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行了,夏小溪也就懒得再去修。反正那时候已经在打包准备回家,想想,还是等回去再说吧。
考虑到找工作需要面试,买了一套职业装后,看见一件很适合穿着的漂亮毛线衣服。想想秋天的时候穿上成了一个时髦的潮人,忍俊不住,赶紧掏钱把它买了下来。然后,就剩下区区的几十块钱了。因此,买手机的事情也就搁置下来。回来后,一直用家里的座机联系,也觉得挺方便的,也就把买手机的事情忘到脑后去了。
现在随随便便的就接受洪文宇的礼物,好像有些不太合适。
“不要,我领了工资自己买,不过也就是晚几天的事。”这也太伤自尊了。虽然是囊中羞涩,可缺了银子却不能缺了自尊心。
“看你,倔脾气又上来了,要是真觉得不安那就等发了工资请客啊。”就像猜到夏小溪又会说什么一样,洪文宇赶紧强调:“如果觉得请一次不够,多请几次,请到达到手机钱数为止怎么样?”
“美死你!”
看着坚持的洪文宇,夏小溪放弃了争辩。转身指着一款简易的直板手机,向微笑看着他们的售货员说:“请你拿这款看看。”
“呵呵!怕我把你吃穷啊。”洪文宇指着另一款白色宽屏手机“小姐,不要那款,请拿这款。”完全我行我素。
看了下洪文宇所说的那款手机昂贵的价格,夏小溪的头立刻就大了。虽然这对洪文宇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的小钱,可在夏小溪的眼里,却是欠下很大的人情债。
洪文宇无视夏小溪瞪大的眼睛,径自在那挑着手机。
夏小溪只好妥协的站在一旁,看着洪文宇修长的手指灵巧的在手机按键上来回移动,心情慢慢地变得。
站在自己身旁的这个男生,这个自己一直喜欢的人,现在应该被叫做男人了吧,夏小溪心想。如果想要继续喜欢下去,像一辈子那样长,那就应该算是爱了吧。那他买手机送给我,算不算是他爱我的一种表现呢?可他并没有明示或者暗喻自己做他的女朋友,那我收他给我买的手机,是不是就名不正言不顺呢?
百无聊赖中,夏小溪不禁打量起洪文宇来。今天的洪文宇穿着一套深灰色的西装,敞开的西装里边,是一件纯黑的衬衣。脸上的线条棱角分明,饱满的额头,挺直的鼻子,削薄的嘴唇。刚毅精明的神态里带着少许的冷酷。还有那让夏小溪深感意外挺拔的身高。
在夏小溪的记忆里,洪文宇的个子一直都比自己略矮,这也成了过往两人口角时夏小溪用来攻击洪文宇的利器。且不说洪文宇身上其它方面的变化,就单拿洪文宇182的身高来说,所谓的女大十八变,改个性别,放在洪文宇身上也是丝毫不逊色嘛。洪文宇已经从小时候的男孩蜕变成了现在的男人。脸上原本柔和的线条被棱角分明的刚毅替代;文质彬彬的气质也被换上了一脸的精明;帅得有点离谱的相貌给人以一种不真实感。
和现在的洪文宇比,夏小溪对于小时候的洪文宇更加的熟悉。虽然现在的洪文宇相较于小时候,一样是头脑清楚、思维敏捷、支配欲强。与小时候的内敛不同的是,这些性格上地征,现在被无形地放大了数倍,更加张扬的在洪文宇身上体现出来。让夏小溪在这种霸气的气场下,先就举起了白旗。
夏小溪决定换一个角度思想,既然打定主意爱着这个男人,那接受手机这个身外之物,就让它顺其自然的变成甜蜜的事情好了。随他吧,断然拒绝太突兀了,好像在自己和他之间画了条鸿沟。明明自己爱着他,搞不好他接到的讯息却是把他给推开,到时候事情往自己不愿意看到的方向发展,会令自己追悔莫及。
这么一想,心里的小纠结立刻就舒缓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