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生物系的办公楼,这里是找不到的!
再说了,虽然自己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可这些专家们买不买账还不一定。万一那些专家跟自己一样,每周要到上课的时候才来学校,那自己就算去办公楼那边也碰不见他们,这些都得提前找人引荐、预约一下才行。
林翰坐在椅子上,他干脆将这台电脑打开,自己则是开始思考起来,到底要跟那些专家们交流什么问题,这才是关键!
先把自己不理解的,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列出来,然后再去找他们解惑,最后将这些东西融入到小说之后把成品交给他们再度审阅,最好是用论文质疑的缜密程度来看这部小说。
“我就先把小说的框架写出来吧,等会儿再找人帮忙。”
说干就干,《长生不死》这部小说讲诉了一个穴居人从古代一直活到现代的故事,主角既然是中国人了,那肯定不能叫约翰或者大卫什么的,林翰决定给他取一个特别大众的名字,王勇。
王勇是北大的一位历史教授,他在工作十年之后突然宣布辞职,他的同事好友跟恋人前来为他践行,然后大家坐在房间里面闲聊起来。
找不到话题的众人偶然看到了一个鹦鹉喙的錾刀,话题便开始引申起来!
主角的好友、考古学家邓毕荣判定这把錾刀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古董,也就是燕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那时候。
在解释了一番这玩意儿的用途还有时代背景之后,众人就开始好奇起来,忍不住催促王勇!
或许是时间太久,一个人保守秘密太苦,王勇说出了整部小说里面的关键,如果一个人从旧石器时代一直存活到今天,那会是什么样?
最初王勇的朋友们并没有在意,甚至还开玩笑说林翰在写科幻小说,后面大家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推测起究竟会不会有这样一个人。
另外一个朋友,生物学家则认为山顶洞人跟现代人在解剖学意义上面并没有区别,智力一样,只是现代人知道的更多、身高更高一些!
至于这个活了140个世纪的人怎么活下去,生物学家的推测就是人体细胞的完美再生,依靠细胞完美再生躲过衰老。
至于具体怎么样,林翰只是写了个大概,这还得去问问真正的生物学家,这种方式究竟可不可行!
故事还在继续,众人假定真有一个人保持健康并且不衰老活了14000年,在这样的前提下,似乎一切都有可能。
这时候主角开始阐述起自身的经历来,他曾经从山顶洞人时期活到了河姆渡、半坡时期,甚至见证了第一个奴隶制度国家夏朝的诞生,商汤灭夏、盘庚迁殷、武王灭商的内幕,他曾经跟诸子百家论道,帮助商鞅立法,坐看秦皇统一!
他在秦朝被灭后便往西游览亚欧大陆,一百多年后又帮助张骞出使西域、打通丝绸之路,在印度跟释迦摩尼学习,在耶路撒冷被当做耶稣传教,当大秦王安敦(罗马帝国皇帝)派遣使臣到中国时再度回到中原大地。
他从法国海岸眺望过不列颠群岛,几千上万年来游荡在亚欧大陆上面,见证了一系列的历史!
之后跟随郑和下过西洋,帮助麦哲伦环游地球,在近代更是拿到了10个学位,拥有过无数的身份……
故事的设置很简单,从最开始的原始好奇,主角开始讲故事;到第二部分的初级怀疑,好友们用一个个历史的八卦来审问主角,并且开始深入这一万多年来存活需要面对的问题;第三部分则是生死怀疑期,心理学家还有主角一起探讨原始人如何看待生死,当所有人死去之后一人独活是什么状况。
接下来就是第四部分的宗教怀疑期,从佛道儒以及上帝等宗教问题,到主角自曝自己曾经是耶稣、跟随释迦摩尼短暂学习,解释宗教经义里面的种种故事。
第五部分是释放感性跟理性的对冲,从先前的神秘宗教朝着现代科学转移,主角的话语让每个人的世界观都受到了动摇,认为情况已经失控的主角干脆承认自己是在玩大家。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主角的一个好友居然无意中发现主角其实就是自己的父亲,终于相信了主角的话,可是却被这过度的惊喜或者说惊吓弄得心脏病发作!
最后就是全文的升华部分,亲眼目睹年迈的儿子在自己面前死去,主角仿佛不再是那个活了14000年的不死存在,他跟普通人一样,最终跟自己的爱人一起上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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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菌是废柴,这个中文版的剧情大家知道大概就行了,俺不是专业人士,只能写到这个地步,但愿不会太糟糕!推荐大家去看看这部电影,然后自己脑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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