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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连相士自己,也说得没了信心了。

    ——说到头来,还不过是为了钱,那还有什么灵验可言,只不过是为了骗财而已!美华那么温驯,给蜂螫着了也不叫一一声,怎会“杀夫”呢!在场的朋友都觉得好笑。

    我怎会杀人——而且还是杀夫呢!美华自己也啼笑皆非。

    不过,阿特对她那下流样儿,她又拒绝不得的时候,还真是

    阿特趁家里没人的时候,还向她求爱。

    求爱,而不是求婚。

    那天下午,她穿着一向难得一穿的低胸衣,她穿低胸衣的羞涩还大于不穿衣服。这件衣服正是他送她的。的确,这件衣服物有所值,带给他不少方便。

    当阿特的唇舌可以不必透过语言而是直接挑逗美华胸前的蓓蕾上之时,美华已不能呼息。

    只有喘息。

    “不要这样子。”

    “这样子有什么关系?”

    “爱我,就不要害我。”

    “我是在爱你,不是在害你。”

    “你真的爱我吗?”

    “我如果不爱你的话,又为何想要跟你做ài!”当男人急于向她索求时,她问了对方愚蠢的问题,他便不耐烦的给了她这无聊的答案。

    从此,她就是他的了。

    至少她心里是这样想的。

    事后阿特点根烟就走了。

    之后,他又是好一段长长的日子没来

    美华只好上门去找他。

    阿特对美华的热情,就是他一向对女人的热情。美华有点接受不了他那接近变态的热情,她一向整整洁洁、干干净净,对于情欲的欢狂也逐渐上瘾,初尝了一个少女羞涩担惊到婉转承欢的滋味,但仍无法忍受阿特竟屡要在她耳里、嘴里射精的行为。

    跟他在一起,她抹不去那种污秽的感觉。她回家后,更用力、彻底的洗刷自己,但好像永远洗不干净的样子,她只好越来越勤快的收拾的东西;见到蟑螂,用喷雾喷杀之,看到蚂蚁,用蚁粉毒杀之;遇到壁虎,用竹竿棚杀之。她无缘无故的也会在厨房与一只猫对峙长久。

    她陶醉在她的收拾中。

    阿特似并无意要结婚。

    她跟他提出来过。

    “我们还未玩够。”阿特不在意的说“这样就结婚,是不是太浪费青春一些么!”

    “等你玩够了,”这在赵美华听来犹如晴天霹雳“你还会跟我结婚?”

    阿特没有回答。以后他就较少来找美华。

    直到美华肚子渐渐大了,瞒不住了,事情让赵老太大知道了,上去兴问罪之师。麦大却似拾到宝似的,拿定主意,硬要阿特和美华成婚。

    这仓促成婚看来隐含了几许不情愿与不欢快,但这个婚仍是结成了。

    那晚,阿特喝到醉醇醇,回到“新房”里对美华第一句就是:“好啦,你现在开心啦,可以名正言顺的缠着我了。”

    说完了就吐,折腾了大半夜,要美华收拾到天亮。

    那时美华就真想杀了他。

    这夫妻生活约莫过了一年。

    这短短一年间,他对她的爱从发烧到退烧可以说得上是痊愈神速。

    对他而言,赵美华的贤慧完全不能吸引他;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性趣。

    当这肉体对他而言已不再新鲜、不再感兴趣之时,他对她就像是为他收拾垃圾的器具—

    —通常,垃圾箱也有着这种功能。

    开始的时候,麦太即是美华的婆婆,是完全站在美华这边,跟她是同一阵线的。

    麦太知道一切都是自己的儿子不对,娶到如花美眷,还要怎地:可是久了之后,麦太也开始埋怨起美华来了:埋怨她扣不住阿特的心,埋怨她日渐把家里的事全一的包办,轮不到她这个正式的一家之主来插手,使她感觉到自己是个多余而又毫无用处的老人。

    麦太也日渐受不了美华那收拾东西的“怪痹”自从美华怀孕,不再上班之后,她更是什么东西都收拾。有一次,一只豢养在家的了哥在床褥上下了一小点粪便,她跪下来,哭了半小时,然后便开始洗,从忱套,枕头,到床褥、床单、棉被、毛毯,都要洗个干净,连床板也要拆开来消毒。十天之内,彻彻底底的清洗消毒了三次。家里无有一物不沾有消毒水的气味。连家里的原子笔也带着这种气味。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味道太浓了,小花猫从此一去不回,离家出走了。

    麦太也忍受不住这种她原先赞口不绝最为称羡的“收拾”东西之瘤。

    不幸,美华小产了。

    阿特早出晚归,一天深夜回来的时候,才知道美华是地板上打蜡,不小心摔下楼梯去了。

    “人住院,小孩没了。”麦太这样地告诉她的儿子。

    “也好。”阿特脸无表情的说。

    说完了这句话,他解下了他的领带,上床睡觉,并没意思要去医院探看那位他认为使他提早结束了欢乐青春的刽子手。

    夫妻生活在她从医院回来后照常进行,他的郁郁不得志已成了一种例行公事,也成了他的招牌。而她继续她的好洁和喜欢收拾东西。他再也不认为她的痘瘠是一种美丽。

    她从阿特晚间回来衬衫的污迹中(有时是巧克力。有时是咖啡、有时是唇膏的痕印,有时什么也没有,只有变换如四季的香水味),知道他说的公司开会都是骗她的。他是刚从另外一个女人那儿回来。

    她可以从不同的香水味和不同的污迹中分辨,他去找过什么女人。有时候衣裤上粘了些胶状的东西,她用清水浸着,用指甲去刮掉它,她认为那是精液。

    有时,她去阿特做事的公司里,或从她丈夫的来访的女客中,细心而耐心地辨认着对方的唇膏颜色、香水味道、或指甲油的气味色泽,以致很多人都向阿特反映:“你太太美是美了,但看人的神情太可怕。”

    “别理她,”阿特笑笑说“她快发神经了。你没看到她痘瘠的表情吗!

    “她有神经病?”

    听的人都很诧异“她会打人、杀人?”

    “她会打人、杀人倒还好。我等她神经病她也把自己等神经了。”阿特无奈他说“只要她发疯了,便把她送神经病院,而我嘿嘿,就可以回复自由身、甩难咯!”他夸张他说。

    偏是这番说,也让美华听到了。

    所以她越来越忙着收拾东西。

    她总是觉得有了两个重要的事物没收拾好。

    只要这一两样东西没收拾好,她就觉得好像一切东西都未收拾似的。

    他希望我发神经。赵美华想。我才不会发神经。

    她想起自己问过他的傻话:你爱不爱我。也想起他回答她那等于没有回答的话:如果我不爱你,为什么要跟你做ài?

    她更想起那相师跟她说过的话。

    她是一个克夫的女子。只有她杀掉丈夫,没有丈夫能杀掉她的。

    如果她能把他像垃圾一般无声无息的收拾掉的话,她就是成功顺利地克了夫了。

    如果她在“收拾”他的过程里和事件后,给人识破、发现,那么,她就只好成为一个神经病人,以此为杀人的理

    由,未必判刑,但要呆在神经病院里。这说不定会给阿特一一个充分的理由,跟她离婚。

    要是这样,就不是她克夫,而是丈夫克了她。究竟是谁克谁呢,她想知道,她要知道。

    她开始考虑如何“收拾”掉一个人。

    她收拾过任何事物,但毕竟并没有把一个人“收拾掉”的经验。

    她考虑要不要把婆婆也收拾悼。

    她很快的就否决了这个意念。

    因为婆婆待她一向还算不错

    她的婆婆——麦太——时常出去打麻将,要单独“收拾”阿特,并非难事。

    她可以先在食物下些安眠药,然后利用煤气,甚至纵火,烧得一干二净,让那个肮脏的人尸骨无存。

    总之,如果一个妻子要谋杀丈夫,就像一个丈夫要谋杀大太一样,防不胜防,有的是机会。

    她知道自己决要疯了。可是她不能疯。一疯,阿特就会跟她离婚。

    她不要离婚。他不是说我瘟瘠的样子很好看吗?我疯的样子也一定会很靓的。

    她决定要先杀这个丈夫看看。

    (七杀之收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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