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是个非常有心思的人,她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所以她是多么希望自己第二次没有看走眼,能找一个陪伴自己走完下半生的人。张帅就是她在这大千世界,人海茫茫中寻找的人,自从她第一眼认识张帅,她就认定此人就是自己要找的人。从认识到结婚,玲玲和张帅感情还是很好的,经常牵手出入顺德各大商场,各大影剧院。俩人从没有发生过任何的不偷快,常常是笑脸迎着太阳升起,笑声伴着太阳落下。街访邻居也都夸玲玲和张帅是天生的一双,地设的一对。可铃玲的哥哥嫂嫂却持反对意见,因为岁数不般配,俩人站在一起,一眼就看出来是夫老妻少。哥哥嫂嫂也曾问过玲玲和张帅,等张帅七十岁的时候,玲玲才五十多岁,你们觉得这老夫少妻般配吗?当时玲玲回答的非常干脆“非张帅不嫁!”张帅看着眼前比自己小十三岁的玲玲,心里也曾犯过思想,所以才有在**前的验名正身。那时候俩人感情升温,己发展到了能**脱衣解带,同枕共欢的地步。可张帅没有被这喜悦冲昏头脑,还是把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都拿到玲玲的面前,做最后的确认。在玲玲应允之后才行的房事。张帅只所以要这样做,意在让玲玲看完所有的有效证件后,如果要是认为岁数上有差别的话,是可以打退堂鼓的,也可以解除恋爱关系。可玲玲最后还选择了张帅,“洞房\"花烛夜你恩我爱,如漆如胶。现在小忠孝都己满周了,可张帅却做出了对不起如花似玉的**,虽然不是出自本人意愿,但还是做出了**的事来。张帅心里有愧,觉得欠了玲玲做情,常常在没人的情况下,自已打自己的嘴叭。尤其是玲玲那天从枕头上找到马静染有桔红色的头发,恨的自己那真是无地自容,如果屋里有老鼠洞的话,那张帅一定会钻进去的。玲玲很大度,也很恨这种寻花问柳,偷鸡摸狗的事再度发生。因为玲玲的第一任丈夫就是在日子好过了,手里有贰钱了,开了饭店就和女服务员好上了,然后**了,**了,做出了对不起玲玲的事。玲玲在没有确定的证据面前,要用百分之一百的柔情去感化张帅,让他知道在悬崖勒马,该收心的时候就收心。张帅很珍惜和玲玲的感情,很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家。玲玲和前夫离婚后,因为玲玲的前夫是过失方,所以法院判决玲玲和前夫居住的房子归玲玲所有。虽然离婚己经二年多了,但判给玲玲的房子,她的前夫还居住在里头。而且和那位服务员叶芳组成了新家庭。玲玲多次上门催讨,可她的前夫总以找不到居住的房子为由拒绝搬出。那位服务员叶芳看上去已经发福了很多,还给玲玲的前夫生了个女儿。玲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每回法官要求玲玲的前夫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房子清空的时候,玲玲的前夫总是摆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来,说找到房子后就马上搬出来。因为玲玲的前夫和玲铃的前公公婆婆是住在同一个院内,法院的法官一开始,.就提议他先搬到父母那边居住。后一看他父母居住的房子只有三十多平米,搬过去也确实是挤了点。而且对他父母的身心健康也有影响,所以法官就放弃了这一要求。那间婚房虽然是在离婚时,法院判给了玲玲,但也因为是和玲玲的前公公婆婆在一个院落居住着,玲玲也不可能在把家安在这里。所以她对执行的法官说“如果他不愿意搬走的话,那么是不是能按市场价,或是参考本市的房价,给折合成人民币也行。”玲玲的这个意思,执行法官也给玲玲的前夫做了传达,可玲玲的前夫以手头紧没有钱为由拒绝了。弄的执行法官对玲玲的前夫也没有办法,总不能让他搬到大街上去吧?玲玲也很生气,每回上门催他的时候,他总是和叶方摆出一副夫妻恩爱的画面让玲玲看。有时候竞当着玲玲的面,叶芳就撩开衣服,露出一对好大的****,喂她的女儿吃奶。意思是说我跟你也有二年的时间,可你的肚子始终没有鼓起来。我和叶芳也二年的时间,人家就给我生了个大胖女儿。玲玲的前夫是个无赖,跟这种人是生不得气的,如果你要生气,他能把你气死。更要命的是叶芳有个哥哥,那更是个不讲理的主,有什么事拳头上说话。曾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三次了,第一次犯的是伤害罪,把一个他看不过眼的同村村民用刀把脖子上的大筋给砍断了,判了五年刑。第二次还是伤害罪,把一个也是社会上的混混的腿给打断了,判了六年刑。第三次又是伤害罪,用刀把一个和他抢地基的邻居的手筋给割断了,判了四年刑。可以说叶芳的哥哥除了爬在******怀里吃奶的时间外,大部分是在监狱里渡过的。玲玲怕他们,不想去招惹他们,更不想让他们伤害到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至于房子的事,只有等待法院执行了。等着吧!玲玲相信在这个法制社会,正义总要战胜邪恶的。善良的人一定会有善报的,好人也会一路平安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