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本身就是一篇种马文,错了,是种狼文。一个人,以狼的身份,去泡尽乡村美女,也是一本种田文,如何的经营狼堡,让狼群躲避人类的追杀,好吧,剧透有点过多了。
女主马上出现,我只能保证,大家不管是想看情,还是想看肉,老虎都不会让大家失望。浑身剧烈的疼痛,让我从迷茫的梦境中醒转了过来,但是眼前恐怖的一幕,却几乎将我吓得再次昏厥过去。
此时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只巨大的狼头,以及野狼那森白的牙齿。那是一头看上去,足有毛驴般大小的野狼。
此时正用自己鲜红带有一点体温的舌头,轻轻地舔着我的身体。见我睁开眼睛,那头狼呜对着我发出了阵阵的低鸣,令我感觉到奇怪的是,这恐怖的狼嚎,听在我的耳中,居然变成了能够被我接受的语言。
“大哥,你终于醒过来了,实在是太好了!我都以为你会从此离我而去。”野狼的声音里,分明的带着一丝发自内心的激动,以至于其声音,都显得有些哽咽,看着那巨狼一脸真诚的目光,我的心里,不由得涌起了一股暖流。
作为一名在都市里,算得上是成功人士的白领,我厌倦了那种都市中的尔虞我诈,因此,一旦有了闲暇的时间,我都会以一个极限运动爱好者的身份,走到各种偏僻的山区,去做一名专门从事极限运动的冒险家。
这一次,我的目标是位于东北长白山系的一座雪山,虽然为了征服一望无际的林海,我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
但是,东北的大烟炮,却依旧令我陷入了绝境。就在我弹尽粮绝,冻饿了三天以后,终于在严酷的环境中失去了知觉,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便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了那匹大狼的身边。
如潮的记忆,疯狂的袭击着我的脑海,我很快,便获得了一头狼的记忆,确切的说,是我变成了一条狼!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狼大,本是一个狼群的狼王,因为严冬的关系,便带领着群狼走出了林海,去围攻山下被村民豢养的羊群,由此遭到了猎人的袭杀。
这还不算,这些猎人,本着斩尽杀绝的原则,直接将这群狼群,硬生生的再次逼回了深山之中,经过与山下猎人惨烈的战斗,这支狼群中,只剩下了狼大和狼二,也就是之前的那头和驴子一样大的野狼两兄弟。
如果不是狼二拼了命的保护,并且将狼大拽回了赖以栖身的野狼沟,将它的身体泡在了狼王洞里的一泓温泉中,恐怕此时的狼大,也已经成为了猎犬口中的美食,和猎人床上的狼皮褥子。
而如今,我承袭了狼大的记忆,自然也就习惯性的站在狼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对于一头狼来说,山下的那些猎人,无疑是我们最大的死敌,特别是其中一名叫做黑胡的,不仅猎杀的记忆高超。
而且狡诈多端,狼群的陷落,与他有很大的关系。正是由于他带领着众猎人,不断地在我们狼群后退的路上设下陷阱,这才将导致我手下全体狼兵的覆灭。
想通了其中的关节,我对于这位叫做黑胡的猎人,心里的恨意,简直到了极点,简直恨不得将他彻底的撕碎,以便为我的那些狼兄狼弟们报仇。只可惜,此时的我,已经因为为了逃脱那些追杀,早就伤痕累累,就算是想要报仇,恐怕也是有心无力。因此。
对于我来说,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养好身上的伤,等到身上的伤势完全的恢复了,这才有资格去谈什么报仇!似乎看到我从之前的昏迷中醒了过来,狼二围着我,一阵的摇头晃脑,几乎兴奋地快要发疯。
这一点我知道,这个家伙,一直以来,都对我有着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深深依恋,以至于到了最后,这个家伙,简直就将我当成了是自己的主心骨,凡是都为我的马首是瞻。
“好兄弟!”感受着狼二这浓烈的情意,我的鼻头不由得感觉到一阵的发酸,低吼着回应道。
在这个冷漠的城市里,早已见惯了尔虞我诈,人情冷暖,在公司里,一个人一旦失了势,其他人铁定疯了一样的去打落水狗,恨不得让他万劫不复才开心。
又有那一个人,可以对其他的人,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又有几个人,能够在这种生死的关头。
对于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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