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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陈水扁就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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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道,攻击国民党不民主,我有同感;但民进党的民主又在哪里,也令人着急。民进党内部结构上如何不民主,姑且不谈它;外在表现上的粗暴,却是有目共睹的。不论在议会论政或在马路上抗议游行,都是一派粗暴,这就太没水准了。

    汪精卫曾悍然对青年党说:国民党的天下是自己打来的,你们不满意,去革命好了。民进党如性好粗暴,不如去革命,不必假民主之名养成许多非民主的坏习惯,这样荒腔走板,没把国民党搞垮,却先把民主搞垮了。张鸿学批评朱高正,说:“讲民主,你没有风度;搞革命,你不敢。”若不以人废言,这话说得真不错。民进党的最大悲哀是,它有机会建立民主橱窗,却一开始就误入了歧途,一切弄得不伦不类,却还懵然不知,洋洋自得。

    所谓民主风度,并不是事事要靠成文的规范来的,相反的,而是照许许多多不成文的规范来的。陈水扁是优秀的法律学者,他当然知道:人间的许多规范是不在话下的,法律学者对某些法律,不崇尚“列举权力说”(theoryofenumeratedpowers),而崇尚“隐含权力说”(theoryofimpliedpowers),他们认为,这种包含由习惯(customs)、惯例(practices)、常规(maximsorprecepts),以及其他社会制约的许多非法律项目,其实也隐含在法律精神里。所以,事事用明文法律来规定,是没有必要的。换句话说,法律精神的维系,乃在于荀子所谓的“约定俗成”人人皆知的规范,是不在话下的。

    民主议会里应有的规范,陈水扁当然清楚,清楚却有破格的、没风度的举止,当然是从坏榜样学来的。

    坏榜样可太多了,但是以未曾规范做借口,擅行破坏议会规格,显然是由朱高正、林正杰之流作俑的。两年前,在林正杰还没当选立委前,就先朝“立法院”这么干了。林正杰率众到“立法院”旁听,可是个个身穿“抗议的衣服”大闹会场。同时民进党的朱高正在旁助威,认为:“旁听人穿着有标语的衣服进入议场,那是他们的表现自由。”但是,主席反问了一句:“假使有人在身上贴有‘我要进来打朱高正’的条子,警卫是不是能让他进来?当然不能,所以有些事情希能自我反省一下。”可悲的是,民进党和国民党一样,是疏于自我反省的。林正杰以一副被迫害狂的激越之情,大喊“立法院”会议旁听规则并没规定不可以身上贴字进场,为什么不能贴字?但是,我们忍不住要问,旁听规则中也没规定不可以当众小便,是不是照民进党逻辑,也可以在旁听席上尿一下呢?——对人人皆知的规范,是不在话下的,这样子事事要枚举规定,列入规则,岂是讲理的人干的事?

    东海大学教授徐道邻说过一个笑话。他说:“有一次参观某一行政机关,看见厕所墙上悬着‘xxx厕所使用规则’,内容有六七条,最后一条是:“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他们问我有何意见。我说,这个规则,似乎还可以补充一条,就是‘本规则如无未尽事宜,得不修改之’。”规则观念泛滥至此,正是民进党诸公大脑的构造,真不知林正杰在东海大学的政治学是怎么学的。

    陈水扁以他湛深的法学修养,本可做一位从容而犀利的“立法委员”但他的缺点是犀利有余,从容不足,问政态度,失之紧张严肃,走火入魔以后,必然沦为朱高正以下的动作,这是很可惜的。我希望他知过必改,为人立下台湾人还是有民主风度的印象,使人知道台湾人不全是没教养的,这才好。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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