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循歌声走了几步。然后果然在走廊的拐角之处,我见到了传说中那条黑色的鬼影。
她就站在那里,长发曳地,一动不动;而那阵犹如梦魇,犹如磁带搅带般完全错乱的歌声,依然在她周围断断续续,萦绕不绝。
我再次悄悄取出手机,然后打开录像功能,一步步逼近过去。我相信这个夜晚我已取到了足够的证据,但如果可以人鬼并获,我将真正成为一个传奇。
然而就在离女鬼不到四五步的地方,她却豁然转过了头。我一声低呼,手机差点滑落地上。
慌乱间我模糊见到了黑发下那张白如石膏的女人脸,它在走廊窗户外透进的灯光里变得异常清晰。她凝视着我,嘴唇边鲜血淋漓。
我一声低呼,双腿发软。但我知道我已经没有了退路。我知道此时若不能当机立断采取主动,则我将彻底失去这次难能可贵的机会。
可惜当时除了左手里握的手机之外,只有从秦大用寝室夺门而逃时还牢牢提在手里的小半桶水。
我不及多想,一抬手将水泼了出去。果然水才泼出,那东西就在短暂的僵硬之后,极度的扭曲成了一团。
我举起手机直对着她,我必须取证她如何变形,哪怕是如何凭空消失的场景。
这场景非常经典,它直接指向世间无数灵异事件最关键的环节。只要取证到这一环节,很快我就可以底气十足的向全世界宣布:世间鬼魅,真有其事!
不过鬼毕竟是鬼,她在短暂的扭曲之后,终于还是选择了反攻。她先是怒视着我,口里发出了一声极为凄厉的惊叫,然后整个身子犹如一只巨大的黑蝙蝠般,疯狂的向我扑打过来。
此时我已全我惧意,心里嘴边全是冷笑。我想起了钟馗,想起了燕赤霞,当然我想的更多的还是我自己。因为此时,我已经成为一个传奇。
我无畏的将铁桶顺手扔了出去,同时一把抓过竖在门边的扫帚,劈头盖脸就是几下。虽然女鬼没在我镜头下消失,但我依然极有成就感,依然感到很高兴。
我高兴我总算是亲自捉住了一只鬼,而且还是一只女鬼;我尤其高兴自己将有机会亲手将她送上人类的实验台,供整个医学、科学乃至灵学界研究。我还高兴……
这时,女鬼原先站处的那间寝室门打开了,一个男生闻声奔了出来。我朝他大声叫道:“快,快捉住她!今晚她就是咱俩的了!”
那男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此时已蜷缩在地一动不动的女鬼,忽然失声惊叫了起来:“小蓉,你怎么了?”
后来我常常想起,耗子的话可能真的是对的。这件事我真的搞不定,它确实已经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之外了。
甚至方天琪的话也是对的,我确实是应该去看看病了。至少在当时的情形之下,除了解释自己有病,我已经找不到更好的说辞为自己开脱了。
那个深夜,那位名叫“小蓉”的女生很快被同学们送往了校医院。整个楼里无人相信我当时确实是在捉鬼。他们认为那天楼里只有一个鬼,那就是我刘宇本人,只是鬼字前面还需加个修饰才算得上是完整。
我很想用手机里拍到的那张男鬼照片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我的手机已经被砸烂了。
因为后来出现的那个男生,也就是这位“小蓉”同学的男朋友吴真,他实在不明白我为何要用冷水将她女友泼到浑身湿透,然后拿手机进行录像,还扬言这女人是“咱俩”的了。
我不断的辩解说这里面有鬼,肯定有鬼!
可是没人相信。
我说那歌声不对,真的不对。他们说夏小蓉本来就是艺校学生,唱唱歌有什么不对?!
我说吴真砸烂我手机这举动也不对,非常不对!这实在是太巧合了,巧合到不可思议,巧合到不符合常理。
他不可能恰好就砸坏了我的手机,还砸得稀巴烂,砸得根本无法从中提取到任何一张照片,一点声音。
这本身就有问题,这本身就是有鬼在从中作祟。可他们认为,吴真当时的行为可真够男人!
他们看着我,无论我怎么说怎么辩解怎么论证,他们都只是看着我,像透过铁窗看一个精神错乱的病人在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胡言乱语。他们看着我的目光里有深度的鄙视,当然也有那么一点点同情。
他们窃窃私语:“压力太大,真的,太可怜了!”
终于,我妥协了。我感到浑身无力,我感到唇干舌燥,我感到辩解无辞,我感到力不从心。
我屈服了。
我心里比谁都清楚我遇到了高手,鬼魅中的高手。那时我真想扑在耗子身上,像个女人式的大哭一场,可惜现在我连他的手机号码也没有了。
我再次想起了他的另一番话。他说那些东西虽然目前还没能力直接伤害到我,但他们有的是别的手段来对付我。
最终我沉默了下来。我也只能沉默了下来。
我原以为我可以成为一个传奇,但结果是我只成为了一个传说。传说里尽是经过无数次添油加醋后的这段声名狼藉的往事。
(世间有这个节日真好!愿我们远在天国的亲人,所有我们认识不认识的,远在彼岸的他们,一切安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