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太夸张了,竟然是一套黑白相间的女仆装,这不是明摆着羞辱人吗?若兰走在大街上,越想越生气,昨晚因为洛非让床而产生的那点好感顿时消耗的一干二净。
洛非也不在意,不要最好,省钱了。
有了合适的衣服,洛非下一站来到一家武器装备店,开始寻找合适的武器。洛非以前是用剑的,因此他第一眼就相中了一把银白色的细刺剑,剑身三尺三寸,重三斤二两,蛇皮剑鞘,煞是好看。
可惜,洛非的力气太大了,他本想在树桩上试一试细刺剑的锋利程度,没想到轻轻一挥,树桩没砍断,细刺剑却断成三节,白白损失了十五个金币。
细刺剑不行,那骑士剑呢?洛非找了一把骑士剑,拿在手里还是轻飘飘的。双手大剑,厚背钢刀,猎熊钢叉,精钢铁枪……一路试验下来,最后把装备店中做广告用的一柄七十斤重的战枪也试验过了,结果只有一个——太轻了。
洛非如今拥有了龙力,随便一用力就能举起上千斤的东西,堪比狂化战士,一般的武器的确不趁手。
洛非在武器装备店内大发神威,店老板在目瞪口呆之余,也在想尽一切办法留住这个看似很有钱的客人:“先生,本店是前店后场,是百年老店,首席工匠是矮人族的冶金大师霍克。我们完全可以按照你提出的要求定做一件够分量的武器。”
“什么矮人大师霍克,是大胡子霍克吧?”八年前洛非在这一带混过,知道这家店的底细,他们对外宣称的矮人大师霍克,其实是一个得了侏儒症的本地人。
“呃,现在不是大胡子霍克,是他儿子小霍克,也是个侏儒。”店老板尴尬的笑了笑:“既然先生对本店的历史有所了解,那就更好办了。虽然小霍克今年才三十多岁,但是锻造技术比他老爹还好,绝对能保证质量。”
“也只能这样了。”洛非失望的点点头:“那就定做一把剑,用最好的钢铁,要一百八十斤。”
“一百八十斤?”店老板只咂舌:“先生,这么重的剑恐怕不太好用。我建议你定做一把战斧,重量集中在一点,攻击力更强。”
斧子也好,宝剑也罢,都是用来装门面的,反正洛非都不太会用。洛非考虑了一会儿,认为手持一把战斧的确更威猛,传说中的战神休达不就是用战斧的吗?
因此洛非点头同意,商定了订金和交货日期,就离开了装备店。
最后一项采购任务是马车,大人物都有代步工具,洛非自然不会忘记。虽然洛非开始的时候倾向于买马,可是担心自己骑术不精,会从马上掉下来丢脸。
山里的马车都很破旧,样子也很寒酸,洛非转了大半天,终于从镇长遗孀手里将镇长的马车买了过来。这是一辆双驾马车,有一个木质的车棚,上面蒙着小牛皮,还有一块铜质的标记,算是库奇镇最豪华的马车了。
一通采购下来,时间已经到了傍晚。尽管洛非善于砍价还价,尽管他出手的时机恰到好处,采购这些东西也花了五百五十枚金币,这还不算六十枚金币的战斧尾款。
洛非计算了一下,心疼的直搓手:“当英雄真不容易啊,最简单的行头就用了六百多枚金币,足够一个普通家庭十多年的开支了。”
有了马车,若兰荣幸的从女奴升级为女仆兼马车夫。
“车夫和奴隶有什么区别?”若兰心中泛起一丝希望:要是能恢复自由就好了。
“没什么区别,还是奴隶。”洛非随口回答,他还在为巨额开支而苦恼:“今天花钱太多了,晚饭节省开支,咱俩就吃一碗面条吧。”
“你这个恶棍!”若兰气的直跺脚。
“恶棍怎么了,我可是救了你的命,给你吃面条的恶棍。”洛非纵身跳上马车,把鞭子递给若兰命令道:“车夫,送本主人去那家面馆用餐。”
“就街对面那家?才十多米,走过去不就得了?”若兰从来没赶过马车,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有车不坐,你当我傻瓜啊?”洛非骄傲的靠在软垫上:“舒服啊,做有钱人真好!”
若兰无可奈何,扬鞭打马,心里嘀咕道:“真不知道你傻还是我傻,有上下车的功夫,早走到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