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章不分时代,只分时期。
地狱:
一、十殿阎王是主管地府十殿的十个掌控者。
十殿阎王,其名分别为:一殿秦广王、二殿楚江王、三殿宋帝王、四殿五官王、五殿阎罗王、六殿卞城王、七殿泰山王、八殿都市王、九殿平等王、十殿转轮王。
《释门正统·利生志》中有阎王记载,正统佛教中没有十殿之说,后期有些人结合民间之说归入佛教,道教也沿用此说。
阎王是梵阎罗天子 ,或称阎罗大王。阎魔,即琰摩、琰摩罗。
意译为"缚",缚有罪之人也。
原来是古印度神话中管理阴间的天王,有兄妹双王之说,称兄治男魂,妹治女魂。以阎王作为阴间的主宰,掌管地狱轮回,约在南北朝时传入中国。
原来阎王只有一人,由治事现为五人,其僚佐有十八人。唐代时,民间传说有天帝册封阎罗王,并由其统率五岳卫兵之说,同时也有地狱分为十殿,十殿均有主,称地府十王。十王各有名号,合称十殿阎王。
阎王在《梨俱吠陀》中即已出现,佛教沿用这一说法,称阎王为管理地狱的魔王,据《问地狱经》载,阎王从前是毗沙国的国王,在与维陀始生王的战争中因兵力不敌而立誓,愿为地狱之主。他手下的十八大臣率领所属百万众共同立誓,共治地狱罪人。
十八臣就是后来的十八地狱,每个地狱之中的小王,百万之众即后来地狱的众多狱卒。
阎王所住的宫殿位于阎浮提洲南二铁城山外,纵广六千由旬。另据《禁度三味经》,阎王治下有五官,鲜官禁杀,水官禁盗,铁官禁淫,土官禁二舌,天官禁酒。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五说:“梵音阎魔,义翻为平等王,此司典生死罪福之业,主守地狱八热、八寒以及眷属诸小狱等,役使鬼卒于五趣中,追报罪人,捶拷治罚,决断善恶,更无休息。”
阎王在民间影响很大,传说他是阴间的国王,人死后都要到阴间去报道,接受阎王的审判,生前行善者,可升天堂,享富贵,生前作恶者,会受惩罚,下地狱。中国佛教中,又有十殿阎罗之说。十殿阎罗是中国佛教所说的十个主管地狱的阎王的总称,这一说法始于唐末。分别是:秦广王、楚江王、宋帝王、仵官王、阎罗王、卞城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转轮王。此十王分别居于地狱的十殿之上,因称此十殿阎王。
(一)一殿秦广王
秦广王蒋,二月初一日诞辰,专司人间夭寿生死,统管幽冥吉凶、善人寿终,接引超升;孽镜台前无好人,押赴多恶之魂,自见在世之心之险,死赴地狱之险。
居所:大海沃石外,正西黄泉黑路。
司掌:鬼判殿。
功过两半者,送交第十殿发放,仍投入世间,男转为女,女转为男。恶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台,名曰孽镜台,令之一望,照见在世之心好坏,随即批解第二殿,发狱受苦。
形象:豹眼狮鼻,络缌长须,头戴方冠,右手持笏于胸前(大足石窟石箓山第九龛)。
自杀者的罪刑
假如有世人,不去思考天地生人,父母养育身体,珍贵异常,恩重如山。父母恩,众生恩、国家恩、三宝恩等四恩未报。未奉到勾帖,就擅自轻生、自杀、上吊、服毒、投水等等。除因忠孝节义的德行,牺牲生命,死后为神的之外,假若是因细小的仇恨,或因犯罪的羞事被发觉即率尔轻生,究其所犯罪刑,并未至死刑的地步。也有的想嫁祸、加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轻生气绝的,以上诸种,门神、灶神,立即押解秦广王的第一殿,收入饥饿厂与干渴厂。
这些自杀的鬼魂,每逢戊、亥日,完全如临死时一般痛苦。一切痛苦的情境,照原来的样子,再出现一次。有的七十天,有的一、二年之后,押解其魂魄再回到寻死的地方,受悔恨折磨之苦。并且不许接受羹饭、纸帛等祭品的祭拜。
假如自杀的鬼魂自知忏悔,敛心守藏不现出鬼影魅形来惊吓生人;也不乱找替死的人。那么等遭他牵累的人,已经脱离牵累,是日,门神、灶神,仍然将此鬼犯押到秦广王的第一殿,转发第二殿。重新考查校对他的功与过,量罪加刑,再另递交各殿,发配地狱去受苦。
假如曾经有现形吓人或找寻他人替死的心,或用这些言语吓人、诈人,虽然未至于令人死亡;那么即使以前曾经行诸善事,所有地狱也一概不准减免其罪刑。
若是轻生已死之后,毫不收敛鬼的形影,以致惊吓、令人丧命的话;立即命青面獠牙的鬼役,勾到各地狱去受诸极苦。满一百日后,发配入阿鼻地狱,用锁链矛扣住,不许超生。
诵经漏脱字句之罪刑
凡是出家人、道士拿人家的钱,为人拜诵经忏,遗漏字句、或面卷的,就带到秦广王的第一殿,发进补经所。各人送入内藏经忏黑暗的小房间内。所有他所遗漏的字句之处,一概都签写明白,补诵清楚。
此处设有油灯,贮存数十斤的油。只用一根细线点,有时明亮,有时黑暗,不能一口气就很快的补写完足。
修行起贪图供养者的罪行
如果原本清净修行的出家人或道士,却发了贪心,枉求供养和享受的人,也得在第一殿补经。
(二)二殿楚江王
楚江王历,三月初一日诞辰,
司掌活大地狱,又名剥衣亭寒冰地狱,另设十六小地狱;楚江王掌管的地狱纵横八千里(五百由旬)
凡在阳间伤人肢体、奸盗杀生者,推入此狱,另发入到十六小狱受苦,满期转解第三殿,加刑发狱。
附:十六小地狱分别为:
一、黑云沙小地狱;
二、粪尿泥小地狱;
三、五叉小地狱;
四、饥饿小地狱;
五、渴小地狱;
六、脓血小地狱;
七、铜斧小地狱;
八、多铜斧小地狱;
九、铁铠小地狱;
十、幽量小地狱;
十一、鸡小地狱;
十二、灰河小地狱;
十三、斫截小地狱;
十四、剑叶小地狱;
十五、狐狼小地狱;
十六、寒冰小地狱。
形象:短脸阔口,头戴冠,身着长袍,左手持笏(大足石窟石箓山第九龛)。
楚江王历主掌大海之底,正南方沃焦石下的活大地狱。
如在阳世曾犯以下罪恶:
拐骗少年男女;
欺占他人财物;
损坏人的耳目、手脚;
介绍疗效不明的医生、药物来谋取不道德的利益;
役使的婢女,已经壮年,却不让家人赎回,恢复自由之身;
在议结婚姻之时,为了贪图对方的财富、地位,故意隐瞒自己的年龄,以诈骗婚姻;
在二家尚未合婚确定之前,已确知男方或女方,实在是染有恶疾、重病,或奸邪、窃盗、品德低劣之人。为了赚取介绍费,不惜昧着良心,含含糊糊地掩饰过去,不将实情相告,以致误人一辈子的幸福。
以上的罪恶的事迹,一一地考查所犯事件的多少、时间的长久,有没有造成祸害,或变生严重的事端。如有,即命令狰狞、赤发等鬼,推入楚江王掌管的大地狱受苦。另外,也有应其罪恶之大小发放到小地狱受苦的。以上受刑期满,再转解到第三殿,加重刑罚并发入此殿之地狱去受苦。
世上的善男、善女,如有以下善行:
常将玉历中的内容,解说给人知道,使他知所警惕;
或将玉历印赠流传;
看到人生病,即为请医生治疗、或好药相赠,期其早日康复,身为医生,能免费为人治病,广施医药;
遇贫穷、苦难的人,就炊煮粥饭供食,或布施金钱,已救济多人的;
以人善行之人,若能同时悔改前非,则特恩准他将功抵过。其余未能相抵的罪,则宽予勿论。在勾到第二殿之日,就交给第十殿,发放投生珍贵的人道,或其他的善道。
如能爱惜众生,不妄杀生灵;训示、劝导儿童,不要伤害昆虫;于佛经、佛像之前,立誓、发愿戒杀、放生的。
有以上善行之人,命终之时,不用入所有的地狱,立即交给第十殿,发放投生福报深厚的地方。若于三月初一(楚江王神诞)这一天,行诸善业,其福更多。
(三)三殿宋帝王,形:横眉瞪眼,双手于胸前捧笏(大足石窟石箓山第九龛)。
宋帝王余,二月初八诞辰,司掌黑绳大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忤逆尊长,教唆兴讼者,推入此狱,受倒吊、挖眼、刮骨之刑,刑满转解第四殿。
附:十六小地狱分别为:
一、碱卤小地狱;
二、麻缳枷纽小地狱;
三、穿肋小地狱;
四、铜铁刮脸小地狱;
五、刮脂小地狱;
六、钳挤心肝小地狱;
七、挖眼小地狱;
八、铲皮小地狱;
九、刖足小地狱;
十、拔手脚甲小地狱;
十一、吸血小地狱;
十二、倒吊小地狱;
十三、分髃小地狱;
十四、蛆蛀小地狱;
十五、击膝小地狱;
十六、割心小地狱。
(4)四殿五官王,形:皱眉瞪眼,连耳长鬃,头戴方冠,身穿长袍,左手在膝前握一个念珠,右手持笏放在膝间(大足石窟石箓山第九龛)。
五官王吕,二月十八日诞辰,司掌合大地狱,又名剥剹血池地狱,另设十六小地狱,凡世人抗粮赖租,交易欺诈者,推入此狱,另再判以小狱受苦,满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附:十六小狱分别为:
一、池小地狱;
二、蝥链竹签小地狱;
三、沸汤浇手小地狱;
四、掌畔流液小地狱;
五、断筋剔骨小地狱;
六、堰肩刷皮小地狱;
七、锁肤小地狱;
八、蹲峰小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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