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孙仍一动不动,突然咳嗽起来,吐出一口血,慢吞吞道:“此等又蠢又笨的姑娘,我怎会认识,你要杀要砍关我何事。”
“你还嘴硬,好,我不伤她,如果我上下其手,我倒要看看你什么反应,呵呵呵。”笑得甚是淫荡。
杨妙玉骂道:“你这个……”
忽孙道:“你真卑鄙。”勉力把刀扔出,道:“来抓我吧。”
“这才像话。”刘英推开杨妙玉,走过去去捡银月弯刀,嘴上仍在说道:“你这狗东西,真是有一把好刀。”猛然眼前银光闪动,左眼一阵钻心疼痛,刘英大叫一声,捂住左眼,掠开几步,大叫道:“你?”
银丝!
原来忽孙手腕的银丝,也能单独当兵器用,刘英怎么也不相信,没有了刀的忽孙,重伤之余,居然还能伤了自己的眼睛。
小白快速的跑过去刀捡了刀给忽孙,忽孙抬起身,大喝一声,一扬手,银月弯刀出手,跟着狂喷了一大口血,就此倒地不知人事。
刀出龙旋,回头无岸。
月色如水,虫声如织,捱了一个时辰,杨妙玉才自行用内力冲撞开了被封的穴道,幸亏刘英内力不深,也没有见到其他公人前来,看来那刘英是在说谎唬人。
小白一直守着忽孙盯着,不叫也不动,偶尔来看看杨妙玉,看到杨妙玉又动了,赶紧跑过来拉杨妙玉。
杨妙玉抹了抹脸上的泪痕,她刚才终究哭了,不仅气自己没用,还居然被他骂蠢笨,虽然知道他说这话是为了救自己,仍难以接受,心中酸楚,埋怨自己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她确实想趁刘英不备,一剑杀了刘英,结果反而被制,还差点搭上天香山庄,既然如此,还不如真刀真枪凭真功夫救人,输了也不丢人,倒要差点出卖色相来做陷阱,真正窝透了心。
忽孙胸口有个很深的伤口,血已经凝固不流,杨妙玉咬牙把忽孙背到了山洞,小白拿着刀跟在后面,忽孙伤口被牵扯,又开始流血,杨妙玉给忽孙上了药,包扎好伤口,让小白守着,自己去取了水仔细喂忽孙喝了,用草铺好床,安顿好忽孙,又回去拿了锄头和笤帚,在花树下挖了个大坑把两人埋了,用笤帚扫了浮土掩上,消除痕迹,给小白留了吃的,掩盖好洞口,忙得满头大汗,天已快亮。
隔天居然下了一场雨,把一切痕迹消除,雨是大自然的收殓美容师。
朝廷的人也终究也没追查到天香山庄。
……
忽孙在山洞里养伤,一养就是二十多天。
二十多天说不短也短,转瞬间就过了,正所谓良宵苦短;二十多天说不长也长,长到足以让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女人,长到足以胜过余生。
他们两个好上了,也许他们从见第一眼就开始好上了,人真是一种奇怪的两脚动物。
隋朝时突厥分东突厥和西突厥,太宗期间,李靖灭了东突厥,只剩下西突厥继续对抗大唐,忽孙是西突厥颉利可汗之孙,贝鲁斯王子之子。贝鲁斯王子长期在长安为人质,曾娶一大唐女子为妾,小妾生了个孩子,取名为忽孙,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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