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云层低垂,天际却没有下雨,只有不断增加湿气。虽然刮起风来,却完全感觉不到凉意,但比起无风状态还是比较舒服。白天的时候,如果保住了生命,到了夜里也只剩下一口气。就这样,密斯鲁人也已经活了几百年。他们在冬天做完一年份的工作,到了夏天,他们的工作就只剩下“想办法活下来,等待下一个冬天的到来”在西方阿休利亚地区扫灭了五千人的野盗集团以来,席尔梅斯度过了平稳的几天。在帕尔斯历来说是三二五年七月的事。
“所有的事都是从冷静开始。像这么炎热的天气,就连智慧都要融化了。如果待在密斯鲁,就学习密斯鲁人好了。”
席尔梅斯打算追随秋天的到来,展开他的行动。虽然想要一直休息到那个时候,但是他还有得去做的事。
“不能不去见见伪称是我的人啊!他是否有利用价值,有必要加以确认。恩,应该是个没什么用的家伙吧!那是个眼睁睁看着查迪被杀害,只是不断挥动手脚,却什么都做不到的家伙啊!若是连犹豫都没有,应该也没办法拯救自己的部下吧!”
平均三天一次,席尔梅斯会向密斯鲁国王侯塞因三世提出与“席尔梅斯王子”会面的请求,但是许可还没有下来。虽然因为太麻烦已经想过放弃,但是完全不提出请愿是会让人质疑。虽然不断重复了三次这样的行动,却完全没有得到回应。
对席尔梅斯来说,这虽是平稳的每一天,但是在东方的帕尔斯王国里接连出现各种异象与事件,让廷臣们东奔西走之下才解决了这些事。当然,这不是席尔梅斯所能知道的事。在将手伸向帕尔斯之前,席尔梅斯非得将密斯鲁的国权纳入掌中不可。
那天下午,下了一场猛烈的大雷雨。下雨在密斯鲁的夏天可说是非常罕见,也因此在日落之前变得很凉快。
重新找回生气的群众塞满道路。席尔梅斯骑上马匹,出门前往第吉雷河河岸边。因为接触到外面的空气,让他的身体变得想要动一动。
对于第一次看到的人来说,这是个奇妙的景象。在大河岸边有好几个圆形的黑影并排着,开来正各自以不同的速度回转着。
就算知道那是汲起河水的水车,但是看在眼里就是完全不同。虽然在密斯鲁国的领土里,沙漠跟荒野占大多数,但是第吉雷河两岸的田野,则是以诸国望尘莫及的富饶,一年四季不断生产出大量的作物。
“这就是密斯鲁国富饶的泉源啊!”在强烈的日照下,席尔梅斯暂时远望着不住旋转的水车。
“我也不得不稍微对民政产生了些兴趣呢!如果民众没有‘国王轮替实在太好了’的想法,就算篡国成功,也没有办法持续!”
当他这么在心里点头时,有人叫住他。那是个徒步接近的男人,从背后叫他。
“克夏夫卿!”
发觉到是在叫自己,席尔梅斯视线转移到发出声音的方向。
“失礼了,我在想些事情。请问古里卿有何贵干?”
身为宫廷书记长的古里轻轻举起手,制止了正打算下马的席尔梅斯。
“别太在意。我正准备前去迎接从异国来的访客呢!”
“您要迎接的是?”
“有使者从那巴达东国前来晋见啊!除了送来贡品,他们也有好几件事要报告。”
“是南方国境发生了什么异变吗?”
看到席尔梅斯多多少少了解密斯鲁,古里读这异国人的迅速反应轻轻地笑了起来。
“虽然异变还是异变,却又不是因为战乱而发生的事。是第吉雷河上游地区遭到相当大的豪雨侵袭!”
“哦。”
看到席尔梅斯暧昧地回应,古里又加以说明:“如果第吉雷河的水量增加,恐怕会形成洪水,就得发布警报。不过,就算发生洪水,要到达密斯鲁国境内也是明后天的事了。至于到达王都,更是五天以后的事。我们只要在那段时间里拟定对策就好了。”
“真不愧是大河呢!”
看到席尔梅斯感动的样子,古里身为密斯鲁人的自尊心像是被挑动了起来。
“那是每年必会出现一次的现象,不需要这么惊讶。等到洪水完全退去,就会留下肥沃的泥土,就是这些泥土使我国的耕地如此富饶。不管是堤防、水路或水车,都是计算进洪水因素才建设起来的。那已是经过好几百年的事了。”
有队伍从古里背后通过,队伍里有好几部水牛拉的车子,还有不少人徒步行走。虽然大部分的人都是黑色跟褐色皮肤,但也有好几个白肤色的人。
“那些是那巴达人吗?”
“是的。”
“我还以为在他们土地上,只住着黑皮肤的人呢!”
“原本是如此,但也有从其他土地移居的移民呢!虽然西那巴达完全在内陆,但东那巴达则是面对大海,以海路跟帕尔斯、辛德拉等国相连,因此也会有移民,血缘也因而融合。”
“原来如此。”他虽然感觉到经过的车窗那里,似乎有人影朝着这边看,但是因为逆光的关系,不是那么确定。
“那巴达国比密斯鲁还要偏南方,应该是块气候炎热的土地吧?”
“不是啊!虽然位处南方,但是因为山岳跟高原接连不断,所以气温好象比位处低地的密斯鲁来得低。”
“哦哦!”“不过话说回来,那里并不寒冷。虽然我没去过那巴达,但是我妻子的哥哥曾以使者身份前往西那巴达王国。那里似乎很适合生活。不过,那里也有着像猛兽的危害啊,同部族族人之间的抗挣啊,这种各式各样的问题呢!”
身为宫廷书记宫长的古里,是想出称呼席尔梅斯为“客座将军克夏夫”的男人。虽然他那削瘦看来缺乏水气的样子,在背地里被加上了“会走路的木乃伊”这种称呼,但他不只是轻易地处理密斯鲁宫廷里的杂务,能够确实地指使仆人们,也精通法令、条约跟记录,因此他才能举出像“客座将军”这个称号。
对席尔梅斯来说,没有特别理由需要防备古里,反而是在深入交往后,希望能够活用他的知识跟人脉。于是他恭敬有礼地说:“对于书记宫长阁下,今后还需要向您请教各种事情呢!如果方便,下次请到拙居用个葡萄酒如何?”
古里礼貌地点了个头,说些道别的话后,就回到那巴达人的行列里。
2
在密斯鲁国的南方,当然也有国家。那里的居民是黑皮肤的人种,虽然称为那巴达,但是现在分成东西两个王国,一起支配着第吉雷河上游广大延伸的高地。
东西那巴达王国在更南的地方,有着广阔的密林和草原,那里也有好几个国家。那些国家不但小,就连富裕也称不上,因为在短时间里王权就会陷落,在政治上也不安定,因此对密斯鲁人来说,根本就懒得去记住国名。常常是用“第吉雷河的更上游处”啦,或是“那巴达南边”之类的称呼来取代。而且这样的做法也没有造成生活上的不便。
跟平民不同,对执政者而言,现在必须有比较精确的知识。在这两百年的时间里,真的就有好几次,出现了统一那巴达,充满野心的王者,并企图朝密斯鲁国进攻。
从南方而来的进攻,都毫无例外地会从水陆两面同时袭击。配合陆上部队的北进,也会有船团从第吉雷河顺流而下。
因为国力本来就有差异,从南方而来的进攻,从来没有全面性的成功。但就算这样,还是有城镇跟村落被烧毁、物资遭掠夺,民众跟士兵惨遭杀害。也有人就这么被绑架成奴隶,再也没有回来过。因此,国境的防守不能松懈,密斯鲁国的宫廷一般都会在南方配置一万名以上的兵力,最多的时候甚至可以达三万多名的士兵。
这个“南方军”对密斯鲁国来说虽然必要,但是养这支军队的经费与物资,是个不小的负担。况且,如果北方跟王都阿克敏姆发生战乱,势必会动员南方军前来处理,这时,南方就会出现兵力缺口。
南方军的指挥官被称为“都督”历代以来都是任命声名远播的老练将军。
现在位居南方军都督地位的,是个被称为卡拉贝克的人物。虽然是个在指挥士兵,以及与东西那巴达王国交涉的方面,都能充分表现出手腕与握有实绩的老将军,但是他在这一年向宫廷上书了:“在下就人南方军都督的职位,已经有十四年了,而且在下也已经七十岁。虽然对陛下的忠诚丝毫未减,但此地的暑热终究还是对在下造成影响。如果可以,请准许在下离开这个职位吧!在下将向众神明祈求,愿国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卡拉贝克也相当具有生意头脑。他介入从南方输入的象牙、黑檀、香料以及黑人奴隶的买卖,随心所欲地操弄巨大的财富。虽然他将财富聚集在他一人手上,很容易招徕他人的嫉妒与反感,但是卡拉贝克将一部分财富发给有力的部下跟宫廷要人,一时间获得了极佳的名声。就连嫉妒心与猜疑心强的马沙尼撒,也好几次接受高价礼品。大概是因为世代不同,所以对卡拉贝克是怀有好感的。
密斯鲁国王侯塞因三世以卡拉贝克上书这件事作为话题,是席尔梅斯在第吉雷河河畔遇见古里隔天的事。
侯塞因三世向高官们宣布:“卡拉贝克已经七十岁了,让他隐居到凉爽土地去度过余生的确不错,但是,要由谁来接任卡拉贝克,这可就是问题了!”
“卡拉贝克卿有三个儿子。长男已经超过四十岁,历经地方知事跟部队长职务,经验也相当丰富。若是让这个人担任继任者,您觉得如何?”
仅仅点着头,侯塞因三世避掉了直接的回答。如果卡拉贝克的后继者由他的儿子接任,人事上的烦杂琐事的确就能压低在最小限度内。但是,这个名为南方军都督的重要地位如果转为世袭,随着世代交替,势力将会逐渐累积,最后说不定会在地方上建立起半个独立的领国。
“恩,这也不是什么太赶的事,就先准备几个候补人选吧!”
再怎么说,将国家安全仅仅依赖在军事上面,是愚昧的王者才会做的事。历代的密斯鲁国王都相当注意对南方的外交。他们为了让那巴达出现强大的统一王朝时,不会对北方产生野心,而努力工作着。就如同回报他们的努力似地,眼前那巴达为了一些原因分裂成东西两国而彼此对立,随着这两个国家都与密斯鲁国建立起良好的外交跟交易,在互称兄弟之国中稳立于优势地位。为此,国境就不会有不安的因素了。
只是,如此一来,就有必要公平地对待这两个国家。
听到东王国的公主即将结婚的消息,就派遣祝贺的使者前往;得知西王国的皇后去世,就派遣吊唁的使者前去。一旦冷落了其中一个国家,之后就会产生麻烦事。“讲到外交,实在是件烦人的事啊!”一边在心里喃喃自语,侯塞因三世思考着老卡拉贝克的事。
在同一个时间“客座将军克夏夫”开始频繁地调查起南方军跟那巴达的事,也得知南方军都督府就位在名为阿卡夏的城市里。
阿卡夏这个城市大概有三万人口,其中半数是南方军里的将士,另一半则是依存着军队生活。不管是市场、酒店或妓院,如果没有军队,就无法做买卖。
这个城市既是防守国境的军事据点,也是水陆交通跟交易要地。无时无刻都能看到商队的行列跟大小船只的影子。由北边被运到南方的东西,从小麦、麻、棉花、菜种油、医疗药品、盐巴、砂糖、珍珠,到各式各样的金属工艺品都有。从南方被运到北方的东西,除了布菜、象牙、毛皮,还有人类。被猎捕到的黑人奴隶们,被锁链串在一块,人口贩子以便时时鞭打他们,一边将他们带往外国。从这些努力的愤怒与叛逆心中,诞生了有名的铁锁术。
因为那巴达是被迫将人类作为商品的一方,因此严禁从密斯鲁国输出奴隶到那巴达地区。因此在武器方面,不管是弓、剑或枪,只要是从国境带出去的,就会遭到严惩。
但实际上的状况是,像是弓、剑、枪这类的东西,如果以狩猎用的工具当借口,就能允许输出。遭到全面禁止的是像战车、投石器,因为密斯鲁国以“能够在一次攻击的情况下击毙象只之类”做为区分标准。虽然那巴达人大多是不骑马的,但是因为身体强健,所以他们拥有非常适合做为步兵或猎人的绝佳资质。
“原来如此,密斯鲁国跟东西那巴达国的关系,还真是相当有趣啊!”席尔梅斯露出的额头上,汗水反射出光芒。
到目前为止,席尔梅斯并没有对那巴达抱着太大兴趣,因为他仅仅抱着“这就是黑人奴隶的故乡啊!”的观感,而且也没有必要去考虑以外的事。但是,如果那巴达人适合担任步兵,若能将他们编入部队加以训练,事情好象就会变得蛮有趣的样子。
“不管怎么说,密斯鲁人似乎并不是那么适合当士兵。如果能以帕尔斯人、特兰人以及那巴达人的联军征服密斯鲁,也是一件有趣的事。”
席尔梅斯对此乐在其中。
顺着第吉雷河而下,宛如飞在天空的鸟群般突击进攻的船团。往旁边一望,能够看到河岸街道上卷起阵阵沙尘中疾驰前进的骑马军团。作为目标的王都阿克敏姆的城墙上,正闪耀着黄金色的光芒
这个幻影出乎意外地紧抓住席尔梅斯的心。他将双脚抬到巨大的圆桌上,两手交叠胸前,陷入了思考。一个想法开始慢慢地成形。
当他回过神时,已是黄昏时刻,窗外传进了人声,凉风也跟着这些人声一起流进室内,席尔梅斯就有为了转换心情而出门一趟的想法。他将说已经准备好晚饭的密斯鲁家仆烦人的抱怨抛到耳后,走出了大门。
就在席尔梅斯走向市场没多久。
“失火啊!”席尔梅斯停下脚步。
仔细望向前方,从一间民房里冒出黑烟。在黑烟当中,不断窜出红色的火舌。一听到有叫声指示着那个方位,群众便冲近火灾现场。
“我并没有恐惧火的理由,顶多是感到不愉快。”
一想到这件事,席尔梅斯完全不打算自己继续不愉快下去,于是转过身子。但他突然发现,自己的指尖正抚摸着脸上火伤的痕迹。当他对自己生起气来,再一次停下脚步的同时,发现自己正站在高墙前面。那是一面红色瓦片筑成后,在上面涂白的高墙。
而墙上的某人正俯视着席尔梅斯。
3
夕阳落下后的黑暗已翩然而至。在称不上宽阔的小路里,除了席尔梅斯外,没有其他人影。
伸手按住剑柄,席尔梅斯朝着高墙送出锐利的视线。高墙上确实有人。看来像是从里面准备爬上高墙时,往下看到席尔梅斯的身影后,就不再动了。在席尔梅斯的眼睛习惯了夕阳下山带来的黑暗后,他马上得知哪个坐在高墙上的人物,是个头上包着白布,穿着宽松长裤的女人。
虽然完全不晓得对方是否听得懂帕尔斯语,但是,席尔梅斯却对于用密斯鲁语对谈没有自信,看来只能用帕尔斯语沟通了。
“你在那里干什么啊?”
女人俯视席尔梅斯,像是有什么事,却又不确定。回答的声音,确实是个年轻的女人。
“您觉得我看起来像在做什么?”
“哦,说帕尔斯语也能通啊!你是帕尔斯人吗?”
“我是从那巴达东王国来的,这里是来自那巴达使者的宿舍。”
“你是使节团的一员吗?”
高墙的上方与下方,展开了一段奇妙的对话。虽然发觉了这件事,不知为何席尔梅斯没有想要立即离去。
“一员?恩恩,说不定是吧?”
“那么,你打算在那里坐到什么时候?”
像是理所当然地,女孩回答了。
“直到您让我下来啊!”席尔梅斯装出冷漠的声音。
“为何我非得如此?”
女孩没有回答,只发出声音。
坐在高墙上的女孩移动身子。下一个瞬间,她既轻巧又优雅地,不知为何以席尔梅斯为目标翩翩落下。女孩从高墙上一跃而下,等到发现的时候,大胆的跳跃者已经落在席尔梅斯的臂弯里了。
带着厌烦的表情,席尔梅斯还是先让女孩在地上站稳,女孩以带着笑意的声音宣布:“除了抱着接住我,还请您负起责任吧!”
“说什么无聊事!”
虽然席尔梅斯咋舌以对,女孩却毫不在意地迈步向前。
“你打算上哪去?”
“当然是前往你的宅邸啊!”停下充满活力的脚步,女孩回头望着席尔梅斯。
“该不会,您的家里有个可怕的老婆吧?”
“我还是单身汉啊!”“那就不需要顾虑其他事了。无论如何,请让我住在您的宅邸。为了度过美好的一晚。”
迎着灯光,女孩手腕上的银色手环也反射出光芒。黄昏的暮色更浓了,跟夜晚也仅有一线之隔。
“你是从那巴达被带过来的吧?任意从宿舍逃走,难道不会有麻烦事?”
“明天我就要被献给密斯鲁国王了。”
女孩一点也没有犹豫,直接说明了。
“这样一来,就会被关在后宫,没办法跟其他男人见面了。虽然那没办法,但是无法照着自己的意思挑选男人,再怎么说都不是我心所愿。”
“所以你选择我?”
“正准备离开宿舍寻找喜欢的男人时,就找上您了。我也没有必要再寻找下去了。”
“还真是厚脸皮啊!被抓到可是会遭痛打哦!你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吧?”
“痛打?”
女孩发出像是唱歌的笑声。
“那巴达人没办法伤害我的身体。在要献给密斯鲁国王的处女肌肤上流下鞭笞的痕迹,他们做得到吗?”
席尔梅斯好不容易看清女孩的长相。在像是雕琢出来的端正脸庞上,如果少了闪现光芒的眼睛,说不定看来就少了生气。至于充满活力而有弹性的肢体,席尔梅斯刚刚就感觉到了。这个好不容易停住笑声的女孩,席尔梅斯从问话中得知她的名字叫做“孔雀姬”
“昨天的白天,您已在街角看过我了。”
“唔,是吗?”
“您那时候骑在马上,跟一个官员打扮、徒步的男人好象在说些什么。”
席尔梅斯不由自主地再次看着这个女孩。就在他跟宫廷书记官长古里在第吉雷河畔对话时,他感觉到一道视线。原来那道视线的主人,就是这个女孩啊!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
就连自己也觉得行迹可疑的情况下,席尔梅斯带着名为孔雀姬的年轻女孩回到客座将军府。
出入的门旁并没有守门人,孔雀姬像是很有兴趣地望着亲自开锁的席尔梅斯。
“是客座将军阁下吗?”
突然有人出声,又让他再次惊讶地呆住了。席尔梅斯半举手臂似地,藏住了女孩的身影。
“不,没什么特别事。因为想知道您会在哪里,所以在这里等您回来。”
“是吗,不过今晚你就回去吧!不是有句说话说‘无趣的工作就等待明天’吗?”
“在下失礼了,那么在下明天再过来!”
随着布鲁汉慌慌张张地退出去,孔雀姬唇边绽放出微笑。
“看来这个纯情的年轻人并不想见到我呢!”
“他可是比你年长啊!”丢下这句话,席尔梅斯迈步朝大厅深处走去,没必要说出“跟过来”之类的话,孔雀姬就亦步亦趋地紧跟在后。
席尔梅斯打开寝室的门,轻轻用下巴指示孔雀姬,孔雀姬不慌不忙地侧身滑进房里。她看着坚硬但朴实的床铺,便走近试着用手触摸。紧接着转过身子,笑着面对席尔梅斯。
“我已经想过,如果对方是密斯鲁国王,多少可以忍耐一下,但最后还是改变主意了。我不想让国王成为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
“为什么改变主意?”
“因为看上了像您这样的人。”
席尔梅斯沉默以对,孔雀姬则是带着微笑,两条手臂缠上席尔梅斯宽阔的肩膀。
“我不打算成为尼姑或女神官。反正迟早都得了解男人,当然希望能够选出相貌堂堂的男人,更重要的是将我的身体献给我喜欢的男人。然后”
“然后?”
“然后,如果那个男人出手,就能拥有这个名为密斯鲁的国家。”
直到席尔梅斯回答这个问题前,是需要些时间的。
“这种事可不能随随便便让你去做。”
“密斯鲁国王有那么可怕吗?”
“那是因为——有女人这样投怀送抱时可不能犹豫啊!”席尔梅斯嘴角微微一歪,孔雀姬也跟着笑起来。那并非心中有所图的笑声,而是明亮开朗,让人感到清爽的笑声。
“您的大名是?”
“我叫克夏夫。”
差点就要说出本名,席尔梅斯好不容易踩了刹车。
“我受密斯鲁国王任用,接受了人称客座将军的称号。”
“我如果背叛了克夏夫大人,那一定是我遇到比克夏夫大人还要好的男人。”
“”“不过,那样的男人应该不存在。所以,我是绝对不会背叛克夏夫大人的。”
席尔梅斯连摇了两次头。
“先不管你会不会背叛我,你应该有打算回去宿舍吧?回去后若有人追问起今晚的事,你打算怎么辩解?”
“我已经想好了。”
“我就是在问你到底想出了什么样的借口。”
“借口就是那群那巴达人侵犯我,然后伪装成处女献给密斯鲁国王。”
“”“如果是那样,那群那巴达人会遭到严厉处罚。他们一定会闭紧嘴巴,很拼命地让密斯鲁人相信我还是个处女吧?”
“原来如此。”
席尔梅斯呼了一小口气。
“也就是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你还是可以保持安泰之身?”
“恩,就是这样,所以请您放心。”
席尔梅斯紧紧关上寝室大门,就只有高处的窗子为了让夜风吹进来而开着。就这样,月亮成了唯一的目击者。
4
在床铺上撑起上半身,透过窗子远望月亮,席尔梅斯追问女孩。
“孔雀姬是你的本名吗?”
“不是,那是要献给密斯鲁国王的女人称号。”
“那么你的本名是?”
“费特娜。”
从回答问题开始,孔雀姬就郁闷地用手指抓着头发。
“我无法判断这是不是本名。当我懂事的时候,亲生父母都已经不存在了。就连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也不清楚。”
“他们一定是有身份的人吧?”
“为什么您会这样想?”
“因为那个手环。”
席尔梅斯一把抓起孔雀姬费特娜放松垂下的左手腕。
“跨坐在公牛身上的年轻人,拿起短剑刺进公牛的头里。因为那是密斯拉神的御姿,只有帕尔斯的王公贵族才允许使用的设计。”
席尔梅斯放开女孩的手腕。
“所以,你是帕尔斯人吧?”
“大概。”
“大概?这是怎么一回事?”
是感觉到席尔梅斯声音里带着严格口吻吧?孔雀姬重新在床铺上坐好,用认真的表情回答。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正确年龄!大概是十九岁吧?当我懂事的时候,就已经在那巴达东王国的港镇里了。虽然我的养父母是帕尔斯人,不过他们似乎从海路前往那巴达,然后就住在那里。籍由买卖象牙或珍珠的生意,我们过着越来越富有的生活。”
但是有一天,载着商品的船只发生船难,养父母突然宣告破产。失去了店铺和房子的养父母所寄望的,就是费特娜的美貌。在贫困的生活中,尽可能地让费特娜穿着华丽,拼命地想让她嫁给富豪或富豪的儿子。事实上也不需要拼命,费特娜就已经美得让男人赞叹不已。
于是她开始思考。
“若是非得变成讨厌的男人所拥有的东西,那就挑身份地位高的男人吧!可能的话最好是国王。如果只是找到街上的有钱人,我可不能忍受自己便宜地被卖掉啊!”虽然费特娜是个美丽的女孩,但是在那巴达东王国里,应该也有好几个人比她更美丽的吧?但是,像费特娜这种审慎思考自己的价值,然后决心把这个价值活用到最大限度的人,真的只有她一个。
“女人的幸福是由男人创造的。”
虽然养母这么说,但是对费特娜来说,这句话是不对的。
“女人的幸福要由自己去掌握。与其说现实生活是由男人创造,不如说我所需要的是鉴别男人的眼光!”
费特娜一直在寻找能够成为自己最初的男人。但是在那巴达东王国里,却没有一个人适合。虽然,曾经心想如果是密斯鲁国王也不错,但姑且不论权势跟地位,以一个男人的角度来看,似乎是没办法满足她的。难道没有具备野心与才能,以实力获取自己栖身之处的男人了吗?
她找到了,就是那个“客座将军克夏夫”!跟费特娜同样都是帕尔斯人。明明拥有出众的相貌,但是对于脸上那道触目惊心的烧伤疤痕却毫不遮掩,这点也让她相当中意。这个男人真是跟自己相称啊!费特娜这么深信着。
就席尔梅斯来说,本来就不会耽溺女色。至于心爱的女性,就只有过世的妻子伊莉娜,而且那也是像是为了回应她不求回报的思慕之情。
如果席尔梅斯身为帕尔斯国的王位继承人,与身为马尔亚姆国的公主伊莉娜结婚,两个国家就会展开和平的共同君主联盟形式。
“在家庭圆满的情况下,也是一樁理想的政治婚姻。”
后世一定会有这样的评论吧?但实际上却不是如此。席尔梅斯在与亚尔斯兰争夺王位继承权过程中,以奇怪的方式败下阵来,就与伊莉娜展开漂泊的旅程。虽然不过是四、五年前的事,但感觉起来已经非常遥远了。
席尔梅斯在心中自语:“这个女人跟伊莉娜完全不同!”
席尔梅斯也只有伊莉娜可以作比较。如果担任帕尔斯巡检使的乐士奇夫听到这些话,他一定会用鼻子笑出声来。如果由奇夫来说,就会变成“所有的女人跟其他所有的女人都是不同的”
伊莉娜只希望与席尔梅斯一起度过平凡的生活。想起在邱尔克国安定下来、怀孕的时候,应该就是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候了。当时就连席尔梅斯也心想,自己就这样过着平稳的生活吧!
当席尔梅斯终于知道这是个幻想,是在伊莉娜去世时。自己只能沿着鲜血聚集而成的河流,走在危险的道路上。如果只能这样做,何不至少以自己的野心为粮食继续走下去?
就算知道那是条孤单的路,席尔梅斯也没有丝毫犹豫。但是,也许就在前方,有个人可以陪伴他一起前进。
席尔梅斯又勉强提出另一个问题。虽然知道是个愚蠢的问题,但是他很想知道孔雀姬会怎么回答:“女人可以改变一个国家吗?”
“至少我能改变国王。”
孔雀姬马上回答了。席尔梅斯看着她,费特娜也直盯着他的眼睛并微笑着。
“我要得到国王的宠爱,并不会花上太多时间。这样一来,就可以改变这个国家,这对克夏夫大人来说是很有利。不过,光是改变还不够。如这个国家不是我们的所有物。”
虽然费特娜并没有明显表示出来,但是对于这个“我们”的表现手法,席尔梅斯也只能轻轻眯着眼睛回应。
费特娜像是嘲讽地撇了以下嘴唇。
“说不定我真正的父母是盗贼,他们从不知何处的富翁家里偷出这个手环。或是因为他们曾经亲切地对待有困难的人,对方将这手环做为谢礼回送。不管怎么说,手环不过是个物品,以这样的东西来推测我的身世,实在是很奇怪。”
费特娜动着右手,把银手环从左腕上脱了下来。
“不过,单纯的物品或许也包含一些思念。我现在有个想法。”
费特娜黑色的眼瞳注视着席尔梅斯。
“克夏夫大人,您应该有佩剑吧?”
“当然有。”
“请把这个手环切成两半。”
“为什么?”
席尔梅斯之所以不断提问,是因为希望听到费特娜的答案。在发觉这种情况后,让他的心里非常生气。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啊!是因为跟这个萍水相逢的女人共度了一夜吗?
“这是为我们而做。”
孔雀姬费特娜将脱下的手环放在圆桌上。席尔梅斯转头望着她,她富有弹性的优美肢体,承受着从窗外射入的月光,闪烁着奇妙的光芒。
“被分成两半的手环,总有一天会回复成一个吧!能够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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