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文字,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的触人心灵。
浓浓的熟悉感再次涌上了我的心头,我轻轻地用颤抖的手指抓住了信纸的边缘,拿了三次,才把它拿起。
薇薇好像向来就都喜欢玩这一套,她总喜欢做留下书签,信封或者书页之类物件的事,这似乎是她的习惯,她总是喜欢像个出题者一般给关心她的人留下谜题,让别人去猜她内心深处的秘密,当初在青铜树是如此,这一次,也是一样。
看着信纸上淡淡的纤美字迹,我的脸部肌肉开始不受我控制地挛抽起来。
“哥,我想你找不到我的时候,一定回到这里来的。所以我准备了这封信,特地留给你。对不起,我总是那么任性,老是做这种事,是不是让你很困扰?如果是这样,我真的只能说对不起了,除此之外,我好像也没有别的办法。
“哥,不知不觉已经六天了呢。六天的约会,我真的好满足,好开心,开心得像是要化掉一样。感觉就像几辈子的愿望都实现了。哥,其实我撒了个小谎,对你说一天就是一年,但其实吧,我是把每一天都看成十年在算的,所以每一分,每一秒,对我来说,都非常漫长。能每天和哥在一起,像真正的情侣一样,吃饭做菜、逛街游玩,看电影、逛海洋馆,每天都过得那么开心和充足,我感觉就像在做梦一样。当初要和哥一起度过一生的心愿,好像也已经满足了呢,我没有什么遗憾啦。
“哥,以前我总是鼓励你去做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让全世界的人都膜拜和敬仰你,可是现在我明白了,我真正要的,不是那个被全世界人捧着的英雄,我要的,只是一个能够陪在我身边给我讲故事的人。”
“所以,哥,你不用再为了复活我再辛辛苦苦地满世界找神兽,再去冒那么大的险了,那样既折腾你自己,也会让喜欢你的人心疼的。我不想再看到你流血受伤了,我想别人也是吧。哥,脱下英雄的战袍,解甲归田吧,去水边林下,结庐而居,做个平凡的人,和自己喜欢的女孩一起度过一生,好吗?
“我的心愿已经满足了,我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的遗憾了,所以,就让我静悄悄的走吧,就像从来没有来过那样。哥,我曾听人说起过,有一个一万小时定律,一个人,只要肯花费一万小时在任何一件事上,那他就一定可以成为天才,做成任何的事。所以,答应我,哥,用一万个小时去忘了我吧,然后去做一个平凡人,寻找你自己的幸福,不要再为我而活,更不要再做英雄了。”
“因为做英雄,真的很累的。”
“永远爱你的,vivi。”
我深深吸了口气,嘴角难以自制地露出了一丝苦笑,但是这一丝苦笑迅速地蠕动起伏起来,变成了酸涩的颤抖,我的鼻腔里突然响起了一阵抽泣声,我强忍着情绪,缓缓地叠起薇薇的信,贴在胸口,窗外开始下雨,雨水连着花瓣打湿了玻璃窗,潮湿的世界里一切都仿佛发了霉。
我的胸口剧烈地浮动着,一种压抑不住的情绪在我的身体内汹涌激荡,我的鼻子是难以言喻的酸楚,颤抖的咽喉深处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断断续续的哽咽声,这哽咽声渐渐放大,最后终于再也忍不住,像是崩溃的堤坝般,将我的情绪如洪流般释放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