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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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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比武大会的第一天。

    清晨的号角吹响之后,比赛就开始了,人们争先恐后地拥向赛维柯堡,在士兵的监督下坐上一层层的看台,就怕抢不到好位置。

    整个比武大会,严格说来是人民赚钱的好时机。因为比武大会吸引的全是一些没土地又没城堡的贵族前来参加,而这些没太多社会地位的参赛者通常会带著家当、骑著马匹,走好几个礼拜甚至数月的路来到比赛的地点投宿。这几天,就成了当地居民大赚特赚的最佳日子,因为无论这些参赛的骑士多神勇,他们总要吃和睡。居民可以出租帐篷,或者是提供食物和水,以及帮他们照顾马匹或钉钉马蹄铁,无论是哪一种服务,都可以帮助居民赚到钱,何乐而不为。

    由于比武大会不但需要长时间的准备且开销很大,领主又会在活动期间开放城堡,提供食物给贫困的农民和工匠,因此人人欣喜若狂,是他们最喜欢的节庆。

    而在这节庆中最忙碌的一群,自当是城堡里面雇用的仆人及工匠。尤其是比武大会的前一夜,你可以看见堡内的人跑进跑出,忙得不可开交。其中最忙的要算是打铁匠,他们要准备武器,要为马钉铁蹄,忙得连擦汗的时间都没有。至于三五成群、不时穿梭在城堡中庭的木匠也很忙碌。他们不但要在明天比赛前搭好看台和栅栏,还得搭起另一座更高的高台供贵宾和领主使用,所以也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和满城堡跑的二轮车有得拚。

    不可讳言,大家都忙坏了。二轮车搬运著一桶一桶的酒及大批的食物,供厨房里的面包师和屠宰工使用调理,洗衣房内传出喀嚓喀嚓的声响,负责洗衣服的女仆正使劲敲击著木棒,清洗先到贵客的脏衣服。

    这一切都需要花费大批人力,城里城外同心协力只等著比武大赛到来,也就是今天。因此,每个赛维柯居民的脸上都挂著微笑,虽然并不真的喜欢他们的领主,但他们还是很高兴她举办了这一场比赛。

    大赛的序幕,在黎明的号角声中缓缓拉开。

    第一对出场的参赛者,双方各自骑著自己带来的马匹,各据比赛现场的一角,等待大赛主人莅临。

    全部的人都在等著,等待赛维柯堡的主人,也就是传闻中的血蔷薇。他们屏息以待,尤其以坐在看台最高处的达斯洛王子为最,他从前天抵达赛维柯堡以来,就未曾见过她,更别提招待他,根本完全把他当隐形人看待。这无礼的举动气坏了他,同时更增添他对她的好奇,她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可以教他父王这么提防和害怕。最重要的是,她的长相为何?

    达斯洛王子摸著下巴纳闷,狭长惹人厌的灰眼不经意瞥见坐在另一边的柏纳。这小子究竟是什么人物?他猜。为何他有资格被安排坐在领主的左边,和他这个重要的客人平起平坐?

    达斯洛王子想不透,但他已经等得不耐烦倒是真的。这小妮子究竟要耗多久,居然敢让他这个堂堂巴斯康辛王子枯等,简直是活得不耐烦了。

    他烦躁地点点脚尖,正想站起来大骂他不等了的时候,现场突然一阵騒动,显然是领主驾临。

    达斯洛王子瞪大眼,一瞬也不瞬地瞪著来人,唯恐错失任何一秒。

    这个女人真是美透了!达斯洛王子不禁流口水。那头火焰般耀眼的长发,不做任何修饰只让它们自然的披散在背后,小巧的嘴唇,宛若最上等的樱桃,艳红得想让人咬一口,还有那翡翠般的绿眸和完美无瑕的肌肤。

    噢,老天!他敢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像她这么耀眼,这么让人爱慕。

    “抱歉我来迟了,达斯洛王子,请原谅我的无礼。”才一走近主位,蓓媚儿就对一脸痴呆的达斯洛王子伸出手,令他差点回不了神。

    “我可以了解像你这么美的人需要更多的时间妆扮。”达斯洛王子连忙亲吻蓓媚儿的手背,谄媚地说道。

    今天她穿著一件深红色逃陟绒外镶金线,看起来美艳动人。

    “你真好,达斯洛王子,我还以为你不高兴了呢!”蓓媚儿笑着缩手,谢谢他的赞美,间接讽刺他。

    “一点也不。”该死,他刚刚不耐烦的表情一定被她看见了。“为了一个举世无双的美人,再长的等待也值得。”

    “你真会说话,达斯洛王子,每一句话都说到女人的心坎里。”蓓媚儿笑着坐回正中央的位置,转头面向柏纳。“看见了没,修士?你实在应该跟达斯洛王子多学学,他知道怎么讨好一个女人。”

    语毕,连给柏纳回话的时间都没有,她即转头向会场的正中央,杰森正好也趁这个时候走过来请示。

    “可以宣布比赛开始了吗,蓓湄儿大人?底下的骑士已经等很久了。”杰森问。

    “可以了。”蓓媚儿瞄了高台下的两方人马一眼,要杰森尽管宣布。

    杰森领命离去,没多久,就听见一声长长的号角,之后是欢声雷动。

    随著众人的掌声响起,伫立在围场中的骑士,终于能够展开攻击,他们不约而同的勒紧缰绳,握紧手中的武器,等待最佳时机给对手迎头痛击。

    他们骑著马绕圈,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在这场以生命为赌注的竞赛里,胜的人可以晋级到下一场,败的人运气好的话可以带著受伤的自尊回家,运气差的人搞不好连命都没有,因此对峙起来特别谨慎。

    他们一方手持斧头,一方拿著战戟,控制身下的马匹慢慢地接近对方。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众人都拉长脖子屏气凝神,深怕错过最精彩的一刻。

    忽地“锵”一声!

    在众人引领盼望的同时,身穿黑色锁甲外披红色罩衫,和同样也是身穿黑色锁甲却披著蓝色罩衫的双方骑士,选在观众最意外的时刻交锋,立即引来一阵喝采。

    “好啊!”观众再度拉长脖子猛拍手,为场内的骑士加油。

    瞬间,只看到红衣骑士战戟的尖刺朝蓝衣骑士的身体刺去,而蓝衣骑士亦眼明手快地以斧头挡掉对方的攻击,并伺机接近红衣骑士拿起斧头朝他的锁甲砍去,在看台上观罪的惊呼声中,红衣骑士被挑下马,重重地滚落在地上。

    霎时尘土飞扬,在场的每一个人莫不紧张万分,看来第一场比赛胜败即将分晓。胜的人可以有机会一路打到最后关卡,亲吻全场身分最高贵女士的手并获得奖金。败的人可得要小心自己的命,尤其刚跳下马的蓝衣骑士又一副志在必得的模样。

    果然,众人的呼声还没完全停歇,蓝衣骑士的斧头已经落在红衣骑士头顶的正上方,红衣骑士连忙滚开,大夥儿又是虚惊一场。

    “身手不错。”高台上的蓓媚儿居高临下地观看这场开幕赛,下了句评语。

    “看来鹿死谁手还是个未知数,你说对吗,修士?”她突然转向一边的柏纳,轻声地问道。

    “我不知道,公爵大人不应该问我。”柏纳冷眼直视正前方拒答。

    “我不问你问谁?”蓓媚儿微笑。“你曾经是一个很好的骑士,应该看得比谁都清楚。”

    “我不是骑士。”柏纳语气平板地纠正蓓媚儿的用词,她已经在无意中刺伤他的心。

    “我知道。”蓓媚儿诱惑道。“但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随时可以册封你为骑士。”想成为骑士除了必须接受严格的训练之外,还必须由另一名正式骑士以剑点头授勋,比如她。

    柏纳眯起眼,若有所思地看着一脸魅惑的蓓媚儿,思考了半晌,终于恍然大悟。

    “这是你的游戏。”难怪最近她的态度会有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你想逼我再次拿起剑重回战场,原来如此,我懂了。”从偏僻的村庄回来后,她的态度就变得怪怪的,不再硬要他讲道,但也不像以前那样找碴,而是一副在等待什么事发生的模样。

    “我不知道我们又退回到原点。”他还以为渐渐了解她,结果是他自己多想。

    “每件事都有它的原点,尤其是游戏。”蓓媚儿耸耸肩,有点讶异他这么快就抓到要诀。“不过我的提议仍然有效。我是真的可以册封你为骑士,甚至帮你找出当年杀害你家的凶手。”只有一个诱饵不够,蓓媚儿又提出更大的诱因钓柏纳上勾,柏纳的眼睛确实闪了一下,最后仍然定下心回绝她。

    “不,谢谢你。”她的多变让他不敢领教。“我还是比较喜欢服侍上帝,骑士生涯不适合我。”事实上,他已经决定等比武大会结束之后就离开,他决定放弃感化血蔷薇,那根本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再考虑一下,别太快拒绝。”看穿他琥珀眼下的心思,蓓媚儿不以为意地微笑。

    想溜?等著瞧吧!她若让他溜得成就不叫“血蔷薇”

    淡淡丢下这句话之后,蓓媚儿把眼光移向赛场的中央,第一场争斗已结束。结果正如她所预想的,是红衣骑士嬴,而不是人人看好的蓝衣骑士。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场上对峙的骑士也一组一组的换。看台上的观众从早看到晚,之中只有几次暂停,供骑士吃点饭、包扎伤口、换武器和更换马匹。

    第一天的比赛就在看台观众热烈的掌声中度过,失败的骑士带著受伤的身体和疲累的马匹回家,留下来的全是一些胜利者,满心欢快地接受赛维柯堡的热情款待。在比武大赛期间,宵禁取消,人们可以尽情欢乐,尽情喝领主提供的食物和酒,通宵达旦的跳舞和奏乐,度过多采多姿的夜生活。

    第二天,清晨的号角一过,看台上又毫无例外的挤满人。由于参赛的人数过多,单单预赛就必须分两天进行,昨天胜利的骑士此刻全挤在看台上观看今日的赛程,也顺便藉著地利之便,偷瞄坐在高台上的女主人蓓媚儿。

    好漂亮的女人啊!

    有幸窥见蓓媚儿一面的骑士莫不这么想,个个脑中都打著如意算盘。早在出发至此地参加比武大会之初,他们就听过血蔷薇的名声,也知道这回她把自已当成比武大会的奖品,赢的人可以娶她,连同她身后那一大笔足以媲美王室的财富。

    这是每一个参赛者当初之所以决定参赛的主要原因,但他们万万没想到,除了可观的财富之外,她的美貌甚至比金钱还更吸引人、更让人垂涎!

    第二天的赛事就在参赛的骑士各怀诡计的气氛下结束。两天下来,竞技场上至少有数十个人受伤,几十个骑士私底下决斗,除此之外,一切尚称顺利。当然啦,场外的各式小贩也开心得紧,笑得合不拢嘴,籍著这场比武大会,他们的荷包进帐不少,早已鼓鼓的了。

    到了第三天,终于轮到重头戏上场。清晨的号响才过,晋级到第二轮赛事的骑士就等不及摩拳擦掌,痛殴对手。

    血腥的场面持续进行著,夹杂在群众的欢呼之下,是一张张失败和胜利的面孔,在这残忍的舞台上轮流上演著。随著骑士倒下或是振臂高呼的身影,太阳也慢慢收敛原有的灿烂光芒,转为金黄。

    好不容易,场上终于只剩下一组胜利者,那就是达斯洛王子。他不是靠实力得到胜利,而是靠诡计。奸诈狡猾的他命人在各个参赛者的饮水中,搀入不洁的东西,好让大家拉肚子。然后再趁著对方腹痛如绞之际将对方撂下马,过足了英雄瘾。

    现在,他置身在场中,等待最后一个参赛者上阵,然后他就可以风风光光的赢得胜利,抱得美人归。

    说到美人,达斯洛王子的下股不由得一阵騒动,满脑子想入非非。

    像蓓媚儿.赛维柯这么美的女人真的很少见哪!先不提她那张天使般的脸孔,就说她的身材好了。她的比例完美,双腿修长,胸部坚挺得恰恰好,既不过分丰满也不乾瘪,活脱脱是上帝的杰作。

    既是上帝的杰作,当然就应该匹配他这个一国的王子喽!达斯洛王子想,双腿忍不住踢踢脚底下的马蹬,等待对手出现。

    不过,那女人很拽。虽然表面上对他客客气气,实际上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彻底忽视他。

    但这情形即将要改变!达斯洛王子发誓。等他赢了比武大会,她定会将他当成英雄人物看待,到时要收拾她可就容易多了。

    想到这儿,达斯洛王子几乎要仰天大笑,这才发现他的对手居然还没出现。

    奇怪,该不是临阵脱逃了吧!

    达斯洛王子得意洋洋,认定是他过于优异的表现吓著了对手,因此对方才会躲起来不敢现身。可惜他猜错了。

    他的对手不但没有跑去躲藏,反而骑著一匹黑色的骏马,从容地朝他走来。达斯洛王子相当纳闷地看着朝他逐渐接近的马匹,黑色的骏马上甚至没有穿上绣有代表家族徽纹的马衣,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达斯洛王子百思莫解,更想不到对方不但没有为马匹穿上马衣,就连盾牌也只是拿一般人练习用的普通盾牌。不过他那身银光闪闪的盔甲倒是十分的耀眼,完全密封,连丝空隙都不留,他甚至看不见对方的眼睛。

    达斯洛王子耸耸肩,对手是哪一号人物对他都没有什么差别,反正他们已经喝下他手下事先加料的水,铁定输得惨兮兮。

    他拿起手中的武器,摆好阵仗,今天他选择的武器是尖刀,是一种能刺穿对方盔甲的昂贵武器,最近才有铁匠设计出来,听说他手上拿的这一把,还是整个巴斯康辛王国境内唯一的一把呢!

    另一方面,相对于达斯洛王子手中的新型武器,他的对手则是选择了一把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剑。和他身上的盔甲一样,来人手中的剑闪烁著银色的光泽,几乎和他的主人一样光亮,引起看台观众的一阵掌声。

    “加油,穿著盔甲的骑士!”看台上的观众,显然不怎么喜欢达斯洛这个排行巴斯康辛王国第三位的王子,纷纷为另一个挑战者加油。

    达斯洛王子气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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