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凶剑停在半空中,似乎在估摸着下手值不值得。风元素太密集了,似乎不是那么好下手的猎物啊!这样很亏!好下手的猎物还多着呢!何必急于一时?
这货居然也懂得拣柿子挑软的捏,看到天澜不好对付,便果断掉头逃掉了!
当然,凶剑离开并不是怕了天澜,若是硬拼,最终获胜的很可能是它,但问題是这样太不划算了!凶剑灵智已高,自然知道如何才能最大程度地达到自己的目的。另外,它最近食了不少血肉,并不饥渴。也正因如此,林泽镇的人们得以躲过一劫,实是众人之幸。
凶剑來得快,去得也快。一眨眼间就沒了剑影。天澜默默地叹息一声,风元素渐渐平静下來,望着凶剑远去的方向顿了数秒,才转身向叶逸那边走去。
叶逸蹲在地上,捡起最大的一片碎片,默默地看着。他低着头,天澜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可以肯定,他现在心情一定很糟。俗话说:剑在人在、剑亡人亡。身为一个剑士,要是手上的剑毁了,往往也就代表这个剑士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可见剑对于剑士的重要性,一个真正的剑士是不会三天两头换剑的,剑就如同他们生命伴侣一样。
天澜拍了拍他的肩膀,陪他一起将遍地的锈剑碎片捡起,小心地装在布袋中。
叶逸看着手中的剑柄良久,慨叹道:“其实,我早有感觉这把剑,我从孩提时代就拿着、抱着。小时候不懂事,不知道爱惜剑,等我意识到时,这把剑早已锈迹斑斑。糟老头说,这把剑锈得太重,再怎么护养也无法重现原本的色彩,拿着玩玩就好,玩过扔了便是。”
“但我和它相处的时间太长太长,长到我几乎把它当做我在世上的第二个亲人。它陪我度过了那么多个春夏秋冬,开心时有它,难过时也有它,我其实知道这把剑不可能一直陪着我,在浴灵森林时我就发现剑身上的裂痕,可是,沒想到这么快”
天澜无声地叹息一声。这些都不是叶逸的错,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凶剑太过于强大,而他这把锈剑就像是未经雕琢的璞玉,怎是神兵利器的对手呢?更何况之前锈剑刚刚受损,还來不及修复。只能说,这都是天意。
“啊啊啊,,”叶逸朝天咆哮一声,这一声喊得那么用力,恨不得将胸腔里气全部吼出去。被凶剑煞气吓走的鸟雀正要回來,又被这么一惊,吓得四散纷飞,数日不敢归巢。
他甩了甩头,露出一个难看的笑脸,道:“真麻烦,还得再找一把剑用着才行。快回去啦,再不回去桃丫头还不得吃了我?”
他说完便大步向镇内走去,似乎对此间发生的事毫不在意。但是天澜又怎会不知他是在强颜欢笑。将心比心,若是风灵杖受到了不可修复的重创,他定会悲痛不已。
经过这么一遭,他原本的愁闷被叶逸彻底扰乱了,也就自然而然将楚双儿的事深深埋在心底,不去触及。楚双儿他已经无法补救了,那叶逸呢?想到这里,他垂眼看到手中那一袋锈剑碎片,心中已有定计。
回到客栈,桃儿本來打算对叶逸好生埋怨一番,但她心思玲珑,见两人神色不太对,话锋一转,巧妙地将刚才的事从两人嘴里套出來。她和南宫奎都沒想到,他们两个不过出去了一会儿功夫就碰上了这么一档子事。道听途说的离奇鬼谈居然真的发生了,还那么走运地被他们碰上了,这可真是霉星高照啊!
叶逸不想多言,道:“住一晚,明天就启程前往东海吧!距离东海还有半个月的路程,不快点不行。”
天澜却反对道:“不然。我们刚从浴灵森林离开,正是身心疲惫之时,需要好好休整一番。需知:磨刀不误砍柴工。养精蓄锐才好应对接下來的可能会发生的状况。另外,危机中大家定有很多感悟,此时正好用來消化吸纳、收归己用,若是能借此令修为更上一层楼自是再好不过!”
众人被他说服,留在林泽镇中精心苦修数日。他们中最刻苦的自然是修为最差的南宫奎。南宫奎一想到自己不但什么忙都沒帮上,反倒变成了拖后腿的,心中自责不已,这份自责不是道歉就能消除的。他只好拼命拼命地修炼,用忙碌來忘却心中的不适。
这几天叶逸几乎将整个镇子的武器铺都逛遍了,虽说因为猎户的关系,武器很丰富。但是他无论如何都看不上眼,越看越是心酸,越是想念那把破破烂烂的锈剑,最终随手买了两把长剑便扔到一边了。
同时,他发现天澜这几天神神秘秘、早出晚归,基本上都不见人影,回來时也是一脸疲惫地直接钻回房间,连说句话的功夫都沒有,不知在忙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