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了首要问题,我磨蹭了半天从洗手间走出来。
看这俩人的架势,估计一时半会还不能收场——我虽然没到日理万机的地步,可确实也没时间和他们俩死磕了。
从我听到的一些只言片语中,总结出他们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
发小,同学,青梅竹马;恋人,同居,恩恩爱爱;分手,未遂,你死我活……期间出现了数名小三(有男有女)的名字,因为人数众多,我也没办法一一记清楚。
可以确定的是,这不是他们第一次闹分手。
随着马桶冲水的声音响起,这两人忽然噤声了。
我脸上有点烧,但还是硬着头皮走了出去。
三个人一对视,均有些不好意思。女的我还能理解,因为女人这种生物本来就是火烧眉毛了还要找个镜子看看烧的是不是对称,那个行为艺术家就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了……你脸红个什么劲啊?
他这一脸红,我反倒坦然多了。丢脸的事先扔一边,反正我出了这个门谁也不认识,丢就丢吧,可行为艺术家不一样,他今天这个行为说轻了就是掳人勒索,说重了那就是人身伤害啊(=。=到底哪个轻拿个重?)……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我轻轻嗓子,“咳,那我就不打扰二位了……你们继续,继续。”我一边说一边向门口移动。
行为艺术家忽然想通了,一把拉住我,“你哪也不许去。”
我挣脱了几下,未果,于是语重心长的对他说,“我朋友在外面,如果他看到我一直不出来,一定会怀疑的。”
那女人也替我说话,“……餐厅就快打烊了,你这样拖着也不是个事。你放她走吧,我跟你回去。”
行为艺术家小眼睛滴流乱转,看看我又看看那女的,手起刀落——落在那女人脖子上,“你敢动我就杀了她!”
这句话是对此时距离门口不到一米的我说的——其实我也跑不掉,他一只手还拽着我呢。
我第一个想法是,杀吧。
这跟我没关系啊,我就是一上厕所的,不管在哪部戏里都属于发个盒饭就算工资的群众演员,我没理由为了见义勇为把命搭上不是?再说我也确实没那个能力。
老实说,我也真没觉得行为艺术家能做出杀人的事。我刚去厕所的时候,摸了下自己的脖子,疼是有些疼,可没见血,说明这人还有些良心,不是穷凶极恶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估计也是被逼的没办法了……
等等!
我用力的吸吸鼻子……我没见血,为什么还闻到血腥味了?
再看那女的,衣衫不太整,但面色如常,浑身上下也没看到什么异常。
“你想干嘛?!”行为艺术家以为我在打什么鬼主意,紧张的说。
大概是我紧张过头,鼻子出现了幻闻(参考幻听和幻觉,=。=),我摆摆手,赶快说,“没事没事。要不然你们继续,我在这等会儿?”
一般人听到我这样的话,应该都不好意思再继续了。不过行为艺术家倒很满意,“你去那儿站着,不要乱动。”马上转头对那女的说,“你和丁城分手,我就去找工作,咱俩再也不吵了行吗?”
“我……”那女的犹豫了。
“我就知道!”行为艺术家愤愤的扬着刀怒冲冲的说,“说什么你们是清白的,你们没在一起!这下说实话了吧!说,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那女人突然看看我,压低声音,带着哭腔说,“没有,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出现,本来挺好一个动作片改成言情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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