一直这样的跑下去,一直到累死?
“还是说,这就是中国道教佛教里曾经提及过的心境低于力境,从而产生了所谓的心魔?”
“随它去吧.”
许久,岑清秦轻笑了几声,似乎随着这笑声,所有的烦恼忧愁统统也都随风而散
“然后.”
岑清秦就不由的傻愣在了那里,因为他发现东方的天空已然有些微微泛白,他竟然不知不觉在荒野里狂奔了小半个黑夜,纵然他精通在荒野里分辨方向,不会像看板妹一样傻傻的迷路,但是他却要继续花费同样的时间才能回自己的部落。而且他必须要跟来的时候一样狂奔才行,否则的话,估计这个时间会被延伸到一天,甚至是两天.
而对于一个原始部落来说,如果他们的酋长突然失踪了一天,两天,恐怕距离大乱也就不远了。
“妈个蛋。”
有些懊恼的岑清秦缓缓从荒野里坐了起来。
“以后可不能再这么的任性了。”
“啪!啪!啪!”
“喔~~~”
忽的,荒野里先是响起一连串清脆的枪声,紧随而来的是一只大象的哀嚎声,想都没用想,岑清秦就知道,自己是碰到了偷猎者了,一群同样横行在荒野里的人,或者说是亡命之徒更加的贴切,他们专门猎杀非洲草原里一切珍惜珍贵的生物,然后获得它们的毛皮,骨骼,牙齿,拿出去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