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代令名,我等身为臣子的,本当辅佐圣主,你...怎么,这样的政令如何能够行得?否则的话,百官、外吏皆不可为矣。"
阎敬铭一皱眉,"老师的话,学生不敢苟同。明知其非,难道就不可匡正吗?"
"治大国若烹小鲜。匡正之法,本当缓缓图之,这样急功近利,"周祖培欲言又止,事关皇帝,不可语出不敬,便换了个语气,"开百姓告官的恶例之门,岂不是重蹈武后朝的旧辙吗?"说着重重的叹了口气,一副痛心疾首的神情。
肃顺看这师弟两个有了意气模样,赶忙在一旁劝道,"芝老、丹初兄,不必如此。你等都是为了公事,若伤了师弟和气,就大可不必了。也伤了皇上的一片垂问老臣的圣心。我说,下面的,不是说,有新鲜之物要本官品尝吗?怎么,还没有好吗?"
给他一番插科打诨,周祖培收拾心情邀客入座,肃顺看看,桌子中间放着四个盘子,色彩纷呈,大异其趣,他也是其中行家,认真的看一看,分辨出来几个:绛紫色的是醉蟹;鲜艳如胭脂的是云南宣威火腿;淡黄色的是椒盐杏仁,还有一个色白如雪,平滑软腻,做片状的,看不出来是什么,不会是粉皮吧?他心里想着。
下人烫了酒,是上好的茅台——还是临近新年,皇上御赐的——他自己极少喝酒,贵省进贡上来的茅台酒,都给他用来赏赐下面的大臣了,打开酒壶,酱香扑鼻,给几个人满上。周祖培用手一指,笑呵呵的说道:"雨亭兄,久闻你精通饮馔,且尝尝看,可知道是什么吗?"
肃顺也不客气,伸出筷子去夹,孰料滑滑溜溜,根本夹不上来,"改用调羹吧。"
取来调羹,舀起一匙,放在面前,肃顺低头闻闻,"似乎是海味?"
"这叫荤粉皮。"周祖培笑着说道,"要蘸作料吃的。"
荤粉皮何能算是盛馔?肃顺心中奇怪,再看盘子中放着的是用香油调和的姜末,也不知道'荤';在何处?蘸了一点送进嘴里,入口方知:"这是裙边啊?"
"味道如何?"
"嗯,清腴无比!"肃顺咽下荤粉皮,又舀了一匙:"这样子吃裙边,还是第一次。"
"我也只是吃过两三次,做法倒没有什么诀窍,不过只是材料要好。"
原来,裙边就是甲鱼,江南人称鳖为甲鱼,抓来宰杀洗净之后,入锅微煮,然后剔取裙边,用小镊子将上面的一层黑翳镊去,上笼屉蒸熟,拌上作料,即可上桌。做法实在没有什么了不起,不过只是这么一碟,就要用到好几只甲鱼——一器之费抵得上平常人家十数日之粮,就显得很珍贵了。
肃顺拱手一笑:"人言不是三代为官,不知穿衣吃放。实在是讲究不尽啊!"
阎敬铭却没有他们这么讲究,他自幼家贫,兄弟众多,用餐之际便如饿狼扑食一般,入朝为官,只等饕餮的吃相不知道惹了多少人的笑话,故而一面听两个人说话,一面就没有停过筷子,风卷残云一般,吃得肚皮溜圆儿。放下酒杯说道,"老师,此事真的就做不得吗?便不提皇上一番整肃吏治的圣意拳拳,只是看在肃大人的面子上,也请老师提点一二吧?"
周祖培一愣,"怎么和肃大人又有什么关系了吗?"
"皇上说,此事若是做不成、做不好的话,就让肃大人...自我了断,也省得皇上看了他堵心的慌!"
周祖培呆了片刻,沉重的摇摇头,"此事太难,太难!这天底下的官,好得不多、坏的也不多,最多的是那些不好不坏的官。要说他们贪墨,并以此治罪的话,只怕人人难逃公道。可又有些人,贪墨归贪墨,办事归办事——像这样的人,若只是为了治下被其处置过的百姓的一纸诉状,即行罢官去职,换来一个鱼肉百姓的官,不更是伤了皇上一番爱民之心了吗?"
"那若是能够将章程中的细则分理清楚,官员犯了那些过错需去职,那些毋须呢?"
"也不行。法令虽好,终须官员来执行,彼此之间或为友朋,或为懿亲,或为同乡、同年。彼此照应,大的说成小的,小的说成没有。天下如此之大,难道还能一一核实清楚吗?又或者彼此有仇怨在身,借机报复,小的说成大的;原本无过,或者过错很小,最后却落得个去职的下场,岂不让人寒心?"
阎敬铭和肃顺同时停著,眉毛纷纷皱起,"要是这样说来的话,此事就万难进行了?"
周祖培本想点头称是,转念一想,此事料理不清,不但肃顺难得保全,只怕自己唯一的一条复起之路也要给自己堵死了!这样想来的话,皇上命阎敬铭到自己这里来问计,似乎也是给自己出了一道难题,解不开的话,一切休提;能够解得开,而且解得好,则圣心欣悦,自己也可以重入庙堂了!
一念至此,他说道,"此事啊,容老夫再多想想,总要让皇上整肃吏治,还百姓一片清朗太平的圣心落到实处才是我等的本分!容我...再想想吧?"
送走了肃顺和阎敬铭,周祖培看看天色,时候已经不早,有心让人拿自己的名帖去把赵光请来,一来时候太晚,二来皇上圣意若何未辩其详,太多的人知道消息,于己不利,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自己走进书房,翻找出《大清律》,细细疏爬。他也真不愧是宦海沉浮多年的,揣摩上意,有独到之功。他知道,民告官名为恶例,实际上若是真能够操作得人的话,实在是无上善法!
新法一旦推行下去,百姓呈诉的案子,几乎全是那些邻里殴斗、田产买卖之类的细故!这倒并不是说刑名案子就不会出差错,不过清朝刑名案子,从上至下有着非常严密的审核制度,特别是轰动一方的盗案、杀人案,刑部这边总是要将案子的所有卷宗统统调往京中,认真梳理,确认没有遗漏,方可定谳。
即使如此,勾决的时候,还是要分为四种情况,第一种是情实,这是全然没有其他任何因素,旨到斩决的;第二、第三是缓决、可矜,一般是指案中的从犯,或者察查案情,发现有迫不得已,可资矜怜的;最后一种是留养,这是指犯人为独子,家中有老亲,年在七十岁以上的;或者节妇,守节二十年以上,只靠这个孩子的。都可以报请留养。
处置也是各有不同,第二、第三是仍旧关在监狱中一段时间;最后一种是打一顿板子,枷号两个月,便即释放。除了第一种,其他的三种,都等于是给犯人留一线生机。
因为朝廷有了这样实事求是的作风,地方上也很少有官员敢于草菅人命——像咸丰二年山东的崔荆南的案子,咸丰三年在湖北省出的王树汶的案子,只能算是极少数的特例。而且从这两件案子本身的结果来看,也可见朝廷对于刑名之课的重视程度——故此,周祖培有这样的信心。
而所谓细故,则是一些民间呈讼官司,不外乎姻缘不和、赋税追比、邻里殴斗,经济往来,大多都是案情微小,却极关民生的。偏偏这样的案子,一个处置不好,很容易造成官民彼此的仇视。
这样的案子,审理不出县府两级衙门,大多都是随到随审,考验的是县大老爷的律法纯熟和民情通晓程度,审理得好的,两造携手下堂而去,彼此还不伤和气;断得不公的,准有一方怨气满怀,口出不逊——既伤了民心,大老爷还会失面子。
至于民间所谓的'告御状';,周祖培并不担心会有这样的情事出现,自从道光二十六年,他入职刑左以来,还不曾出现过一件告御状的案子,可以暂时忽略不计。倒是这些细故引发的'陈告词讼';,却是很让人伤脑筋的。
认真的翻查了一会儿《大清律》于呈告的详情,周祖培打了个哈欠,揉揉眼睛,合上卷帙,吹熄了蜡烛,回房休息。(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