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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我面前的这棵树榛榛其叶灼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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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像热血漫画里打不死的女主一样恢复了元气,半个月的军训也到了尾声。

    3

    离开的前一晚,食堂里加餐,每个餐桌上都加了一碗排骨和一只烧鸡。男生们闹着要喝酒,教官们像模像样地虎着脸拒绝了一下,最后还是没掖住把准备好的啤酒抬到食堂。平时挺严厉的教官们其实都是军校的学生,暑假来部队实习,高中军训是他们的任务之一。卸下教官的职责,他们也是学生,玩起来也是很疯的。

    叶榛表面上笑眯眯的不动声色,有人敬酒他就喝,眼看着班上的男生都灌了一轮儿,他还是斯文干净没出半点丑。有两个调皮的男生拿着三根筷子当三炷香,跪下喊:“原来您就是传说中的无量天尊,收了小的们当关门弟子吧!”

    大家都很欢乐,只有我闷闷不乐,唉,离愁啊离愁。

    想到明日一别,叶榛在军校,我在高中,要去找他还要隔大半个城,而且叶教官不定期下部队,我就记恨田美女没早生我几年。我坐到门口看我的叶教官被女生们围着,妻妾成群的架势,笑得像朵花一样,跟我装什么贞洁烈夫?

    “唐果同学,悠着点,虽然说现在烤瓷牙做得比真牙还好看,但是还是原装的好用吧,别咬了,都快咬碎了。”小张教官咧开嘴“别这么看我啊,这半个月不就罚你做了一百个仰卧起坐嘛。”

    我仇视了纸老虎半天,终于泄气了,嘟嘟囔囔抱怨:“算了,是我罪有应得。可是那天叶榛教训我,你犯得着那么高兴吗?”

    “什么高兴啊,我是激动!你是不知道叶榛铁齿铜牙,平时怎么欺负我们的。他的嘴就是冲锋枪‘叭叭叭’一通扫射,没见过个还能喘气儿的。你是他的克星,你不知道看见他每天跟过街老鼠似的,我们真有点翻身农奴把歌唱的畅快啊。”小张教官把凳子又拉近了一点,口水横飞“我说果果啊”我四十五度忧伤望着天,才一会儿功夫就从唐果同学变成果果了,炒盘菜也没这么快啊。

    “你要真想追他,张眠哥哥给你当内应,早看他小子不顺眼了。”

    我立刻谄媚地抱住纸老虎的胳膊,眼泪汪汪的:“你是我亲哥!哥,什么都不说了,以茶代酒了!”

    张眠一拍大腿:“你这妹妹我认下了,果果啊,以后你就把张眠哥哥当亲哥使吧。”

    我这才知道板砖黑脸小张教官的名字叫张眠,我干爹干妈真是文化,目字旁边一个民字,意思就是要看着人民,天生就是个当解放军的料儿。茶过三巡,张眠同志喝得眼睛眯着一条缝,我趁热打铁:“哥,我以后算是军人家属了吧?以后能去你们学校找你不?”

    张眠豪爽地拍了拍我的肩,差点没把祖国的花朵拍折了,乐了:“当然算啊,你随时可以打着来找哥的名义围追堵截小叶榛。”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张眠同志真是装傻都不会。

    最后叶榛还是喝多了,我军内部搞分裂打击报复,被教官同志们合伙灌醉了。

    而后他像个小孩子一样乖乖坐在那里,什么都不说,挺能唬人的。

    同学们都癫狂了,灌倒一个去灌另一个。

    我走过去,想趁他神志不清的时候跟他坐一会儿。我发誓我就是想坐他身边,什么都不用说,反正说了他醉醺醺的也记不住。

    可是叶教官突然扭过头直勾勾地盯着我,漆黑的瞳孔又大又亮,闪着水光,嘴角挂着饕餮满足的笑意,像我在动物世界看过的蓄势待发的非洲野猫。我的心急剧地狂跳,被这么随随便便看两眼就心潮澎湃了,却没想到小叶教官做了件让众人石化的事。

    他把手放在我头顶揉了揉,笑着抵住我的额头,眼对着眼,我闻到了他皮肤上混着酒气和新鲜竹叶的气息,大脑顿时轰然炸开。

    “你变小了”他困惑地看着我。

    四周那个静谧,连个喘气儿的都没有,什么都没有,我也没有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回过神来,哇啦啦地叫着推开他往外跑。这人会妖术啊,我彻底被收服了!完蛋了!我完蛋了!我他妈的完蛋啦!死叶榛!臭叶榛!混蛋叶榛!你他妈把我唐果当成谁了啊!

    晚上我破天荒春心荡漾的失眠了。

    次日早上本姑娘荣升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着两个大眼圈去食堂吃早餐。昨天叶榛那神奇的发酒疯的举动估计我亲哥已经跟他汇报过了,此时他正和我亲哥面对面吃早餐,我往食堂门口一站,顿时心灵相通四目相对,叶教官虎躯一震,仰脖子把粥灌下去,一抹嘴跑了。

    我这样矜持的少女矜持一晚上也就够了,乘风破浪地冲过去,对着哄笑的教官堆瞪着眼。

    张眠同志眯着眼睛:“果果,谁惹你啦?”

    我一个个指着他们的脸:“刚才谁笑他来着,我可记住你们了,你们把各自的女朋友看好,我可不是什么好人。”

    有个教官拍着大腿大笑:“果果,你这打击报复面也太广啦。”

    看他们这么欢乐,我还是很伤心的。

    吃过早饭接我们回去的大巴也到了,同学们依依惜别了半天,我坐在车窗口看叶榛。他正带着招牌的笑容目送同学们上车。我把下巴磕在窗边上,耷拉着耳朵自我安慰,短暂的分离是为了重逢时更加甜蜜。

    车快开时,叶榛走过来伸手揉了揉我的头顶,我吓了一跳,他微笑着:“唐果,以后要好好学习,你还小,以后喜欢你的男孩子多着呢。我祝你幸福。”

    我看着他,金色的光线下他像会发光一样,柔软的善良的光。

    那时我无比坚定,我会幸福。

    因为叶榛祝我幸福,而我,也会让他幸福。

    4

    从小老唐就问我有什么理想。

    那时候不懂事,每天一个想法,今天写作文要当科学家,明天看了个本小说又想当作家,有段时间看春节联欢晚会喜欢赵本山,还想过当小品演员。高一军训后回家我认真跟老唐说,我已经确定我的理想了,我要当军嫂!

    老唐跟田美女目瞪口呆面面相觑了半天,头顶飞过一串乌鸦,而后没形象的爆笑。在他们的心里我还是个小女孩,不懂事的,天真无邪的。其实我已经长成了大女孩,经历太少,可是心理趋于成熟,已经不需要躲在父母的羽翼之下,可以展翅飞翔,可以历经风雨。

    高中这三年我并没有荒废半分,因为我要做个可以配得上叶榛的人。

    他有他的事,我也有我的事。

    若是想要长久的相守,必须先要学会忍受分离的孤独,甚至享受孤独。

    有张眠同志做内应,我将叶榛的作息掌握得一清二楚,每天都给他发信息,不过是平日里学校发生的小事,叶榛回的信息大同小异,都是认真学习报效祖国之类官腔。有时我真怀疑我们班主任是他家亲戚,如出一辙的苦口婆心。

    不过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气馁”“放弃”“失败”这几个字就对了。说得好听点是有长性,说得难听点就是厚脸皮。每个周末我都想办法去他们学校借着看亲哥名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没过半年全年级都知道叶榛同学有个追求者,代号“恐怖分子”从此每次我去看叶榛,张眠很识时务地自动回避,他们宿舍里没少吃我喝我的室友们也喊着:恐怖分子来袭,我等老弱病残抵抗不住,先撤了,叶榛同志,祖国的未来就靠你了!

    每次叶榛都笑得咬牙切齿一脸愁容,可是忍不住我可怜巴巴地眨着眼装可怜,他也只能带我去食堂吃饭。

    刚开始叶榛是很抗拒的,尤其是在食堂里四面八方的视线攻击,不过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后来我去找他,他已经能很坦然地带着我在种满梧桐树的柏油路上穿行而过,从容淡定面不改色。

    老唐说过,没有什么努力会付之东流。

    虽然平时老唐在田美女的统治下活得有些憋屈,做事也经常不太靠谱,可是他的理论却是从没错过。

    我想我在叶榛的领土上已经站稳了脚跟,即使在角落里,接收不到阳光雨露,只能远远的生活在一片暗影里。可是我已经在他的世界里,在他的记忆里,甚至生命里,是不可抹去的一部分。

    叶榛大学毕业那年,我上高二,他考取本校作战指挥学研究生。而张眠毕业后去了部队,去送他上火车的那天,我在站台抱着他哭得稀里哗啦,鼻涕眼泪全抹在他的军装上。叶榛把我从他身上扒下来,按住张牙舞爪的我说:“你放心去吧,以后我会把唐果当自己妹妹照顾的。”

    张眠一个二十三岁的大老爷们,吸着鼻子,眼睛通红:“果果,你要好好听叶榛的话,要是叶榛欺负你,你就给哥打电话。”我只顾着哭,不懂事地抱着叶榛往他衣服上抹鼻涕。叶榛那天对我极其的耐心而温柔,他说:“看不出你还是这么重感情的。”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叶榛喜欢有情有义的人,因为他是这样的人。

    可是我一直没跟他说,我之所以哭得那么难过,是因为我知道,叶榛研究生毕业后也是要走的,离开这里,同张眠一样离开这里。不管去哪里,反正不是我坐个地铁就可以到的距离。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虽然在一个城市里,也不能经常见到他,只是想到他在城市的另一边,抬头是同样的天,同样的云,同样的空气,还是觉得那么的踏实。

    我没有跟叶榛坦诚相待,爱上他让我过早的学会了不择手段。因为张眠离开后,他的确像对张眠承诺的那样对我处处照顾得很得体。我发的每条信息他都回,从不敷衍,偶尔有了好笑的笑话还会转发给我。手机上无法保存那么多信息,于是我就一条条地记在笔记本上。从一个简单的语气词,到一个笑脸,哪天什么时间什么天气。

    在这方面我聪明成熟的过分,我想收藏我爱的男人给我的一切,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那都是一笔财富,什么都换不来的年少岁月。

    上了高三后便没了周末,我便不能去黏着他。可是叶榛已经习惯了我的出现,我不去找他,他好容易请假出一回学校就会带一堆好吃的来看我,我怀疑他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是在他并承诺考全班前五就带我去看电影时,我祈祷他永远都不要痊愈。

    在某些方面叶榛跟老唐是很像的,很善于用诱饵来激发我的战斗力。就像你想让驴子多磨点面,就在它的面前吊一根胡萝卜。

    只是我心里无比清楚,无论叶榛对我再好,他也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小孩子。无论我说多少次喜欢,多少次爱,多少次非他不嫁,他也只是笑眯眯地揉揉我的脑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从来不能走进他的心里。

    他的女朋友叫卓月,是报社的记者。

    叶榛与卓月的父亲都是军人,卓月比叶榛大三岁,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恶俗到死的青梅竹马。叶榛的母亲是高中老师,学前教育做得好,叶榛十三岁被高中破格录取,与卓月同班。那三年他们什么都是在一起的,一起上课吃饭回家,于是情花萌动水到渠成。

    我在叶榛的钱包里看过他与卓月的合影,叶榛穿着作训服,卓月搂着他的脖子,长得清清秀秀的,不算什么美女,笑起来却是让人很舒服,两个人脸贴着脸笑得心花怒放。我嫉妒得肝疼,每期的晨报都买,找卓月写的新闻。

    从她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这个女人的善良慈悲还有社会公义感和使命感。六岁的差距在我们之间横亘着,除了年轻,目前的我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她。杏子说我这种近乎自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的大脑正常发育。

    ?于是高中毕业后,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本市医学院学习临床医学专业。

    杏子知道我要拿起手术刀走进白衣天使的行列,悲天怜人地冲着西方行了一个大礼,呼唤道:“佛祖,您老救救这芸芸众生吧,果果出手那是非死即伤啊。”

    我气得蹦高高,就兴许你去外语学院进法语系,将来去香榭丽舍大道上喝咖啡勾引老外,就不允许我唐果如此高尚的救死扶伤吗?

    现在想来,高一军训遇见叶榛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而上了大一后,是我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它们的共同点是都与叶榛有关系。

    可见爱情果真是不得了的东西,可以让聪明人变成白痴,白痴变成白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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