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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租一个女朋友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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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塑料袋苹果、柑橘,感动得母亲几乎流下了浑浊的泪,在医院护理母亲的堂姐说我有好福气,找了个好女朋友。听了这些话,我心里酸溜溜的,真愿兰兰是自己的女朋友。

    由于兰兰家离医院不远,她以后就经常来看望母亲了,不时地带来水果、补品之类。大年三十那天,兰兰大清早披着一身雪花送来一大罐莲子鸡汤,她邀请我们到她家过年,这在乡下叫人简直不敢相信,母亲在连连说“不”的同时从床边摸出250块钱,要我给兰兰买套衣服,兰兰说啥也不同意,说钱该留着让伯母买补品用。

    兰兰给母亲带来无比幸福的感觉,她一天比一天地好了起来,令人吃惊的是医生在几次检查中都没有发现母亲内脏有癌细胞,院长最后亲自送来ct报告单向我们解释:他们将肝血管良性肿瘤当做肝癌切除了,但这并不影响医疗效果。这样,正月初六的上午,我们兴高采烈地拥着母亲走出了医院。细心的母亲却怅然地问:“兰兰怎么没有来?”兰兰这时偏偏患了重感冒,我将自己昨天给她家打电话的事告诉了母亲。但当我们所乘的公共汽车驶出车站时,我却看见兰兰拎着一大包东西匆匆地赶往车站“妈妈,你看!”母亲和我的眼眶立刻湿漉漉的,我们只好向兰兰招手

    回家后,母亲嘴里常常念着兰兰。不久,我们村里的人知道我有一个既漂亮又心眼好的女朋友,李杰却在心里嘀咕着,怎么可能呢?我心里更有鬼,总对这个“租”来的女朋友避而不谈。

    开学后,母亲精心准备了一大包柿子干叫我带给兰兰,并叮嘱我一切要顺着兰兰。说来也巧,我刚跨入校门就碰见兰兰和一群女生在一起,我拿出柿子干,兰兰接过后十分感动:“你母亲真好”她立刻红霞满面了,这时,我对兰兰的感觉跟以前已经不大一样了。

    兰兰的生日到来了,我按照母亲的意思想给她买一套好点的衣服,却被兰兰阻止了,她说我应该送给她最纯洁最高尚的礼物,我明白兰兰是在等待真诚的感动,便骑着一辆自行车跑到市郊几十里外的一座山上采摘了一大抱清秀的兰花,看到我的手臂被荆棘划破了好几道血痕,兰兰手捧着兰花感动得不停地抽噎:为什么偏偏跑那么远去摘花呢?我说只有这样才能让一个人明白摘花者的痴痴情怀,兰兰再也忍不住地扑到我的怀里,她说得很动情:“阿诚,其实,那天在湖堤上我就真心想做你的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我和兰兰结了婚。许多熟人都知道我的罗曼史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我的女朋友是“租”来的,但我却找到了一生的最爱。

    8。故事从初三开始

    人们都说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而林薇和刘允这两颗高智商的脑袋里一旦注入了爱情,简直像海中的帆船有了鼓帆的风。

    初中生,在父母老师的眼中,还只不过是豆丁一个,可是在他们自己的心里,却完全不这么认为。

    我初中时,就读于一所极有名的市重点,班级里各路精英汇聚,尤其在学习方面,真是一个赛一个,让人不敢有一点松懈。也许这次测验你还在为得了头几名而沾沾自喜,但随后而来的下一次测验,你名字所在的位置可能已被别人占据了。

    按说,在这种紧张的竞争中,大家应该心无旁骛的,但我发现,班里的“状元”和“探花”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关系。

    事情也许是从一次全国初中数学竞赛时开始的。为了迎接竞赛,学校在初三各班选了二十名同学作为参赛候选人,由负责老师进行特别辅导,临赛前通过考试确定最后人选。

    我们班里这次有四个人参加“特训”我、“状元”林薇和“探花”刘允都在其中。林薇虽然是女生,但极其快的反应能力,使她在班里一直稳坐头把交椅,尤其难得的是,她不像其他女生文强理弱,仅靠语文、外语拉分,而是在数理化上显示了男生也无法企及的优势。

    “特训”班里,老师出的题目都极难,不是需要极灵巧的解题方法,就是需要严密推理的演算,所以同学们经常为了一道题目而商量很久。有时辅导课结束之后,仍有许多难题未“攻克”只好带回去琢磨。

    不久,班里就传出了议论,说林薇和刘允经常放学后不回家,呆在教室里不知在干啥。而林薇呢,似乎对这种流言不以为然,经常在课间走到刘允的座位边,旁若无人地和他一起聊各种话题,直到上课铃响了,才冲着刘允温柔地一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林薇和刘允的事不久就传到了班主任钟老师的耳朵里。这下她可紧张了,要知道,这两个学生可是她准备在即将来临的高中升学考中博取全市名次的重点培养对象啊?眼看就要升学考了,而且他们还要参加全国数学竞赛,这节骨眼上发生可怕的早恋,怎么了得?

    不过钟老师明白,成绩好的孩子往往自尊心特别强,假如自己冒冒失失地干涉,恐怕会弄巧成拙。她按捺住不安的心绪,决定先侦察一番。

    一天下午放学之后,同学们三三两两地走了,偌大的教室里只剩下林薇和刘允两个人。这时,钟老师悄悄地来到教室的后窗下,只见他们面对面坐着,桌上摊了好几本书。林薇从书包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撒娇地要刘允闭上眼睛,塞进他的口中,然后笑盈盈地望着刘允,充满深情的样子。目睹这一切,钟老师的脑袋“嗡”地一下,看来传言是真的了。她刚想进教室劝阻二人,忽然听林薇说道:“好了,傻瓜,快做题目吧,明天要交呢!”说完两个人埋头专注地演算起来。虽然偶尔传出两声亲昵的玩笑,但看得出,两个人一点儿也没放松学习。

    人们都说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而林薇和刘允这两颗高智商的脑袋里一旦注入了爱情,简直像海中的帆船有了鼓帆的风。不但没有像有些人预计的那样在随之而来的期中考试中一落千丈,反面显示出强劲的上升势头,不禁让那些对他们两人怀有莫名嫉妒心的人呆愣了很久。

    本想在这次考试之后好好给林薇他们做做思想工作的钟老师,似乎犯了犹豫,因为令众老师“谈虎色变”的早恋,不但没有让林薇和刘允陷于情感的泥潭,居然还有如此神奇的催化作用,实在让她始料不及,所以只好把酝酿已久的一番说辞咽回了肚里。

    据一位消息灵通的同学透露,有一次课间休息时,老师们都把各自遇到的班级难题拿出来相互出主意。当其他老师“恨恨”地数落那些成绩下降的早恋学生时,钟老师却颇为“自豪”地说:

    “如果早恋的学生都能像我们班的林薇刘允那样,那我们也不用这么担心喽!”

    从此以后,林薇和刘允的事儿似乎被大家认可了。他们大概为了感谢同学们的“平静”态度,变得极乐于助人,凡有人来请教问题,总能得到圆满的答案。

    随之而来的数学竞赛中,林薇以出色的成绩不但获得了金牌,还将被选送去参加世界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大赛。刘允虽然不如林薇,但也捧着银牌凯旋。

    后来由于父母的工作关系,我离开了这所学校,但我听说林薇和刘允高中毕业时双双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再后来又双双飞往美国留学,其间,两人幸福地戴上了订婚戒指。

    9。台下我的男友不演戏

    散场后,我一把揪住璧,说我好想当一回和他配戏的女演员,在舞台上演出一场绝世的辉煌与完善。

    高考后的那个暑假里,一起出去玩的总是我们四个人:楠、璧、娓娓和我。

    我一直奇怪正统得要命的楠怎么会有这样开朗幽默又蛮不讲理的朋友。因为知道娓娓正偷偷喜欢着楠,我只好缠住璧,拼命和他说话或者干脆和他吵架。

    高考揭榜,娓娓录取到外省一所大学,楠却与我被录取到师大,璧则与我在一个城市里,但却念了工大。等娓娓去外省大学报到时,楠已经成了她的男朋友。娓娓从车窗里探出头,煞有介事地对我说:“帮我看好楠!”老天,这样一根木头还要看好?如果他能活泼起来,简直所有的哑巴都能说话!

    但是,我真看错了楠。

    在大学里,他渐渐变成另外一个人,开朗潇洒而又多才多艺。参加校园十大歌星金榜赛,一曲新鸳鸯蝴蝶梦唱得台下如醉如痴,掌声雷动,我从来不知道楠还有这样一副好嗓子。台上的他一袭装饰性极强的黑衣,动作潇洒漂亮。天啊,这就是和我同桌三年,每天只晓得埋头读书的楠吗?坐在第一排的我甚至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敢抬头看他。

    结果,楠得了冠军。外文系座位上的掌声异常热烈,有些女生竟为她们光芒四射的班长大声欢呼起来。

    楠向台下的我挥挥手,我的眉毛打成了一个结,知道以后看好他实在任务艰巨。

    楠开始忙碌活跃起来,但是再忙他也会按时给娓娓寄去一封封厚厚的情书,有时也让我帮忙给娓娓买一些精致美丽的卡片。

    他常常会跑来找我,因为我是他三年的同桌,因为我是娓娓十二年的生死之交,因为我是为数不多的不追他的女生之一。

    楠绝对是个好男孩,可他像一头洋葱,需要一层层削下去,永远也看不到真实的内心。

    工大的璧也常来找我,而且常常在吃饭的时候来,还口口声声说师大的伙食好。每次见面我们都要谈个昏天黑地,热热闹闹地笑一回吵几句。璧很真实,真得几乎透明,真得一如既往,我敢打赌他绝不会像楠那样渐渐变成另外一个人。

    可是有好长一段时间,璧忽然不来了,我竟莫名其妙地吃不下饭。

    “我一直在忙着排练,明天晚上有我们的小品演出专场。”一天,消失已久的璧又出现在我面前,塞给我两张票便匆匆离去。于是那天中午我胃口大开,吃下比平时多一倍的蛋炒饭。

    第二天,早早赶去工大礼堂看演出。璧是整个剧组的灵魂,演技精彩绝伦,逗得人要笑破肚皮,我身边的几个小女生一个个看得眼睛发直,嘴巴都舍不得闭上。有人问璧有没有女朋友,另一个说好像有吧,可能就是台上和他配戏的长发女孩。接着和璧一起编校刊的红衣女孩开始大谈璧的轶事,说他们那个编辑小组被璧搞得跟演小品一样热闹,简直可以对外卖票。我在一旁听着,不时无声而笑。

    跑出去到路边的花店里买了一大串鲜花,在演出结束时塞到璧怀里。他傻傻地抱着,没有涂油彩的脸上露出几乎流泪的微笑。

    不久,璧请我去工大玩。我高高兴兴地去了。一进璧的寝室就觉得不对劲儿,他那帮哥们儿殷勤得让人手足无措,都过来照顾我,而且开始轮番夸奖他们的二哥。“安玲,璧每天总向我们提起你,”大哥坐在上铺说。

    天啊,他们全屋的人都知道我名字,我差点儿把正喝着的半杯红茶向璧浇过去。

    才一会儿功夫,他们一屋子的人都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只剩下我和璧在研究一张水粉画的构图。

    今天的璧竟有些腼腆而又彬彬有礼,让人提不起精神和他吵架。

    “星期天我们一起去植物园拍照好吗?”璧认认真真地问我,那神态令人不忍拒绝。

    璧的摄影技术很好,他一口气给我拍了许多照片,我知道他是最能照出我的韵致,最懂我的一个人,他还带了三角架,我们合拍了不少合影,其中有几张,他竟自然而然地环住我的腰,那种感觉好特别。

    拍完后,我们坐在草地上吃简单的午餐。璧喝一口水,犹疑地低声说:“自从你去过我们寝室以后,全校的女生都不理我了,你说怎么办?”

    怎么办,我知道你怎么办?我微笑着对他说:“即使全世界的女生都不理你了,我还是你最好的朋友。”

    我温温柔柔一句话竟使璧脸色大变,他像被霜打了的茄子一样,可怜巴巴的。他说他只能要么和我守住朝朝暮暮,要么永远离开我,他不能再有别的选择,不能心平气和地和我做朋友,因为他已经陷得太深太深

    我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璧,鼻子开始发酸,我以为等璧说出爱我时,我一定会开开心心地笑,可是我哭了,我真的哭了!当一个快乐如风的少年忽然在你面前变得忧郁悲伤,说你是他永远的心事;当一个潇洒如云的男孩竟然因为爱你而不再潇洒,告诉你他愿意守着你度过长长一生时,你除了用流泪表达心中深深的感动与幸福之外还能怎样呢?我任泪水像开闸的洪水一样狂泻下来。我扑向璧,抓他的头发拉他的毛衣,掐他的手指,说我好爱好爱他。璧呆呆地站着,半天说不出话,突然一个大力拥抱,紧紧把我揽在怀里,几乎勒断我的胁骨。在那一瞬间我蓦然觉得璧也许不像我想像中那么聪明。

    很快就有好多人知道我和璧在谈恋爱。工大的一些女生见到我时虽然脸上挂着甜甜的笑,眼睛却一个劲地往外冒酸水,妒嫉我赢得他们校园里赫赫有名的幽默笑星此生不渝的爱情。但她们不知道,现在璧和我在一起时有多认真多正经,老老实实的。

    唉,娓娓选中了一根美丽的木头,可这根木头摇身一变成了风铃;我喜欢上一串清悦的风铃,可拿到手里的却是一根美丽的木头。这种人生!

    “璧,拿出你在台上演小品的劲头好不好?”一天我心血来潮地向他大喊,他正有点垂头丧气地钻研一道难到极点的物理习题。他抬头看看我,目光如水,让我再不能说一句话。我喜欢舞台上灵气逼人的璧,可以为他鼓掌,为他喝彩,也可以平平静静地和他说再见,然后远走天涯。但我更爱自己身边真真实实的璧,愿意陪他在长街上手拉手地漫游,愿意帮他在厨房里大呼小叫地忙来忙去,愿意和他在暧暧的屋子里无语静坐,默听外面落雪的声音。我知道我为什么欣赏台上的璧,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离不开台下的璧。

    璧在大四那年又和伙伴们举行了告别演出专场。台上,他的演技更加成熟,性格更加完善可爱,我在大笑的同时也注意听着周围的人对璧泛滥成灾的溢美之辞。

    散场后,我一把揪住璧,说我好想当一回和他配戏的女演员,在舞台上演出一场绝世的辉煌与完善。

    璧脸上带着介于台上与台下之间的那种笑,理好我额前被风吹乱的头发,轻轻地说:“我们之间,我不想售一张票给别人。”

    “是的,我们今生不售票。”我把头靠在璧胸前,静听他的心跳。

    这时候,看着我们的只有一轮失明的月亮。

    10。火红的康乃馨

    我们很少有机会坐在一起谈心,尽管我知道她工作忙,但我“愿意”理解为:她不关心我。渐渐地,我习惯了将一切在孤独的心灵里放纵。

    火红的五月,漫步街头,一束康乃馨映入眼帘,那火红的花儿牵动我的心,刹那间我想起了千里之外的妈妈。

    童年的时光是在奶奶家度过的,妈妈对我来说是个很亲切但很遥远的名词,看着小伙伴依在妈妈怀里幸福的模样,我是多么渴望和她们一样啊,但奶奶告诉我:妈妈工作忙,我的家很远可是一个念头如同一株野草在我心中疯长:她不喜欢我!是啊,童年的稚气思维能有几份理性呢?

    终于到了上学的年龄,我也回到了妈妈身边,记得那天她带我去学校报名,走了一段路,我蹲下来嚷着:“妈妈,我走不动了。”期待着她过来抱我。“自己走!”我等待的画面没有出现,而她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我忍泪猛地站起来使劲向前跑。只记得那一次以后我很少在她面前撒娇,渐渐地长大了,也过了渴望撒娇的年龄,多年后再想起那一幕,我疑心她是不是在告诉我路要自己走!我们很少有机会坐在一起谈心,尽管我知道她工作忙,但我“愿意”理解为:她不关心我。渐渐地,我习惯了将一切在孤独的心灵里放纵。

    初中毕业,我赌气似地报了离家很远的航校,每当闲暇同学们眉飞色舞的谈起自己亲爱的妈妈时,我知道我的眼神里流露的是羡慕和忧伤,我努力搜索着逝去的岁月,浮现在眼前的却是她逼我洗衣服的情景,也不管双手通红我怕她,我埋怨她,直到后来,偶尔听到一个同学的妈妈说:“世上的妈妈都是一样的。”那句话像一个刮子拨动了我的心弦,当我再用一种平常的目光回头,心中有个声音:“你考虑过她的苦衷与慈爱吗?你为什么那么苛刻”好多天以后收到一封家信:“有空写信回家,妈妈好放心”心里一片内疚。

    寒假回家下着大雪,当列车晚点一个小时到达家所在的城市时,我看见窗外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而她身上已是雪花斑斑了,那一幅图景定格在我脑海里直到永远,我不顾一切地拨开人群跳下火车,奔向妈妈,她看见了我,亲切地叫着:“颖儿,颖儿”口里冒出白气,那些是寒冷中扑面而来的温暖,我知道。两行泪顺着面颊流下来,为自己的敏感、无知、倔强

    明天,我也是个手捧康乃馨的女孩子,我分明看见那满是皱纹的脸庞上的笑靥

    11。晒书

    白花花的阳光暖暖地照在白花花的书页上,清风拂过,晒地旁边的两棵老樟树纷纷扬扬飘下不少叶子,一片片黄绿相间地交错在书页上。

    在我们那个小山村里,我家可能是最穷的,从80年代末到现在,去沿海地区淘金的人一拨又一拨,当我的同龄人源源不断、或多或少地往小山村汇款时,我则用了家里的钱衣冠端正地坐在教室里。

    大学三年,每次寒暑假回家,在山村外的马路上下了车后,人家肩膀上扛着的是给家里人买的衣服,各种补品或者水果,当然,还少不了哗哗响的票子。而我,一个蛇皮袋里装着的,是沉甸甸的书。说老实话,每当有人问:建伢子,给爹妈买了什么东西呀,那么沉?我的头就不敢抬起来。

    好在爹妈在物质上,并不企望什么。

    转眼就是一九九九年了,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个中秋节,我决定回家陪爹妈一起过。农历八月十四到家,和爹妈说了大半晚的话。第二天中秋,一大早便艳阳高照,我决定晒晒家里的书。

    因为没有书柜,书便用了两个大木箱和四个蛇皮袋装了,放在木楼上。妈和小妹帮我扫晒地,爹则帮我到楼上搬书。

    上下六趟,把书搬了下来,四个人一本本把书摊平,放好,好家伙,竟然差不多有半个晒地。

    爹、妈和小妹帮我把书在晒地上放好后,就忙着张罗过节的饭菜去了,我则搬了张竹椅,在晒地中央照看着。

    白花花的阳光暖暖地照在白花花的书页上,清风拂过,晒地旁边的两棵老樟树纷纷扬扬飘下不少叶子,一片片黄绿相间地交错在书页上。我开始还趴在书上一片片地把落叶拾起,后来,微风不停,叶落不止,我也就懒得管了。最有趣的是家中的小鸡小狗,不时地凑过来,我叉竹一扬,又飞的飞,跳的跳,一一吓得逃开了。

    第二天,也就是农历八月十六日,我离家返回长沙,在村口等车时,向来不大爱说话的爹突然说了句诗性十足的话,爹说:建伢子,昨天你守书的样子真有点像旧社会守谷子的地主爷。

    望着爹轮廓日渐分明的瘦脸,我怔住了,我强忍住泪水,一股从未有过的负疚感涌上心头:爹妈为了我和我的书已付出太多太多,而我呢,继续把这地主爷当下去吗?

    回到长沙,朋友们问我回家的收获,我笑了笑,不敢轻言晒书时的诗情画意。

    12。娘那头黑黑的长发

    娘最喜欢看静洗头发,常站在那儿看着静把长头发浸湿,涂满她叫不出名来的名牌“二合一”把头发弄得白泡乱飞。

    娘很美,身段婀娜,眉目如画,特别是一头及腰的长发,瀑布般垂下来,似一株迎风的杨柳。

    娘命苦,外公他爹以前是个小地主,后来没落了,外公没享过福,却被揪出来戴尖帽压石块狠斗了五天,放出来时还没到家就一头栽倒在队里的玉米地里。所以娘是狗崽子,是黑五类,自小便遭人白眼。

    外婆多病。娘出工分,修大坝,挑粪砍柴,绣花缝衣,编草席,什么粗细活儿都干得来。娘逢年过节烙的饼薄得能照见光。

    娘爱美,一身破旧的粗布衣裳总缝补得熨熨贴贴,浆洗得干干净净。娘极是钟爱她的一头黑发,常用梳子蘸水把头发梳得顺顺溜溜,再细心的编成一条油光水滑的大辫子,用红头绳系着,走路时甩在腰后一晃一晃的,娘像一朵含苞的山茶花。

    外婆的病在一个雪天又犯了,病得很厉害,在破被中咳嗽得缩成一团。娘无助地望着四壁空空到处漏风的家,眼泪簌簌地落下来。眼看外婆快不行了,娘忽然擦掉腮边的泪珠子咬着辫梢儿冲进了茫茫的飞雪中。黄昏时分,破屋里第一次飘满了药香,而就在那个雪天,娘的一头长发也随着轻盈的雪花一起飘然落下、落下

    娘那年十七岁。

    娘的故事是外婆说的,静那时正在嚼着泡泡糖。

    静像娘。很像。红润的脸蛋,黑黑的眼睛,也是一头长发,扎着个翘翘的“马尾巴”发上红红的蝴蝶结衬出浑身的蓬勃朝气和青春活力。

    静是家中的独生女,自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比娘幸福。

    静也爱美,发油、眉笔、香脂等小化妆品和地摊上那些廉价的首饰塞满一抽屉,静常躲在自己的小房间内对着镜子涂抹半天。当然,那些小玩意是背着娘买的。

    娘已经不美了,昔日光洁的脸庞如今已爬满了皱纹,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风霜的印记。一头重新蓄起的头发却依旧乌黑闪亮,比做姑娘时的更长更多,娘在脑后盘了一个大髻。

    娘最喜欢看静洗头发,常站在那儿看着静把长头发浸湿,涂满她叫不出名来的名牌“二合一”把头发弄得白泡乱飞。娘每当这时便有些发怔,是在怀念那一头十七岁的长发?还是在追忆那些苦涩的岁月?只有娘自己才知道。

    静考上中专了,是自费的。娘喜得做梦都在笑“我家静儿有出息呢。”娘说。在小学未毕业的娘看来中专生就是文化人,就是古时的秀才。自此,娘额上的皱纹愈见深刻,单瘦的身影愈见忙碌,静读书是要很多钱的,2000元一学期对娘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娘弄了一辆破板车,白天在村里收菜,第二天再和爹半夜摸起来拉到五六里外的镇上贩卖,娘很累,但心里很甜,逢人便脸上笑开了花。

    不久,静回信了,信中说:“娘,我第一次觉得咱们村里是多么贫穷和落后,省城里到处是高楼大厦、高速公路、几层的立交桥,家家都有大彩电,vcd,哪像咱家那个14英寸的破玩意。娘,你想都想不到城里有多繁华”娘看着信,想:我家小静真见过世面呢。

    过了些日子,静又回信了,薄薄的一页纸,娘捏着信纸很激动,静说:“娘,我要您给我寄些钱,我需要添一些衣服,我的衣服在村里虽然是最好的,但在这里是最老土,我们班同学大都是城里人,她们常笑话我土气,我哪儿都不比她们差,凭什么被人瞧扁了,我有时真的好委屈”娘看着信,没说什么。第二天,娘把两头正长膘的猪仔拉到镇上卖了。

    几个月过去了,娘盼啊盼,再也没有盼到静的只言片语,娘是多么想静跟她谈谈学校里的事,哪怕几句也行。娘每当想静的时间就拿着静的照片,站在山坳上望着学校的方向,一站就是半天。

    冬天到了。

    快放寒假时,静终于回信了。静说:“现在天气转冷,我还没有棉衣和皮鞋,从家中带去的冬衣我准备放假时带回,这种衣服穿出去肯定又是别人耻笑的对象,我也有自尊啊!毕竟这里是城市。还有,我有几个好友生日要送礼物,也需要钱,我的生日她们送了,都是好漂亮的精品,我知道家中困难,但没办法,我只要100元,我会尽力节省的”娘看了信还是没说什么,只是心里有点酸酸的,娘的生日静从没记得过。

    娘不知道,她的静儿在学校里已是名副其实的交际花,静从谈吐、打扮、举止上看都不像是个乡下的,甚至比城里人还城里人,静写信都是瞒着同学写的,静不愿让人知道自己是个乡下妹,竭力掩饰着开学那段自以为耻辱的历史。

    开学第一天,静在食堂排队打饭,就发现了周围异样的目光,聪明的静立刻明白了焦点是来源于自己脚上的那双火红的塑料凉鞋,静第一次发现这双鞋子在那些或新潮时髦或古朴典雅的各式凉鞋中是多么的不协调,是多么的俗不可耐。静窘红了脸,低着头,饭也没吃就匆匆逃出食堂。第二天,静把那双塑料凉鞋偷偷扔了,尽管它是新的。取而代之的是一双小巧玲珑的皮凉鞋。

    再后来,静学会了交朋友,学会了跳舞、溜冰、打牌、学会了用那种很“派”的半中文半英文的话打招呼,也知道了什么是卡拉ok,什么是party。山外的精彩世界正在迅速地改变着静,而静也迅速地脱离着自己的轨迹,以另一种舒适的方式溶入这个繁华的世界。

    放假,静背着行囊,穿着牛仔裤,着一件白色针织吊装,很休闲地披一件米色风衣,高跟鞋在黄土地上踩着“扑扑”直响,迎着乡下妹们半是惊奇半是羡慕的目光,静好得意。

    推开家中那扇沉沉的木门,静看着娘惊呆了。“娘,你的长头发呢?”这是静进门对娘的第一句话。半年不见,娘变得又黑又瘦,仿佛老了十岁,连一头自静知事起就蓄着的最宝贝的黑发也没了。

    “静儿,娘把头发给剪了,刚好100元,娘实在没法子可想了哇。”娘眼中第一次噙满了泪,很亮地闪烁着,脸上却是一脸的平和,娘手中正握着一张学校提前寄给家长的静的补考单。

    静看着那张补考单,又看着娘已闪出的些许银丝的一头短发,静忽然“扑通”一声跪在娘的面前。

    那年静十七岁。

    13。看不见的爱

    夜风轻轻袭来,蛐蛐在草丛中轻唱起来,天幕上已有了疏朗的星星。

    夏季的一个傍晚,天色很好。我出去散步,在一片空地上,看见一个10岁左右的小男孩和一位妇女。那孩子正用一只做得很粗糙的弹弓打一只立在地上、离他有七八米远的玻璃瓶。

    那孩子有时能把弹丸打偏一米,而且忽高忽低。我便站在他身后不远,看他打那瓶子,因为我还没有见过打弹弓这么差的孩子。那位妇女坐在草地上,从一堆石子中捡起一颗,轻轻递到孩子手中,安详地微笑着。那孩子便把石子放在皮套里,打出去,然后再接过一颗。从那妇女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是那孩子的母亲。

    那孩子很认真,屏住气,瞄很久,才打出一弹。但我站在旁边都可以看出他这一弹一定打不中,可是他还在不停地打。

    我走上前去,对那母亲说:

    “让我教他怎么打好吗?”

    男孩停住了,但还是看着瓶子的方向。

    他母亲对我笑了一笑。“谢谢,不用!”她顿了一下,望着那孩子,轻轻地说:“他看不见。”

    我怔住了。

    半响,我喃喃地说:“噢对不起!但为什么?”

    “别的孩子都这么玩儿。”

    “呃”我说“可是他怎么能打中呢?”

    “我告诉他,总会打中的。”母亲平静地说“关键是他做了没有。”

    我沉默了。

    过了很久,那男孩的频率逐渐慢了下来,他已经累了。

    他母亲并没有说什么,还是很安详地捡着石子儿,微笑着,只是递的节奏也慢了下来。

    我慢慢发现,这孩子打得很有规律,他打一弹,向一边移一点,打一弹,再移一点,然后慢慢移回来。

    他只知道大致方向啊!

    夜风轻轻袭来,蛐蛐在草丛中轻唱起来,天幕上已有了疏朗的星星。那由皮条发出的“噼啪”声和石子崩在地上的“砰砰”声仍在单调地重复着。对于那孩子来说,黑夜和白天并没有什么区别。

    又过了很久,夜色笼罩下来,我已看不清那瓶子的轮廓了。

    “看来今天他打不中了。”我想。犹豫了一下,对他们说声“再见”便转身向回走去。

    走出不远,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瓶子的破裂声。

    14。新嫁娘的前夜

    爱使色彩迸发出光芒,爱使得音乐更甜美,爱使得好玩的事物更加有趣。普通的语言也不够用了——你搜索枯肠寻觅探求,惟恐不能畅抒胸臆。

    他俩坐在门廊石级上,偎依着,在饱经风霜的古树干上,月亮的光华映出一个叠套着的影子。明天,婚礼就要举行;那个洋溢着激动与困惑、泪花与笑语的时刻正步步临近。明天,他们将无暇这般独处了。而安宁和静谧的此刻却依然归他们享有。

    她说:“多么宁静呀。”她,凝视着头顶上肃穆漫移的云朵,目光滑向银波幻动的大海。他盯着她瞧,觉得自己从未发现她竟这么美。起风了。海浪刷刷地轻抚着沙滩。“你知道吗?”她说“我一直猜测着在婚礼的前夜自己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是忧心忡忡,是激动不安,是心乱如麻,或者还有其它什么别的感觉。”

    “你感到忧心忡忡吗?”

    “噢,当然不。”她迅速回答,冲动地抱住他的胳臂,脸蛋贴在他的肩膀上“可能,只不过觉得有几分神圣吧。半是庄严,半是快乐;觉得长成大人啦,又觉得更年轻了,又是高兴又是伤感。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是的,”他说“我懂。”

    “我认为,这全都由于爱情。”她说“那个亘古永恒的话题。我们从来没有细谈过它,是吗?我指的是,关于爱情本身。”

    他微微一笑:“我们没有谈过。”

    “我感觉到有一种欲望,就是现在,”她说:“我极想告诉你我怎样感觉出爱情,愿意听吗?就在此刻,在明天——降临之前。”

    “过了明天再说就有区别吗?”

    “区别倒没有。只是那时我可能永远无法表达出来了。它们可能深深地落到心灵的深处,没法再表达了。”

    “好吧,”他说“就谈谈爱情吧。”

    仰面注视着一片正追逐月亮的云朵,她开始说:“爱情,对我来说是光华灿灿的物件,像金色的火焰,像银色的云雾。爱,悄悄地降临,你既不能命令它,也不能否认它。爱情来临之际,你难辩清,又难触摸;但你却可以感觉到——它在你心中,它在你和你所钟情的人的周围。你变了,万物也变了。爱使色彩迸发出光芒,爱使得音乐更甜美,爱使得好玩的事物更加有趣。普通的语言也不够用了——你搜索枯肠寻觅探求,惟恐不能畅抒胸臆。于是你开始读诗,或许自己也写起诗来”

    她往后靠了靠,双手搂定膝盖,月光在她的脸上跳跃闪烁,如痴如醉。

    “噢,爱情,要经历多少快乐体验:夜间在暗处愉快地溜达;守着电话,等铃声响起的期待;打开装着鲜花礼盒的激动;电影院中两人手儿拉着手儿,悲伤的小调也能唱得那么快快活活;还有雨中双双漫步,乘敞篷车兜风,让风儿托着头发飘呀飘。当然,也有争吵斗嘴,再重归于好。清晨醒来,心中怀着脉脉温情,深夜告别,回味着丝丝热吻”

    她猛地停住了,看着他,目光略显孤寂凄楚:“这一切早已是老生常谈啦,是吗?”

    “哪怕是的,”他温柔地回答“也不能说明这并非千真万确的呀。”

    “也许,我显得傻里傻气。”她满腹狐疑地说“你也是这么看待爱情的吗?”

    他好一会儿默不作声。最后终于开口了:“我想对你的说明作一些补充。”

    “你指的是——修改它?”

    “不,只是增添。”

    她用手托住下颚:“说吧,我听着。”

    他接过她递给的烟斗,擦去面颊上的一颗细细的砂子:“爱体现在许多小小的事情上。你说的对,我还可以数出一些不那么眩目耀眼、但又十分重要的细节,它们滋养着”

    她看着他的瘦削的手指,开始往烟斗里装填烟丝。“给我举几个例子。”她说。

    “俯拾皆是。如,下班时知道家里有人等候着你——或者在家等候的人回来;给予或接受赞扬——哪怕言过其实;分享逗乐——哪怕无啥可笑;一块儿种树看它成长,一块儿陪伴生病的孩子,一块儿回忆纪念日我是否把爱情描绘得太枯燥无味啦?”

    她没有回答,只摇了摇头。

    “你所说的每一件事都是爱情的一部分,”他继续说“但是,你知道,爱并不仅仅是甘美、是快乐,还包括失望和悲痛。爱,是生活的勇气和智慧,你若精疲力竭,爱能使你重新振作。爱是容忍,是宽厚,你将最终打破自我和利己的坚茧你将逐渐地承认、宽恕不足之处——别人的和自己的。爱使你牺牲个人的某些追求,而将其移植到下一代身上”他的声音在寂静的夜空飘荡、逝去。

    良久,她终于开口:“你所说的是生活,还是爱情?”

    “你会发现二者互相依存,缺了一方,另一方也就所剩无几了。”

    “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你开始明白这些的呢?”

    “好些年了你母亲去世之前。”他的手抚摸着她的闪亮柔发“你最好睡觉去,孩子。明天是你的大喜日子哩。”

    她突然倚靠着他:“噢,爸爸,我舍不得你。”

    “傻话!”他说“我能常常看到你的。现在回屋去吧。”

    她走了,可是他还在那儿坐了很久,很久,在那月色里。

    15。岁月如歌

    有人说,如果人生是那流动的水,那么,记忆便是浮在水上的冰,生命之水不断流淌,冰,也渐渐融化。

    生命如歌,岁月如歌。这是王军,一位歌者,我的吉他老师,在给我的贺卡中的第一声感慨。

    一种暖暖的感觉拥住了我。

    我微笑着,把眼光放得悠远悠远。我所走过的日子,那段青葱的岁月,便串连成音符,轻悄悄地从记忆中飘出。

    有人说,如果人生是那流动的水,那么,记忆便是浮在水上的冰,生命之水不断流淌,冰,也渐渐融化。

    我却在想,这世上有没有永远不化的冰块,有没有人能够将他生命中的冰块永远地留住,而成为一种永恒?

    我没有答案。

    然而,我的生命中却有某些东西没被岁月磨蚀和冲淡,不时地在我的记忆中闪着光,琐琐碎碎的。但不论是童年时那只没有捉住的红蜻蜒,还是那块跟小弟抢剩的糕饼,还是那首未听完的老歌,无不可以在渺不可知的黑夜里擦出一点耀眼的光。

    何况,不只是红蜻蜒,不只是糕饼,不只是老歌。

    记忆中,有那么一个熟悉的小山村。

    那是一个由竹树三面环抱的小乡村,屋背便是大片的竹林,那是我童年的王国。尤在夏天,钻进竹林,所有的热气便留在了林外,于是在一种最自然最舒服的清凉中开始了我们的游戏;掰竹壳、做竹筒、学鸟叫、掏鸟窝、摘野果、制“手枪”、唱歌

    童年,是热热闹闹的童年,是充满歌声、笑声、充满活力的童年,是快乐无忧的童年。

    多少年之后,仍时常忆起,常常暗暗感激爸爸妈妈给我这样一段自然质朴、丰富多彩的乡村岁月。

    爸爸妈妈爱唱歌,弟弟也爱唱歌。爸爸妈妈唱的是革命老歌,弟弟唱的是流行歌曲,喜好不同,却一样的有滋有味。

    我却独爱齐秦,独爱在静静的夜里听他的清越的缠绵的忧伤的歌声在小屋上空低低地回旋。

    在回忆中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就这么一任低低的木吉他声和缠绵的嗓音把月色融化,把空虚填满,把创伤抚平。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留意到在上学的途中,有那么一间小店,里面总飘出类似的、熟悉的歌声和吉他声。

    于是早早地爬起来,在清冷的大街上行走,在音像店前驻足,固执地等着那清越哀伤的声音飘出。

    店主是一个斯斯文文的大哥哥,看见我,便笑笑说小姑娘进来听吧。我总是羞红了脸,急急地跑开去,远远地听,常常忘了还得去上学。

    还是每天见到那个大哥哥,他没再说什么,只是微笑,只是每天一大早为我这么一个固执的小听众打开那部唱机。

    高一时,认识了一位师兄,当时他已经在念大学了。我一直没有见过他,甚至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可我们一直用书信形式作交流,我用中文,他用英文,一直至今。

    他有两大喜好:看书和音乐。他听的是英文歌,从他那里,我知道了thatswhyyougoaway,知道了youarestilltheone,知道了ibelieveicanfly,知道了alone,知道了在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仍然有人会像我一样,死守着一支笔,一盏灯,一张白纸,死守着一份希望可以永恒的心情。

    几年来,我一直暗暗感激,人与人之间,竟然可以这样坦诚地面对。这种交流,这份关注,如同一股细细的暖流,浸润了我压力重重的整个高中生活。

    还有,还有那么一场激动人心的球赛,还有那么一次成功的演出,还有那么一节生动的语文课,还有那么一回亲切的促膝交谈

    还有,还有那么一场精彩的钢琴独奏。

    还有一个小小的女孩,一坐到钢琴前面,便忘了身外的一切,弹得如痴如醉。只有音符,只有音乐,只有音符与心的交流和撞击。那份专注,那份疯狂,那份痴迷,让人深深感动。

    掌声,经久不息。

    现在,在这个喧闹的城市,在这个热闹的校园,常常会迷失了方向,迷失了自己。

    多少个不眠的夜晚,在对面男生“最爱你的人是我”的高歌中,忆起我的那段清淡的、如歌的岁月。

    岁月有痕,一路如歌。

    16。假如我是一颗蜡烛

    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就一定会出现在这里,为她带来光明和温暖,为她带来希冀和盼望,让她感到幸福,让她沉浸在幸福之中。

    冰冷的除夕夜,冰冷的大街上,冰冷的寒风呼呼地刮着街边的某个角落,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瑟瑟地缩在那,颤颤微微地擦亮了一根火柴。她似乎看到了奶奶,似乎看到了烧鹅、新衣服,看到了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就一定会出现在这里,为她带来光明和温暖,为她带来希冀和盼望,让她感到幸福,让她沉浸在幸福之中。

    战场上弥漫的硝烟尚未散去,敌人似乎暂停了攻击。同志们好不容易有了喘息的机会。这阴冷的战壕霎时间死寂一般,没有半点声息。同志们都太累了。在那不远处,闪着一丝灰黄的光,伴随着极轻又极清脆的声音,那是个十几岁的小战士在借着微弱的一点光线读书。他是多么渴望得到知识啊!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就一定会出现在这里,闪耀自己的光辉,让小战士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铅字,让他快快乐乐地学到知识,让他去勾划新中国的蓝图,让他去描绘自己的梦想

    窗外,雪纷纷扬扬地下着。夜已深了,偏僻的山村显得十分清静,人们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只有那间小屋中,还透出一缕光线。儿子明天就要出远门了。母亲正借着那盏只剩下一点油的油灯发出的微弱的光缝补着儿子的衣服。她一边缝着,一边低头望着熟睡的儿子,尽管只能模糊地看到一个轮廓,但母亲脸上却露出了发自内心的微笑。忽然一不小心,针扎着手了,母亲连忙放下针,用嘴吸着血,脸上依然泛着微笑。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就一定要出现在这里,为慈祥的母亲照亮,让她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即将远离的孩子,让她可以更准确地缝每一针、每一线,把自己的关怀、希望、疼爱等等通通都缝进去,让它们陪伴儿子走遍千山万水。这大概也是一种寄托吧!

    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一定会出现在贫困地区的学校里,为辛勤备课的老师照亮;为不知疲倦的莘莘学子照亮

    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一定会出现在昏暗的车间,为辛勤工作的工人照亮

    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一定会出现在夏夜的田间,为深夜看护农田的农民照亮

    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一定会出现在任何需要我的地方,贡献我的能量,直至燃尽最后一滴。

    蜡烛虽很渺小,又很伟大。我愿意化作一颗蜡烛,投身到社会中去实现我的价值。

    17。书缘

    我常想,有书读是一件幸福的事,无意中读上一本好书更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大快事。

    那年,在乡间小学念书,手中捧的就是几本“一是一,二是二”的教科书。课余大多是“赤足走在田埂上”漫无边际去读生活这部无字书。

    书读得不多,幻想却生出不少。在乡村学校代课的二舅从学校那只皮箱般大小的图书柜里搜得一本蓝封皮的水浒,也不知是哪一册,信手塞给我“瞧瞧”少书的年代正如缺饮断炊的岁月,顾不得挑肥拣瘦,拿到了就啃。第一回读水浒,连猜带跳,读得颠三倒四,混沌一片,恰如在英雄的故事里翻筋斗,说不出有什么感慨,只觉得很带劲。

    那时,十二三岁,不懂事,特信书。读罢水浒,真想跟那位抡大斧的黑莽汉痛痛快快“杀到东京,夺了鸟位”由此,读不爽“正经书”一有时机只想看闲书。

    中学在镇上念。毕业会考前夕,气氛肃然。学校阅览室每天只开放半小时,仅有几本文学书都束之高阁。大概是忙中错乱,一本封面荡存的“闲书”得以漏网。获此秘密,每日午间早早候门。书不厚,百来页模样,讲的是孤岛漂流探险的事。考期迫近,去阅览室看课外书的学生本来就不多,加上我每日必到,一坐就“满点”这个反常情况很快引起了图书管理员的警觉。她用狐疑的眼光朝我瞟了又瞟,而我早把一本作掩护的中学生数理化盖在没封面的探险书上。女图书管理员近视眼,凶面孔,菩萨心。当她知道我是在孜孜不倦研究“课外题”时,竟激动不已地连夸我“好学生,好学生”弄得那几个在门口张望的“坏学生”瞠目结舌!

    进入大学中文系,恍然明白,扰得自己魂不守舍的那本书就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谢天谢地,那是一本好书,是一本值得品读的名著!

    我常想,有书读是一件幸福的事,无意中读上一本好书更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大快事。如若那时我没有读到鲁滨逊漂流记,今天纵有条件读上十来本“漂流记”式的好书,其感觉也不会如此“念念不忘”回首再读“漂流记”也不会像少年时那样如痴如醉,至少不再为之“大惊小怪”再譬如,那时我读的是一本诲盗诲匪的坏书,良莠不分,一古脑儿吞咽了下去,我相信那流毒也会绵绵无尽期,乃至贻害终身(当然,实际情况还不至如此严重)。因而读书如择友,需“友直、友谅、友多闻”读书也有“时季”有些书当在“情窦初开”时读,才有味、有趣;有些书则需在“沧桑经历”后读,方明白、透彻。读书更有“缘份”有些书你“踏破铁鞋无觅处”有些书则“蓬门今始为君开”;有些书“话不投机半句多”有些书则“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书而有缘,玄乎?妙哉?信不信由你了。

    18。童话的结局

    我心里害怕,担心她又要安慰我。索性幻想她换了一套戏装演绎一个真正的童话故事去了,故事的结局是“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好久没见到招娣姐了,上一次见她应该是两年前吧。

    那时她从广州回番禺。她老家在江西,十八岁到番禺打工,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在这里她给家里添置了许多东西,包括希望。也在这里她有了一个男朋友,阿明。阿明是广州人,在餐馆里当厨师。阿明是个出了名的乖儿子,家里有一位严厉不可违背的老母亲。阿明对母亲是敬畏加顺从。但是,这次,阿明为了招娣姐和母亲吵翻了。在阿明母亲的眼里,招娣姐是穷山沟里出来打工的外省妹,一身的寒酸加上口里操的带乡音的普通话,怎么看都是上不了台面,怎么可以配得上她那引以为傲的儿子呢?但是一向顺从的阿明为了爱情向威严的母亲作出了反抗,在我的身边演绎了一场古老的爱情故事。我近乎固执地认为招娣姐是幸福的,因为童话里的结局都是美满甜蜜的。可是有时候固执并不能对现实起任何作用。

    就在两年前的夏天里,招娣姐拉着长长的电话线,用已经很熟练的广州话哭着:“如果是这样,我嫁给你有什么意思呢?”这个时候阿明刚从北方回来。他早早和招娣姐计划好了,他出去闯两年,积攒了足够的钱买房子、结婚。招娣姐也一直在努力,她的老板、老板娘,还有同事都很喜欢她。她手脚是极麻利的,而且勤快,又读过一点书,所以在餐馆里什么都能做。会计不在她可以顶,点菜的小姐没来她可以代替,细心、体贴使新老顾客都会在用完餐后特地对她说“拜拜”老板娘很欣赏她,也知道她的事,也挺照顾她。招娣姐很满足,闲下来发呆时,她嘴角时常会泛着笑意。我知道她一定是想起阿明哥了,或许她正在想象着属于他们的爱的小屋。招娣姐也是经常哭的。逢年过节,她都会打电话给阿明的妈妈,有时候会带上礼物到广州看望她,可是回来总是要哭的。同事们安慰她,她会爆发一场,大声地哭:“还要我怎样,我省吃俭用,每月工资一半寄回家,一点留下,剩下的就归她了。对她,我总是恭恭敬敬、小心翼翼,能做的我都做了,为什么要这么刻薄地对待我,打工妹受的苦还少吗?老天为什么这样不公平?”招娣姐大声地哭着。只有这时候,她沉重的心才得以些许喘息。

    招娣姐拉着电话线的时候,阿明已经回广州。招娣姐也请过两天假去过广州了。记得她去的时候,很多人逗她“要去当新娘了,摆酒席可不能忘了我们啊。”她笑得很灿烂,可是灿烂的笑容下有一种叫忧虑的东西,她的幸福似乎在摇曳着。

    两天后,她回来了,一头栽倒在床上,大声大声地哭。我坐在她身边好久,她哭完了,安慰我说:“没什么,只是刚刚外面雨太大,我一个人走在路上,一辆摩托车撞倒我,腿上流些血,有点痛。”我把视线移到她腿上,飞满泥花的裤腿被染红了一大片。是啊,外面雨那么大,孑然一身的招娣姐是怎样走过来的,除了摩托车,她还会遇上什么可怕的威胁?!那时,我对童话的固执动摇了。

    招娣姐拉着电话线,哭着,电话那边说着些什么。突然,招娣姐止了哭声“咔”地挂了电话,用习惯的急切的脚步走向门外。我跟上去,还好,她只是去上班,对的,上班时间到了,没事。我目送着招娣姐,依稀仿佛感觉到失神的背影那边满满是凝重。“招娣姐,”我忍不住叫出了声。招娣姐站定了,她需要时间来站稳。她转过身来,我看到的却是空无一物的眼洞。“别担心。”她这么说,安慰我。

    后来,我又见了她几次,她眼里失去的东西一直没法再寻回。我的固执彻底粉碎了,我伤心,童话里都不是这样的。

    不知哪一天,我找不到她了。“招娣姐回江西老家了,”她的同事告诉我“听说下个月结婚。”

    “啊,跟谁结婚,怎么回老家结婚去了?”

    “不知道,好像她家里人给她介绍对象了。”

    外面又下雨了,那么大,招娣姐,你怎样了?

    好久不见招娣姐了,我有她电话,却一直没拨出那串号码。我心里害怕,担心她又要安慰我。索性幻想她换了一套戏装演绎一个真正的童话故事去了,故事的结局是“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我暗地里祈祷着。

    19。五瓣丁香

    听人说,若能在结着多如云霞的四瓣丁香树上找出一朵五瓣丁香,就会得到好运和幸福。

    入春以来,一直惦念着丁香。听人说,若能在结着多如云霞的四瓣丁香树上找出一朵五瓣丁香,就会得到好运和幸福。女子都是虔诚的,我这个穿军装的女子也一样。

    同病室的几个病友几乎每天傍晚都去医院的后山坡上探看丁香。带回来的消息一天比一天惹人心动:“冒出新绿了”“生出嫩叶了”“结花蕾了”可我们仍然嫌慢,埋怨丁香的疏懒乏情。

    昨天晚饭后,她们又结伴去了,留下我一个。看看自己仍打着石膏的腿,再看看白色的病床,白色的墙壁,仿佛一切都变得苍白起来。心想:这条伤腿一定害我误了花期,不能去找五瓣丁香,寻不着它,那么好运和幸福也就与我无缘了。自己把心情弄得灰灰的。

    她们回来了,个个兴高采烈,争着向我炫耀他们的“幸福”——五瓣丁香。有白色的,紫色的,小小花朵很是美丽,花瓣儿更是精致、娇巧、细柔。她们有人要分给我一朵,而我也十二分地想拥有它,可我还听人说:别人送的五瓣丁香不具有神奇的魔力,于是我谢绝了她们的好意。看着她们都如同真寻得幸福一般的喜悦,我的心羡慕得有点微微发疼。

    晚上,我草草地蒙上被子,除了想找一朵五瓣丁香,好像别的一切都不重要了。人,有时就会有一些非常非常小的希望,由于太希冀、太向往,我甚至做了一个丁香梦:我的腿好了,来到一个好大的丁香园里找五瓣丁香,可到处都是四瓣的,无论如何努力,也没有找出一朵神秘的五瓣丁香。

    感觉天亮了,懒懒地不肯睁开眼睛,心中仍存着没有五瓣丁香的遗憾。做晨检的护士来了,问我:“别的人都去哪儿了?”我这才发现她们一个都不在。大概都是因为太兴奋睡不着而早早地跑出去疯闹了吧,疾病竟使我变得有点妒忌她们了。

    门被轻轻地推开了。只见她们个个手里拿着一大束丁香花,原来她们一大早去替我折花了。她们把花递给我:“快找你的五瓣丁香吧!”我一时语塞,为她们的热情、真诚所感动,懊悔刚才对她们的妒嫉顿时,我感到自己整个儿沐浴在友爱结成的温馨之中。

    我细心地从她们采摘来的一束束丁香花中,找到了一朵白色的五瓣丁香,而我更在她们中间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五瓣丁香——好运、温暖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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