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等等!”她一边追一边喊。天!想到自己刚才看见的,她再也忍不住大笑。“哈哈哈,你干么跑?”
“你才干么追!”单行尔内心狂飙脏话,脸色超难看。他就知道她果真认出他了!shit!“于小姐,很晚了,你该回家了!”
“哈哈哈哈,都这样了,干么怕人看?”
于觅笑炸了,一边笑一边喘,两人在夜半街道上奔驰,单行尔这下晓得她全看见了,反正伸头缩头都是一刀,只得认命停下来,心里超想哭。
“你、你笑得太夸张了”
“哇哈哈哈哈——咳!”于觅笑到咳嗽,眼泪喷出来。眼前的男人确实是单行尔,可他打扮与晚上相见时简直是两个世界——
眼前的他戴着眼镜,头上贴着两片固定刘海的黑色魔鬼粘,好像两片海苔黏在头上。至于下身,则是宽松到不行的高腰运动裤,最精彩的还是他的上身,那t恤看得出时日久远,洗得够破烂,领口全变形,上头还印着一只四脚朝天的乌龟。
他这德行活似路边阿伯,哪里还看得出平日打扮得宜的型男模样?“这t恤好赞,我也想要一件哈哈哈——”
她笑不停,毫不给面子,单行尔脸上青笋笋。“穿成这样才正常吧?!”
“对对对,超正常的。”于觅揩去笑出的眼泪,瞅着他敢怒不敢言的俊脸,她忽然发现自己对他那种非我族类的排斥与隔阂都消失了,她笑着从塑胶袋里拿出刚买的饮料,指着旁边一处行人座椅。“我跑得好累我们休息一下。”
单行尔挑眉,意外她的友善邀请,不过他被她笑得脸热,确实需要冰凉饮料安慰。“好。”
他从无糖绿茶、水果水及美粒果里挑了最后那个,因为够甜,于觅不意外,两人一块儿坐在长椅上,享受难得的和平。她回想起他刚才落荒而逃的模样,还是一阵好笑。“每天这样装模作样,不累吗?”
“什么装模作样,我这是专业!”单行尔不满,拆下刘海贴。他居然连这个都忘了!
半夜四点,他睡到一半醒来,突然肚子饿,本以为这时候路上没人,谁料得到不过出来买个宵夜,居然会被她给堵到?“我是品牌公关,代表一间公司的形象,当然要多注意。”
“是是是,好有理。”于觅呵呵笑,瞅着他一脸气不过,不知怎地,居然很想讲些好话哄哄他。“不过,这样很好啊,本来穿衣服就是要穿得开心、穿得舒服,何必时时刻刻把自己武装得那么辛苦?”
单行尔一愣,睬向她,只见她表情真挚,眸色很柔。她的反应从一开始就不似其他女人,之前的女友都是一脸惊恐地拜托他别再这样穿,唯独她,虽然一开始笑得很不给台阶,可对他的态度却比任何一次都要好。不过,也许是因为他们非亲非故,他纵使打扮成猫王也与她无关吧?
“假如是你男友穿成这样也行?”
“有什么好不行的?他开心我开心。”
于觅回答得好自然,完全不作假,这令单行尔失神。这是他第二次如此近距离且专注地打量她的五官,她不是美人,眼睛鼻子嘴巴都小小的,但有种属于她的特色,她灰色的眸在街灯下染上些许晕黄,让她的表情显得特别柔和。
单行尔的心跳漏了一拍,忽然觉得有些燥热,他喝了口果汁,却发现舌尖竟麻麻的感受不出甜味,彷佛他的意识知道他真正想尝的甜,不是这个
靠,他在想什么?!
单行尔悚然起身。“不早了,你不回去?”
“嗯,你不是要去便利商店买东西?”
shit!“我换过衣服再去。”
“噗哈哈哈哈——”于觅又笑了,他真的费了不少心思,她打心底佩服这份专业,对他的态度也不自觉放软许多。“不要太勉强了。”
她挥手离去,单行尔望着她纤细的背影陷入怔忡。刚在便利商店被她堵到,他还以为她会把握机会狠狠嘲谑他一番,甚至拿他当网志题材,不过,她笑是笑了,却不令他厌恶。
他曾想过她笑起来会是怎般风情,此刻,他发现她笑着时眼眸微弯,似一弯新月,灰眸不再逸散忧郁,那翘起的唇曾吐过许多使他气急败坏的言语,可刚才的话却让他舒心,让他在她走远了的这时发懵,久久回不过神来。
“这是怎么了?”
单行尔按着胸口,为那过分澎湃的悸动疑惑,彷佛陷入了某种不可自拔的迷幻里。于是,他对她的感觉就像一件本来绉摺万分的衣物被好好地熨烫过,平暖舒适得让他一穿上身,便想一直穿着,舍不得脱下来了。
除了一个月两次的公休外,月中的一个星期三,于觅也会休息一天。
不过她也不是闲着没事,白天在家里睡一觉,做一做家事,把衣服分门别类整理洗好,傍晚四点多,她出门,来到东区一间loungebar。这里是她朋友的店,每逢月中的星期三举办活动,有时候是女郎之夜,有时是新贵之夜,今晚的主题是单身,据说预约的人很多,她来帮忙。
“海哥。”
她一进门便向店里一个戴着墨镜的光头男人打招呼,他身材高壮,肤色黝黑,穿着背心,**的手臂上满是刺青,左腕有一条长长的疤痕,看起来有些狰狞。他看见她来,即便打扫中热汗涔涔,还是套上一件长袖外套。“你来了。”
“嗯。”蓝海的动作使她苦笑。
蓝海四十多岁,两人情同兄妹,年轻不懂事时,他曾帮过她。于觅因家庭因素,十二岁那年去了育幼院,她是四分之一混血,继承母亲那方的英国血统,异于常人的发色、眸色使她受到排挤。等到十五岁,她国中毕业,立即逃离那里,然后因缘际会之下,她遇到了蓝海。
蓝海是当地一个帮派大哥,她在餐厅后巷打包餐食时发现他,当时他被人攻击、头破血流,需要帮助,她直觉这不是自己该管的事,却做不到决绝地转身走开。
只因或多或少,在她最为绝望的时候,还是感受过别人施予的温暖。
所以她留下来,从他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几则简讯,挑了个应该可以信任的人,打给对方。
因为害怕出事,她一直留在那里守着,直到接应蓝海的人来。
“海哥?你没事吧是你打的电话?”
她点点头。
她成了蓝海的救命恩人。知道她无处可去,他收留她,认她做义妹。蓝海是她人生里第一束光,她崇拜他,想变得跟他一样,坚持要入帮。她对黑社会的认知来自于早期的电影,虽然黑暗,但充满情义,而那是当时的她最缺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