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行李到了肖言手上,我笑吟吟地跟着他出了机场,像一场比翼双飞的出行。肖言说:“又变好看了啊。”我竟脸红了:“怎么会?我们才半个月没见,根本来不及变好看啊。”是啊,我和肖言才仅仅半个月没见而已,而我,却已经觉得像有三五个“三秋”之久了。
肖言是从他的城市开车来上海的,那白色的本田,是他回国后新买的。我坐在他身边,有些不知道从何开口,纵然,我心中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问号。
这时,公司的莉丽小姐打来了电话。她问我到了吗,我说我已经出机场了。她说:“老板的房子里有几间空房间,可以给新来的员工暂住。”我婉拒:“我订了酒店了,就不打扰老板了。”莉丽小姐很直爽也很热情:“不必客气。现在那里也有其他员工在借住,你们正好也可以互相认识一下。”我用余光瞟了瞟肖言,他目不斜视地开车。我应允了莉丽,她告诉了我地址。
挂了电话,我把地址告诉肖言,说:“我今晚住那里。”肖言问我:“什么地方?”“老板家。”“老板家?你为什么住老板家?”我说:“因为我好看啊。”听我这么说,肖言骂了一句:“妈的。”
老板姓魏,老板的房子,被我叫做魏宅。
肖言送我到魏宅时,老板并不在家。在家的是一个英国人,吐着一口典型的伦敦腔。他叫约翰。约翰就是莉丽小姐口中的“其他员工”只不过,员工和员工之间也多少有着区别,比如约翰的名片上印着“副总裁”而我,还不确定自己配不配印个名片。后来我得知,这个副总裁并不常驻上海,所以才屈就于他人的屋檐下。
其实说“屈就”太不实事求是了。其实,魏宅在这寸土寸金的上海,算得上豪宅了。约翰带我和肖言进了魏老板事先安排给我的房间后,又留了一大串各处的钥匙给我,就出门了。
我坐在诺大的双人床上,上下颠了两下试了试它恰到好处的软硬度,对肖言说:“我们把这房子偷空了,然后潜逃吧。”肖言夸了我一句:“你真有出息。”
我给老板打了通电话,以表敬意和谢意。老板说:“我现在在香港,晚上就回上海了,一起吃晚饭吧。”我拿着电话,脑子里的各个齿轮飞速地旋转,得出一个结论:这饭我不能不吃。这应该,是我的面试。
我心里着实惆怅了。我和肖言相聚的时间太短了,短得像是一炷香,我看着它一点点燃烧。
我和肖言也出门了,留下空荡荡的豪宅。肖言问我:“想去哪里?”我说:“哪里都好。”
我打电话给爸妈。我对他们说:“女儿只身来了上海,怎么做爹娘的也不打个电话关心?”我爸说:“因为你妈不相信你是只身。”
挂了电话,我和肖言才开始了真正的交谈。他问我:“怎么决定来上海工作了?”我自然隐瞒了我的居心叵测,我道:“四处找,恰恰上海这份最令我满意。”我问他:“你呢?开始上班了吗?”他点点头:“一个星期了。”我和肖言像两个久别的朋友,说着或真实或言不由衷的近况。我忽然觉得有点可悲,为着那日渐滋长的隔阂。我抖擞了一下精神,笑着对肖言说:“小公子,这才回国没几日,就有钱买车了?”肖言也笑了笑:“家里的钱,不光彩。”我的精神又萎靡了。我始终隐隐地觉得,肖言的家庭,像一堵墙,他不会翻出来,而我也爬不进去。不过事实上,我从未了解过那堵墙,一切,都是我的直觉罢了。
第二十话:他向我要了一个吻
肖言带我去了外滩。
那天,天很蓝,江水的气息也很旖旎,这一切让我忽略了拥挤的人潮,甚至忽略了那一只只让我防不胜防的,不把广告传单塞给我就誓不为手的手。
我和肖言站到栏杆处,江风拂在我的脸上,扬起我的头发。肖言忽然对我说:“我能吻你一下吗?”我的心跳变得不规律了,也许我的脸也红了。我看向肖言,他的眉心因为灿烂的阳光而微微皱着,眼睛还是如初的深邃。我终究还是看不懂他的。不知为何,这个早已与我有过肌肤相亲的男人,这个也已暗示过会与我分道扬镳的男人,为何会这般唯喏地向我寻要一个吻。
我不懂,却允了他。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你能。”肖言给我的吻,仅仅落在了我的左颊上,温柔,而又坚定。我的心像要粉碎了一般。
我们肩并肩面对着江水,肖言的手松松地环着我的腰。我们谁也没说什么,像是怕打扰了这份平和。
肖言叮嘱我:“一个人在上海,要小心。小心身体,更要小心小人。”这是离别的套路。我点点头,说:“你放心吧。”
肖言走了。在他把我送回魏宅后,我眼睛眨都不眨地看着他的车驶离我的视线。我大口地吸气,呼气。这样的离别,比起美国的那一场,该是小巫见大巫的。至少,我与他只相隔一百六十公里而已,至少,他还留给我那样一个矛盾的吻。
我疾步走回魏宅,走回我的房间。我对自己说:温妮,现在起,你要只身一人了。
房间里的枕头被子都是备妥的,所以我并没有把我从北京带来的那一套拎出箱子,不,确切地说,是从美国带来的,是肖言的那一套。刚刚肖言在时,我还萌生过一个念头,想把我的箱子打开,给他看看。他一直担心的他那套会沦为美国难民救济品的枕头被子,其实竟安放在我的箱子里。不过,我还是打消了这念头,因为我那该死的自尊心,因为我终究是不愿让肖言得知,我这般该死的在乎他。
我才换妥了身正式些的衣服,魏老板就回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我知道他仅仅三十余岁,不过看上去,他甚至更青春一些。他自小随家人移民美国,中文并不灵光。平心而论,对这种中文说不灵光的某籍华人,我并不欣赏。魏老板自年纪轻轻,事业平步青云,如今已是独当一面。早在我尚未回国,他通过电话面试我之前,我就已经做足了有关于他的功课。还是那句老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魏老板自香港至上海,并不显得风尘仆仆,毕竟这种有钱人,是吃不到车马的苦头的。他倒了两杯洋酒,加了冰块,给了我一杯。我小口地抿咽,觉得浓烈极了。我对洋酒并不热爱,而且连一知半解都不具备,所以我忘记了魏老板告诉我的它的名字。
还没开始谈话,我的手机响了。是肖言打来的。老板让我随意,我走回房间接听。肖言说:“小熊,再嘱咐你一句,跟男人在一起时,千万别喝酒。”我忍俊不禁,说:“遵命。”我真的遵命了,那杯洋酒,我再也没碰。
魏老板是个并不让我感到拘谨的人,可能是因为他也年轻,眼神中甚至还时不时闪出一种童趣的光芒,不过,他的年轻有为也赋予了他张扬的资本,一种从骨子里散出来的张扬。我和他的谈话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一半专业,一半非专业。我看得出,我是令他满意的。招聘应聘无非是买卖东西一般,首当其冲的叫做“性价比”我知道我不是最好的,也不是要钱要的最少的,但我想,我的“性价比”应该是出类拔萃的了。
魏老板还问了一个让我如坐针毡的问题:“你为什么不选择在美国工作?”我慌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后来,我莫名其妙地说了真相:“因为一点私人原因。”还没等我说罢,魏老板笑着抢了我的话:“哦,那你可以不作答了。”我又莫名其妙了。我忙说:“不,这没什么不能说的。我是为男朋友而回国的。”老板竟像朋友般笑了笑,说:“你男朋友真有福气。”
其实说莫名其妙,不如说先见之明。后来,我认识的一个丁姓女人曾对我说:“你傻不傻啊?为什么一开始就让老板知道你有个爱得死心塌地的男朋友?”我对丁姓女人敷衍地干笑了几下,让这谈话不了了之。这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