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的弟弟是个笨家伙。他印了很多自家产品的图册,一个一个厂家地跑,给别人介绍自己的产品,介绍自己的设计理念,做这样的笨功夫,才得到了别人的认可。别人觉得他是很认真的——可能也有点看在他是混血儿、又背靠‘艾玛寺’的份上,谁知道呢?反正,他在欧洲跑了三年才得到了厂家的认可。”修斯盯着金兰殊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所以,这跟我没关系,和傲鹰也没关系。是他自己下的笨功夫。”
金兰殊不觉讶异:“你……说的是真的么?”
“是真的。”修斯答,“就是这样子。方法我也告诉你了,你也可以试试看。”
金兰殊可不想这样尝试。
为了丝绸跑三年?跟个销售外勤一样抱着图册跑工厂?这样是图什么呢?
而且,就算得到了这些丝绸又怎样?又不是免费的!还死贵死贵。说起来,上苑春还在亏损呢!
真是傻子。
金兰殊微微摇头,说:“你的弟弟和你的性格可真不一样。”
“当然,”修斯答,“和你一样,我是一个理性的商人。”
金兰殊微笑:“那你肯定觉得你弟弟这样很傻了?”
“也不会,”修斯笑笑,“我觉得这样挺可爱的。”
金兰殊也算是放弃了采取世界顶级的丝绸了。
“要支持国货!”金兰殊教育了黄老热,变回本部。但他将黄老热扔在了吴郡,叫他好好考察,没有想到解决方案之前不准回本部。
宋风时也看到黄老热有点支撑不住了,才去工坊找程锦。
“怎么样?”宋风时在一个空旷的休息室找到了独自小憩的程锦,“最近还好吗?”
程锦原本在休息室里瘫沙发上的,看到宋风时,立即挺直了腰板,站起来了:“宋总……”
“你准备好见金总了没?”宋风时带笑问道。
程锦却有些畏畏缩缩的:“我又有点怕了。”
“你怕什么?”宋风时没好气地说,“金总又不吃人。”
程锦却说:“我昨天听到黄总说,金总很讨厌刘易斯。”
“刘易斯?”宋风时一怔,“这和他有什么相干?”
程锦却答:“我原本是在上苑春工作的。”
宋风时有些意外,说:“那你为什么不在上苑春呆下去?”
程锦便坦白回答:“因为那边设计师一箩筐的,设计风格也已经定型了,更没有让我做设计的空间了。我想做国风、传统刺绣,那么洋品牌是不能考虑了,新的国风品牌选择也不多,便来了这儿了。”
这说得,好像是别的地方都人才济济,只有这儿人才凋敝,程锦才来撞运气的。
宋风时笑道:“你真的很不会说话。”
程锦更胆怯了:“那我还是听黄总的,别去金总面前现眼才好呢。”
宋风时摇头,说:“没关系,你去到金总面前,大声讲刘易斯的坏话便可。”
程锦一怔:“讲刘易斯坏话便可?”
宋风时笑笑,说:“对的,你先讲刘易斯坏话,让金总高兴高兴,之后他就会愿意听你的设计理念了。”
程锦原本还不是太相信的。程锦又道:“可是,我也想不出来刘易斯怎么不好。我只是工坊下的一个裁缝,实在很少接触刘易斯,偶尔见面了,刘易斯也是很和气的。”程锦原本就是与人为善的类型,遇到像刘易斯这种有财有貌的美男子,程锦真的想不到人家有什么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