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人终要老去消逝,就像少年人终要长大成人。
婆婆老了,自感大限将至的时候,婆婆对已长成少年的舜瑚说:“宝贝啊,婆婆老了,见不到宝贝娶媳妇了,你妈妈心里有事情,你妈心里苦,小姐小时候不是这样的,成亲后就变了,夫妻之间只剩相敬如宾,味道就变了,不像夫妻了,那卢笛啊,我看就不像个东西,宝贝啊,父母之乱命可以不受,你无论怎样要做个好人,婆婆疼大的宝贝不会是一条豺狼,不过宝贝啊,你还是要体谅孝顺你妈妈,只是……只是苦了你。”
舜瑚流着泪点着头,伤心从此世上还有没有人再会叫自己宝贝。
舜瑚十三岁那年,杨妙玉让儿子看了些东西:由天蚕丝和银丝混织而成的天蚕银丝,突厥文写就的银丝飞刀、龙旋刀的刀法,拜火教迷魂大法。
杨妙玉让儿子用剑来练银丝飞刀,终于暗中练就银丝飞剑;因为龙旋刀是弯刀的刀法,而且适用于敌弱我强的追杀,所以只学了一招丝刀齐飞,也就是忽孙最后对付庄南的那一招,改成丝剑齐飞,但是剑可无法回旋返还。
杨妙玉告诉儿子,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银丝飞剑,包括卢笛,不到生死关头,也绝不用银丝飞剑。
杨妙玉软磨硬泡,用尽各种手段,让卢笛将恨别离剑法悉数授予舜瑚,卢舜瑚身具天香和莫愁两大剑法,十五岁开始游历江湖,遍访武林名师和诗文名师,名声渐起,是文中子的不记名弟子,得到过洪帮主和翟掌门的指点,越来越多的武林人士开始用莫愁公子来称呼卢舜瑚,并被誉为历代莫愁公子中最出色的一位,曾两次帮外公家送新品牡丹去庄家,认识了庄臣的儿子庄重庄谐,和被称为武林公主的庄兰。
在最好的年龄遇上最好的你,是人生的一件幸事,幸福的少年藏不住心事,因为你的眼睛里闪烁着星星。
杨妙玉当然看得出儿子的心事,她热切的鼓励和支持儿子去追求庄兰,追求庄兰需要当上门女婿,因为庄家就一个女儿,好在在舜瑚的事情上,卢笛从不反对妻子的意见,尤其是当得知自己而自己想要成为庄家快婿,更是极力赞同。
卢舜瑚参加了那一年逍遥山庄的诗剑大会。
那一次的韵恰好就是“兰”字,舜瑚写了一首五言:
江南一茎兰,
长安三春晚。
别时子莫愁,
次第心头开。
江南有一株兰花啊,远在长安的我,三春的每个夜晚都在思念,虽然我和兰花要暂时分开,但是不必忧愁,那花儿的每寸美好光阴,从花骨朵一点,到含苞欲放,到清香满人间,都在我心里依次绽开,永远芬芳,永不凋谢。
那一次的考题是如何又快又准的伤到对手的脚底心。
答案照样五花八门,有用各种各样招术引对方起脚而伤到对方脚底心的,有在地面上埋暗器来扎脚底心的,有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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