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话中,洛一明只是简单的说了一下,当罗欣听到洛一明的想法之后,她整个人也打了一个激灵。
说起来,离开芒果台,罗欣能选择的路只有两条,一是跳槽到其他公司,一是自己自立门户。
跳槽其他电视台并没有芒果台在电视圈的显赫地位,别人看在眼里,也会觉得自己走了下坡路。
而罗欣更期待的是,则是自立门户,开独立的工作室。
开公司,并不是一件小事,而自己擅长的制作综艺,这些年因为都是跑节目运营,管理的事情,在创新上边,还真的颗粒无收。
没有新节目,支起来一个摊子,那也只能是喝西北风。
但洛一明在电话里的话,他说想要和自己开工作室,就把中国好声音这档综艺打造出来,跟芒果PK,这让罗欣一下子振奋不已。
综艺节目,洛一明的能力罗欣是最了解的,不管洛一明这个工作室的收益如何分配,至少,能够从芒果台出来,开个人工作室,这就是一个成功的跳跃。
两人约在了长唦一个茶餐厅见面,罗欣带来了当初洛一明和芒果台签约的主持人合约。
罗欣对于合约中的条款最了解了,合同中对艺人的约束,违约的赔偿金,以及双方的责任都有最为清楚的解释。
这份合同是在去年十月份生效,合同期一年,是在今年的九月份终止。
合同中明确了洛一明所有的主持工作都要在芒果台展开,或者在芒果台的授权下,参与其他电视台或者通告的主持活动。
如果合约期未经芒果台允许,主持人接了其他主持工作,芒果台有权追究签约人责任。
而如果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解约,则要支付未尽合同期高达三十倍的违约金,洛一明现在离开的话,罗欣给洛一明算了下,至少要赔偿一百六十万。
一百六十万?
这特喵的绝对是霸王条款了。
洛一明这才仅仅签了一年,要是签五年,十年,那绝对赔偿数字在一千万往上了。
黑,真黑。
洛一明当初签约,就知道这娱乐圈的合约水深,所以小心翼翼。
他把罗欣喊来,也是让罗欣帮忙看看,合约中是否有什么破绽和空子可以钻。
罗欣是老江湖了,一些新人的合约,都是她过目的。
实际上,洛一明的这纸合同,还真的有疏漏的地方。
洛一明签的乃是主持人约,并不是艺人约,主持人约只限定了主持领域。
也就是说,没有限制洛一明主持人之外的其他人身自由。
比如洛一明可以去拍戏,可以去唱歌,包括可以去制作综艺节目。
而洛一明制作的综艺,假若不在芒果台播出,也就跳出了芒果台的那些限制。
两个把相关条款逐字解读,分析,罗欣还找了她律师方面的朋友,把合同中的相应条款给对方看。
获得的解释均是,洛一明的主持活动被限制,合约期内只能在芒果台。但是其余的其他权利,都还是自由不受限制的。
“一明,这么说来,你完全可以制作自己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待得合同期满,就可以和芒果台解约。全身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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