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一曲演唱,受到了吹捧,结果还没听过瘾的众人他考虑了下后便开始摆烂,当然,也没有烂到什么地步,也就不好不坏那种,最后在一干人询问中几乎脱了一层皮才得以逃脱,而这个时候则可以去ktv固定的地方弄东西吃了。
萧凌云和曾妮妮端着盘子去选吃的东西,和其吃了点东西后,曾妮妮说房间里太闷热想出去走走,萧凌云于是和他一起去大街上散步了。
此时已然是凌晨一点多了,大街上除却那昏暗的路灯外,已然是黑漆漆的一片,虽然正值夏天,可是夜风袭袭,边上的曾妮妮不由感到了一丝冷意。
萧凌云不禁感叹为什么自己美人相伴时却没有电视剧中那样的男主角一样好命,会有一件外套给美人披上以夺芳心呢?他自然不可能脱掉身上的t恤披在曾妮妮的身上,在~“要不进里去喝点汤暖暖身。”
其实在ktv里二人也没吃多少,那里是自助餐,好吃的东西选的人就多,别说曾妮妮不想去挤,就是萧凌云也不想去挤,不好吃的东西嘛,自然不怎么会吃,所以也就随意填了点肚子,曾妮妮在听到萧凌云这个建议自然就点头同意。
还没有进那卖夜宵的帐蓬里,一个高大的身影就从里面朝萧凌云和曾妮妮二人这边三步化作两步的行了过来,这是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小哥,添油加醋点讲就是虎背熊腰,长相颇为不俗,他边大跨步走来边嚷嚷道:“妮妮。”并在萧凌云还没有意识过来时抓住了曾妮妮的双手。
曾妮妮看着满脸酒气的来人,道:“明航,你醉了。”
这人叫傅明航,之前杜艳丽第二次叫人来扁曾妮妮时,就是他率几个哥们把人赶跑的,而他也受了几处伤。和一般英雄救美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和曾妮妮因此次邂逅而产生一段浪漫的爱情,并不是他不喜欢曾妮妮,事实上他非常喜欢,他甚至为此还和女朋友分手了。
以傅明航的条件来说,他的确是女人心中地白马王子,他高大帅气,性格活泼健康,为人仗义。而且他老爸还是一大公司老板,换句话来说就是年少多金,这样的男人是打灯笼也难找出来的,可是现实往往就是很残酷,曾妮妮只是把高大帅气的傅明航当朋友,并没有和他来一段浪漫的爱情。
其实这里也有些原因,那就是傅明航的前任女友还是对其没死心。曾和曾妮妮谈过,曾妮妮当时就坦言她和傅明航只是朋友。有这个在前,自然不可能有发展的。
而这就让陷入情河的傅明航极为痛苦而深深不能自拨。
他和寝室的哥们在这吃东西喝酒。整个人喝地醉薰薰的,突然看见外面曾妮妮走了过来,一时激动就迎了上来。
傅明航的确是醉了,他看着曾妮妮那美丽的脸庞。道:“妮妮,我没醉,我爱你,我真的爱你。”说着就朝曾妮妮吻去。
“难怪那么多酒后生米煮成熟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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