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外话
若干年后,有很多人都羡慕我那如慧星般崌起江湖的奇迹,许多知晓我身份的后生晚辈都来请教我成功的最大秘诀,我当然是言无不尽。
“我为什么能成功?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呀。你们看看我喂喂喂,别用那种眼神,小心我pk你,这种身材叫精华,你们没听说过浓缩的都是精华吗?你们再看看我的样子靠,你们的眼睛怎么都在说‘不过如此’?想当年,我不仅是山猫的大哥,还是山猫的形象大使!别笑,不信你们去问小马,你们的战神偶像马天宇,他要是敢说,不,是说我当年不帅,我就给你们舔皮鞋。现如今这个样子,也是身经百战留下的后遗症。说到小马,当然那些忠贞不二的伙伴也是我成功的关键,他们之所以能对我、对山猫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这跟我风华绝代的魅力也是分不开的!”
“操!停停停,你们别吐了,我老实给你们说吧,除了以上那些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好运一直陪伴着我。”
“没有运气,千万别混黑社会!”
当我如偷油的老鼠般踮手踮脚挨到了能看见七杀酒吧的转角处时,心里一凛。
靠,为了我们值得出动这么多人吗?酒吧门口简直能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了,一百多人挤満了这小小的一条街,全是统一身着恶龙腾云服势的舞龙会成员。
拜托,拜托,一定要是郑宣带队!保佑,保佑,马天宇还没有嗝屁!
以我这种非凡命格,上天当然要听从我的祈祷。不一会儿我就在从人群中发现了郑宣、马天宇,顺带周远志的身影。
运气真不错。
马天宇、周远志都分别被两个壮汉挽着手抬着,他们都耷拉着脑袋,双腿半曲半跪的,以他们破烂的衣服和不停从身上脸上滴出的鲜血来看,全靠那搀扶的人支持,不然早就躺在地上了。而他们面前站着一个高不了我多少,穿着花衬衫,二十四五岁左右的人,当然就是现在而言对我最亲爱的郑宣。
幸好这条街很小,再加上舞龙会纪律比较严格,这么多人都没有喧哗,让我能清清楚楚听到他们的对话,并且找到了一个绝好的角度从人缝中看到他们的表情。
只听郑宣说道:“幸好老子带了这么些人来,不然还让你们跑掉了!现在你们倒是跑给我看呀?”
马天宇艰难的昂起了头,以他招牌性动作对郑宣作出轻蔑一笑,不过可惜,说不出嚣张的话来。
郑宣哼了一声,旁边两个“善解狗意”的狗腿马上一人给了马天宇一个耳光。
“你们都不错,怪不得斩鬼会能从三流升到二流,你,马天宇,去年我对你雨夜屠杀还抱怀疑态度,不过现在我相信了,你绝对有这个能力!只要你告诉我那三寸丁在哪里,我马上让你成为舞龙会特种部队的副司令,而你旁边这位,周远志是吧,一样可以。”
“***,你那种小样儿还装着爱什么才,没事干吗追着我不放。老子就在你旁边,你来咬我呀!小马那种铁哥们是绝对不会出卖我的。”我大怒,心里却有点虚,把自己的身体再往角落靠了靠,而且担心在“死”面前,很少有绝对的伙伴。我不愿也不想马天宇背叛我,除了我和他之前已经有了很深的友情,还因为他都不在我身边了,我无疑一个人对抗舞龙会,那不是和世界末日没什么两样吗?死定了!
马天宇没有让我失望,他用尽全身力气,挤出了一句话:“如果我出卖了朋友,就已经没有资格活在这个‘义’的世界里了!”
而周远志看来抗打能力相对差一些,无论如何都没有气力说话,只是软弱无力地点点头,以表示赞同马天宇的话。
“好,好,说得太好了!来,小马,啵一个!”我差点叫出声来,急忙压住心中狂喜的冲动。其实我现在已经可以出去“单挑”郑宣了,不过害怕马天宇他们以为故意试探他们,躲在一角不出来,等试出他们的心意后再出来的话,那就惨了。
郑宣从手下那里接过了一把匕首,冷冷地说道:“你们是个人才,但不听话的人才就是最大的敌人!你们既然愿意为那个三寸丁代罪,我就成全你们。我答应你们,你们死了后我不会再去找那三寸丁的麻烦。”
已经没有时间让我思索是否放弃马天宇和周远志来保全自己,我急忙从转角处跳了出来,大声叫道:“住手,我就是三寸不,小丁!”操,心神不稳之下差点顺着他们的称呼去了。
“哗”
好整齐的动作,所有人的头一齐往我这面扭了过来,不少人都露出了不信(不会吧,一个人来的?)、疑惑(笨蛋、白痴?)、佩服(带种,为了兄弟命都不要!)、嘲笑(找死!)等各种神情,小心一点的人马上就分散开去,查找我是否带了大队人马过来。
马天宇、周远志也很给面子的抬起了对他们来说很重的头,一看真是我,眼中都露出了埋怨的眼神,还好他们有先见之明,没有和舞龙会的那些人一样用神情来表达,不然他们的鼻青脸肿肯定会严重妨碍他们的表达,看起来就会变得很搞笑了。
我向他们比了一个ok的手势,强制直起腰,挺起胸,迈步往郑宣走去,舞龙会的很多人虽然目露凶光,张牙舞爪地想冲上来,但当我一步步走来的时候,都不自觉地让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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