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洛一路上以最快的轻功,终于在响午之前赶到了最近的乡镇。
第一件要事不是去吃饭,而是跑到乡镇上的马市,去挑选一匹能赶路的好马。
进了马市,对比之下林洛的穿着略显土气,不过配合腰间的那柄长剑,倒也相得益彰,给人一种落魄剑客的形象。这身打扮倒也充分融入了当地民风,没有引起一丝怀疑。
“这位客官,我的马好啊!看这鬃毛,这脚力,绝对的日行八百的宝驹!”
“客官来我这里,我这马可是从北蛮契丹人那里弄来的,绝对的烈马!”
林洛一走进马市,就被好几位马商簇拥起来推销自己的马。
林洛被这左一言又一语弄得脑袋都大了,最后从怀里掏出剩下的钱道:“我这里只有二两六百文钱,能买否?”
此言一出,围在身边拽扯多言的人都噤了声,讪讪而去,继续吆喝找新客人介绍。
这下林洛耳边清静,不过这些马商的态度也缺缺,知道他是个没钱的主儿,谁还愿意多费口舌。
“快走快走,我这里的宝驹最少都五两银子,没钱看什么看!”一个个极其不耐烦的样子。
要说这二两钱的确太少,这年轻力壮的马至少都在四两银子以上,更别提动辄十两银子的真正的千里骏马了。不过让林洛称奇的是,中山国虽与赵国接壤,可两地的马如同黄河两岸的柑橘,一方甜而大,一方涩而小。这中山国的马驹,明显身段比赵国的马,都大了一号。
而且靠近马掌的小腿,粗壮有力,长有长长的毛须,有一种力量爆发,猛烈难驯的美感。
看到这马,直接让林洛想到在塞外骑马,腰别弯刀的契丹、匈奴人,那当真是嗜血!
绕了一圈下来,还真没人愿意给林洛这“土鳖”介绍马,林洛在寻思着要不要出城找找生机淘淘钱的时候,被一个满脸胡渣的男子叫住,乍一看还好,仔细一瞧,这马商胡渣上还粘着吃剩下的馍馍渣滓,鼻孔一圈也是黑的。
这胡渣男子颇为神秘,将林洛拉在一旁道:“这点钱,没人愿意卖给你马吧?”
林洛点点头道:“难道你卖?我全身上下可就二两银子啊!”
胡渣男子表情纠结的盯着林洛瞧了三息,道:“我刚听见了,明明是二两六百文!”
林洛无奈的点了点头,看来这邋遢马商盯他很久了,否则怎么可能知道他有二两六百文钱,这话还是一炷香前他刚来的时候才说的。
“你怎么这么清楚我身上的钱?看来你也一早就盯上我了吧?”林洛不拐弯抹角,倒也几分豪爽。
邋遢马商讪讪笑了笑道:“那是!不过我的马没他们好,拥上去根本抢不到什么生意。结果没想到你也是个穷货,我这里有几匹马,你看看若是接受,二两六百文钱卖你!”
林洛听着这话只想笑,要搁在赵国,客主双方这么说话,落了人家面子,不得大打出手才怪。而在这中山国,似乎大家说话都是这等粗犷。尤其是有钱就把你当爷,没钱甩你一脸,根本不鸟你是不是会武功。能在马市混下去的,那个手上没一两手?
林洛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去看看到底是什么马。
“成,你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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