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然而,洪凯山就曾遭遇过这种情况。这还算是好的,想当年他还是新兵的时候,连枪都没有,只能从周边捡起一块称手的石头,就冲上了战场。后来,他的第一把枪就是杀敌后缴获的。
他在战场的十五年,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
杀人、舔包、睡觉。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盯上了这帮混混身上的装备。
链锤所过之处,专攻人的要害。
杀人,对洪凯山来说轻而易举。不让他杀人,反而更难。
三下五除二干掉三个混混后,他顺手捡起那两把冲锋枪,对着剩下的十五人就是一阵疯狂扫射。
这一切来得如此突兀,那些人猝不及防,毫无还手之力,只能狼狈地向一旁躲闪,或趴在地上,或藏身于墓碑之后。
冲锋枪之所以名为“冲锋枪”,就是因为它是为冲锋而生。
纵使此刻敌众我寡,处于下风,但两军对垒,气势上绝不能示弱。
洪凯山勇往直前,冲锋陷阵,直到将一梭子子弹打完,才扔掉两把冲锋枪,向右一个翻滚,藏匿于附近的绿化带中。之所以扔掉冲锋枪,是为了减轻负重,方便行动。本来单手使用冲锋枪,准头就欠佳,而且冲锋枪重量较大,不利于快速移动,所以在打完子弹后,果断舍弃。
枪声戛然而止,众人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查看情况。然而,就是这一举动,让其中几人“有幸”获得了洪凯山亲自“赏赐”的子弹一枚,外加“一命呜呼”的尊享套餐。
洪凯山在战场上都能进退自如,如入无人之境,如今对付这几个不入流的小混混,简直是易如反掌。
全程仅三分钟,十八个全副武装的地痞流氓,在洪凯山的手下也未能撑过三分钟。
至于那个头目,是他故意留到最后的。此时的头目,正单手艰难地向上攀爬,因为他全身上下,只有这一个部位还能动。他的其余手脚,都已被洪凯山打断。此刻的他,只能凭借那微弱的意志力,苦苦支撑。
求生的欲望在这一刻如火山般喷涌,但却无法改变任何结局。
洪凯山来到他的面前,质问道:“搞不懂啊!你曾经有过活命的机会,为何要回来送死呢?难道就是为了那微不足道的面子?”
“你这杂种!”那人怒声呵斥,声音震耳欲聋。
洪凯山折断了他仅剩的那只手臂,惨叫声在公墓中回荡,令人毛骨悚然。
“别废话!说出幕后主使是谁?我可以让你死得轻松些。”
“老子一人做事一人当!少在这里胡言乱语!有本事你就给老子一枪!”
“呵!还挺硬气!你一个人能成事?我看起来像傻瓜吗?看看你们的精良装备,这可不是附近的普通武器店能搞到的。而且价格不菲,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这个小混混能有这能耐?”
“我……我……”头目突然间没了声音。洪凯山顿感不妙,急忙掰开他的嘴查看,一股刺鼻的氰化钾味道扑面而来。
氰化钾毒性极强,稍有摄入便可能致人死地。
洪凯山立刻想要施救,然而,一声沉闷的枪响从身后传来,不偏不倚地打在那名混混的脑门上。
洪凯山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着黑色西装的男子站在那里,而这男子他竟然还见过。胡小婷则惊慌失措地站在一旁,吓得不敢吱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