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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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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走停停,罗梦渐渐有些不舒服。

    起初,是贪睡,但是过几夭,她竟吐了。晨起的时候吐、闻到某些味道时吐、餐后吐得更厉害,沾不得半点腥味。

    他们心里的猜想,在看过一位产婆后,就有了答案。

    她怀孕了。

    算算日子,肚子里的孩子,该是在京城里,她诱拐他上床时怀上的。她害喜害得厉害,他呵护到极点,决定改变路线,直驱最近的定遥城。

    定遥城位于大运河畔,是南方第一大城,居民富裕,商行集聚,除此之外,四面城墙高大厚实,南北皆有箭垛,檐角修得陡峭难攀,不论经商或是防守,都是南方首选。

    再者,钱家次女银银,嫁入江南首富南宫家,每季送往京城的青花瓷,走的虽是水路,但也靠大风堂保镖,货银更是如此,再加上南宫远的母亲,跟罗岳又是旧友,自然欢迎罗梦借住。

    住进南宫家后,沈飞鹰又请大夫过来,确认是怀孕无误。

    “夫人的身子娇弱,怀孕初期要好好静养,不宜舟车劳顿。”大夫说着,将怀有身孕的罗梦,误以为是人妇。“再者,要注意饮食,配合一些安胎药物。”

    送走大夫之后,他很快回到床塌边,舍不得她独处太久。

    “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开心的样子。”罗梦抬起小手,抚摸着他的脸庞,因为害喜而有些虚弱。

    他握住她的手,靠在薄唇边吻了吻,再轻轻的俯下身,脸颊贴在她的小肮上。

    “听什么呢?”她笑着。

    “听你,跟孩子。”他深吸一口气,难以压抑心中狂喜。“我们的孩子。”他静静倾听,却因自己强烈的心跳,什么也听不见。

    “我们的孩子姓沈。”她轻轻说着,抚摸他的发,衷心说出藏在心中许久的心愿。“从此之后,你再也不是孤身一人。”

    他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些,贴着她不言不语,听着她软软的声音,告诉他的每一言、每一句。

    “虽说,我没有把握,能为你生一百二十八个孩子。但是,孩子们会开枝散叶,总有一天会超过一百二十八个,个个都姓沈,好不好?

    “好。”他哑声回答,濡湿了双眼,千言万语只能再化为一个字。“好。”他重复。

    两人的手紧紧交握,言语己是多余。

    休养的日子,才过了不久,沈飞鹰注意着她的饮食作息,怕她吃得少了、忧她睡得太多。两人同住一座院落、同睡一张床榻,南宫家倒也无人说话。

    某日,却有贵客光临。

    这位贵客远从京城而来,竟是以奸商——噢,不,是以机深诡话——不,足以精明狡猞,呃,不对不对,是以赚钱手段高妙闻名的严耀玉。

    身材健硕、举止温文儒雅的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仆人,正费力的抬着,一块覆盖着喜庆红绸、又厚又重的东西,一同入了院落,踏入花厅。

    先前早有丫鬟通报,沈飞鹰抱着她起身,安放在花厅的椅子上,舍不得她下地走半步的路,还拿来一件薄衫,为她盖在肩上,处处体贴入微。

    “罗姑娘、沈总管,许久不见了。”严耀玉说道,略略一挥手,身后的仆人就将东西搁下,无声的退了出去。

    她款款起身,不敢失礼,福了一福。“严师傅,让您见笑了。”

    “罗姑娘快快请起,这是喜事,何言见笑?”严耀玉笑着,连连摇手。“再说,您这位徒儿,我可收不起啊!”“我这是跟着无双喊的。”她任由着沈飞鹰,将自个儿扶回座位,仍旧巧笑倩兮。“您就是无双的师傅啊!”“是啊,别人是名师出高徒,我严某却只能出一个劣徒。”不认也不行,只可叹,还真是个道地的顽“劣”之“徒”

    “请别自谦,无双的一身本事,都是跟您学来的。”龙无双的顽劣行径,她可清楚了,有许多还是跟她合谋的呢!

    “但是,罗姑娘的本领,连严某都要佩服。”说好话不费银两,况且说的还是实话。严耀玉大加夸赞。“那日喜宴虽然没办成,但是,如今两位不也即将成为眷属?”

    “谢过严兄。”沈飞鹰也不恼,更不避讳,大方的接下赞赏。

    “沈总管客气了。”

    “敢问严公子,怎么会来到定遥城?”他神色不变,心中却揣想,严耀玉会不会是公孙找来,亲自挟带机密,才会特地来到南宫家。

    “喔,没什么,我只是听到消息,知道罗姑娘有了身孕,特地为沈总管带来贺礼。”话中有话,有身孕的是罗梦,贺礼却是送给沈飞鹰的。

    “贺礼?”

    “是啊,那日我带去罗家,以为送得出去,最后却又带回家的贺礼。”严耀玉满脸是笑,走到墙角后,亲自掀起红绸。

    只见由紫檀木所造的区额上,雕刻着八个大字,字字如银钩铁划,笔势苍劲有力一

    柄家兴亡匹夫有责

    沈飞鹰挑眉,记得很清楚,曾经在公孙家见过,严耀玉赠的另一块匾额,跟眼前这块一模一样,只不过眼前这块,比公孙家那块,略略旧了一些。

    “这块匾额,我一共刻了两块,一块送给了公孙。”严耀玉伸出手,抹去区额上的灰尘。“不过,这一块啊,我等着送,等啊等的,都怕还没能送出去,匾额就要朽烂了。”

    罗梦瞧着匾额,心里清楚得很,严耀玉是在嘲讽,她跟龙无双一样都是国家之患,胆敢娶她的男人,堪称为国捐躯。

    “严师傅,您这是对我过誉了。”她弯唇而笑,半点不气恼,心中暗自赞叹,这第一好商,不愧是龙无双的师傅,才能同龙无双一样顽劣,竞大费周章的扛着匾额,从大运河北来到大运河南,就只为了模她跟沈飞鹰。

    “不,沈总管能担任这个重责大任,实在令严某佩服。”

    她还没开口,沈飞鹰倒是先说话了。

    “那么,等到我与梦儿成亲,一定会送上另一块匾额,作为回礼。”他说得平平淡淡、恭恭敬敬,受不得她受到嘲讽,更在言语之中,将她也拉进来,以示两人同心。

    “不必不必。”严耀玉嘴上笑着。

    吓死人了,谁知道这男人跟罗梦,会在匾额上写什么,到时候惹恼他的爱妻,他又要去睡书房了。

    沈飞鹰也露出笑容。

    “应该应该。”

    “真的不必。”要想减弱攻击,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化。“再者,罗姑娘这些年来,一直是我的重要客户。”

    “喔?”

    “是啊,她买的都是沈总管的消息,让严某获利颇多。”

    沈飞鹰目光一偏,瞧见她因为被揭穿,有些尴尬的转开视线,粉脸红润润的,难怪,她会得知,他在戈壁买地置产的消息,连带引起这番风波。

    自古以来,商人始终握有最多情报,反应往往比官家更快。她的投资精准,多年以来,都将他的行踪掌握在手中。

    罗梦还不敢转过头来,却看见肩上落下熟悉的大手,暖烫的体温隔着衣衫,护着她的身子。她有些讶异,抬起头来,看着身旁的沈飞鹰。

    “那么,要跟严兄说声抱歉了。”他将她圈揽在身旁。

    “何出此言?”

    “因为,梦儿此后,再也不需跟您买我的消息。”他说得很肯定,只要与她相关的,甘心一律包容,何况只是这小小的讽刺。“以后,严兄就赚不到这份银两了。”

    听见这回答,严耀玉微微一楞,接着连连拍掌,大笑不己。

    “好!罗姑娘的多年投资,总算是没有白费,不枉我严某千里迢迢,从京城送来这份贺礼。”那顿宴席过后,爱妻关切罗梦,频频追问他,他远道而来也是为了让爱妻放心。

    “严师傅,那我们就不送了。”她甜笑着,说得不着痕迹。

    唉啊,赶人!

    严耀玉自然识趣,不再打扰两人,何况贺礼送达,跟南宫家打过招呼后,他也要快快回去,向爱妻报告此情此景,才好乘机讨一次赏,换取半日温存。

    “严某告辞。”他一边说着,脚步已往外退,不想浪费时间。

    在踏出院落前,严耀玉最后看了一眼,觑见两人恩爱情浓,暗自思量着。

    既然公孙说了,事情还不急,可以延宕几日无妨,那么他就搁下消息,暂且不说罢了,真等到事情要紧,再让公孙另外派人,来做棒打鸳鸯的差事。

    想着想着,怀念爱妻的心情急切,严耀玉的身影一晃,就消失在院落门外,再也看不见了。

    晨光穿林透叶,在林间闪烁。

    江南的山水秀丽,雅致的庭园造景,更是胜过京里许多。

    清晨时分,沈飞鹰亲自端着一碗冰糖燕窝,穿过长廊小桥、亭台楼阁,来到那座被整池荷花包围,以绿柳作帐的房间。

    宽敞的屋子里,罗梦已经起身。

    她一早起来,就吐过一回。

    他万分不舍,只能扶着她,抚着她的心口与后腰,等到她真有胃口了,才亲自去调来冰糖燕窝。

    她本来就嘴刁,吃得清淡且少,虽然南宫家的厨娘手艺极好,他也再三交代过她的口味跟习惯,最终还是不放心,要亲手去弄来。

    回到床榻边坐下后,沈飞鹰让罗梦靠坐在怀中,一口一口的喂着。

    清风徐来,扬起绿柳轻纱。

    “鹰,我吃不下了。”她吃了半碗,就抬起小脸说,眼角还有吐时,因为极不舒服而挤出的泪。

    “再一口。”他垂下黑眸,望着她轻声哄着。“一口就好。”

    他难得这样哄她呢。

    罗梦心头一甜,乖乖张嘴,再吃了一口。

    他再舀一调羹来,凑到她唇边,她好气又好笑,不过还是乖乖又吃一口。

    看到沈飞鹰还要再舀一调羹,她忍不住开口,娇慎抗议着。“你说再一口就好的,我都吃了两口,真的吃不下了。”

    他听见了,也真的不勉强她,不再把调羹往她嘴边送,就自个儿喝掉碗里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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