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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除了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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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犯、帮助犯、教唆犯、竞合论等等的部份可以自由选择要不要写,只要写老师教过的地方就可以,言之成理就给分,没有标准答桉,老师要看的是你们的逻辑和论述能力。”

    “老师,我的心情还很激动,一定要在这么浮躁的情况下作答吗?”我举手问。“你以后当检察官、法官,详细听完犯行后,搞不好会比今天更激动,你更要学着如何努力做出最公正的判决或裁定,这不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吗?”老师温暖地笑着,我终于安心了。

    能做出这种笑容的老师刚刚一定没有真的被怎么样。在中午12点下课前,我终于写完了我的考卷,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再三检查后,决定交卷,在老师决审后也获得了99分的高分。我心情异常兴奋,毕竟申论题要拿90分以上是很难的,何况我刚刚情绪那么激动,都不知道脑子能不能运转正常。

    我盯着老师,想看她会不会给我一个称许的笑容。反观柯柯逸,才写不到一面a4,逊咖一个,我等着嘲笑他。“嫩炮?几分啊?”我不怀好意地打量着他。“很烂啦。”他藏着考卷。

    不过马上又露出灿烂而jī巴的笑容:“才98啦。”干!我写了几千字99,他写几百字98!后来我才知道只要有认真写几乎都90分起跳。

    那人家说她会当很多人,是把大刀,大在哪?大在鸡掰洞啦!难道期末考又有变化?我看到柯柯逸考卷上货真价实的98分,张大了眼睛,瞪着陈老师,几乎要冲上台跟她理论。

    只见一丝不挂的陈老师俏皮地努着嘴,扭着腰,上下晃着肩膀,一副“你想怎么样?”的可爱表情。算了。

    今天总算没被怎样就好,这次原谅你!经过上次惊人(精人?)的期中考,我和想要角逐书卷奖的同学无不战战兢兢,深怕期末考真的出现什么难以预料的考题或考法,所以上课的态度都加倍认真了,也对陈湘宜老师到底是怎样的人产生了疑问。

    她打从骨子里是个变态虐待狂魔女?还是偶然坠落地狱的可人仙子?亦正亦邪的个性就像我们教科书封面黑白各半的既分明又矛盾。

    “各位同学,上次期中考的进度刚好到‘犯罪论’的一半,以三阶论来说,构成要件该当性和违法性基本上讲完了,剩下罪责(或称有责性)的部份。

    以二阶论来说,刚好是不法(包括构成要件该当性和阻却违法事由)的部分讲完了,剩下有责性的部份。”

    老师今天又恢复正式打扮了,但是正式之余也充满秋天的风情,老师披着蕾丝钉珠的卡其色短袖小外套,搭配同色的亮面七分裤,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衣,坚挺的c罩杯胸部呼之欲出。

    “一个人要成立犯罪,除了客观上该当构成要件,且无阻却违法事由,还必须具备有责性,也就是这个行为是可非难的。

    若任何人在这个情状下,都不得已会选择违背法律的行为,我们就说他无‘期待可能性’。也就是说构成要件和阻却违法事由偏重在客观上的审查,但有责性是偏主观上面讨论的。

    例如紧急避难就有‘阻却违法’和‘阻却责任’的两种。如果为了保全自己或他人生命而侵害他人的身体,可以主张紧急避难,但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牺牲他人的生命,某些学者认为不能阻却违法,但能以无期待可能性来阻却责任。”

    “我国刑法从第16条规定到第20条都是关于责任的规定,可见责任对于一个人在论罪科刑上的重要性。相关规定这么多,也显示出‘责任因何而来’的正当性是多么模糊。为什么某些情况下要他负责?

    哪些情况不用负责?哪些人要负责?哪些人不用负责?这里法规内和超法规减免责任的事由在学说上是百家争鸣,请有兴趣的同学要加倍用功。”

    “刑法第16条规定:除有正当理由而无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责任,但按其情节,得减轻其刑。”老师开始在同学课桌间信步穿梭,嘴里的讲述未曾停歇。

    “像几节课之前,吴亮益性侵我妹─”靠北,我刚听到m的音,我连忙瞪大眼睛往陈老师望去。

    你是不是把你妹来代课的事说熘嘴啦?幸亏她反应快,跟我也默契十足,一看到我的眼神连忙改口“吴亮益性侵我m─们最敬爱的陈老师。他竟然说是公然侮辱罪,这可不能装傻就免除刑事责任。

    任何人都知道违反对方意愿进行xìng交是不对的,属于‘自然犯罪’,亦即任何人都知道那是可非难的,大部分国家,除了印度,都把性侵当成非常态的行为,不能不知道刑度、法条或罪名就免除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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