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并不是网络侵权第一案,却是有史以来最具轰动性和娱乐性的一场官司。因为国际导演陈凯歌怒了,有人动了他无极的“馒头”胡吃海塞完了,还不留口德,说这馒头做得“无聊x2”而看过血案的网民们,却都大呼过瘾,因为胡戈编排精彩,非常搞笑,巧妙地剥下了无极华丽的外衣,轻松地唤醒了我们早已沉睡的恶作剧本能。陈凯歌当然要怒了,自己一手“栽培”起来的国际巨“骗(片)”在国内就被抓了“现行”我还怎么去“忽悠”洋鬼子?
得告胡戈,不能不告。即使做做样子,也要先阴下脸来,煞有介事地上法院,和这小子对簿公堂。电影同行们的无间道,咱是看过的,人往往无法改变事情,往往是事情在推着人走,王蒙还有部小说叫活动变人形呢。
可告小胡什么呢?他指摘我电影的漏洞,属于文艺批评,或者影评,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他大量使用我的电影画面,并且全都给蹧蹋了,这就违法了,侵害了我的知识产权,属于严重的盗版行为。趁着网络法规还不健全,咱就得告他个措手不及,挽回一点儿颜面。咱就看看司法机关怎样来解决我这个非常“无极”的问题?揣着明白装糊涂谁不会啊?你们以为我真像媒体咋呼的那样,气伤心了,失去了明辨是非的能力吗?那我倒是真的认栽了,枉我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我真不懂其中的利害关系吗?你们就自作多情去吧你们!
别看我老站在老陈的立场上琢磨事儿——就冲老陈的霸王别姬把我震撼了一把,和你在一起又把我鼓捣哭了的份上,我也得向着老陈——咱也得替小胡辩护两句:
俺可有言在先,俺这是自娱自乐,那东西顶多也就是一影评——一多媒体影评!充其量只是给电影学院导演系的学生们上课用的“反面教材”这有什么呀?俺又没靠这个赚钱,只是和广大影迷朋友用这种特殊——但很有创意的——方式交流一下看片心得。可万万没想到,在网上会这么火,可见“英雄所见略同”大伙儿都不满意老陈这部片子,我有什么办法?一不小心借老陈扬了一把名,这纯粹是意外之喜。就这么火了,确实不好意思,这当然得感谢陈导。可更没想到的是,人家还真急了,所以俺出来道个歉也是应该的。可现在要让俺吃官司,还可能得赔钱,弄不好还有牢狱之灾,俺就不干了。打官司就打官司,怕你咋的?我这是闹着玩儿的,没指望这个赚钱,就不能算侵权。法律应该能给咱俩一个公道,不过我也不会就此一蹶不振,这不,俺又弄出个春运帝国,人家陈道明和周星驰,还有基诺李维斯都没告我,敲人家那肚量!人家就懂得享受幽默和恶搞!说到底,老陈还是玩不起,太古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