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条街远的育才职中去。
这是一个炙热的夏日。太阳高悬着,好似要把天空烧出一个大窟窿,艳红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地面像是着火了,反射出油一般在沸煎的火焰来。在这样的照射下,县城里的每一根钢筋,每一块水泥似乎都在喘息着。
张浩天没有喘息,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炙热的天气,今年他虽然只有十八岁,但在两年前,这个县城的三轮车师傅中,蹬车的速度就没有谁比他更快了。
实在太热,张天浩就解开了衬衣上的两颗钮扣,然后就听到了后面的两个女生在发出窃窃私语。
“喂,你发现没有,这个蹬三轮车的真的好帅好酷,有点儿像黄晓明,又有点像古天乐。”
“哼,要你说,我早就发现了,我看他比黄晓明和古天乐好像还要帅一些,身材也好,只是可惜了,是个蹬三轮车的,你闻他身上发出的汗臭味儿,真恶心。”
“嘻嘻,我倒不觉得恶心,这汗味儿很好闻啊,不知道是不是小说里说的那种男人味儿。”
“哈,你是不是发花痴了,要不等会儿下车,我帮你要他的电话,你去追他,天天在一起闻他的男人味儿。”
张浩天默默的听着,这两个女生类似的对话,他已经听得太多了。
不错,如果他换上一件稍微体面的衣服,就没有人会猜得到他只是一个拉三轮车的车夫。
伟岸健硕的身材,古铜色的皮肤,一张很粗犷的国字形脸庞,五官却如刀刻般的俊美,眼睛里有着一种超越年龄的深邃,站在人群之中,他完全可以鹤立鸡群,傲首四顾。
无论遗传基因出现过什么奇迹,瘦小的张世忠都不可能拥有这样的孩子的,就在十七年前,他外出打工,却在一个偏僻的垃圾群中,发现了一个弃婴,那时候张浩天已经被蚊虫叮咬得全身都是红疙瘩,衰弱得连哭声都发不出了,是张世忠送他到了医院,用自己仅有的几千元钱救活了他,并收养起来。为了这事,他的老婆还借机离了婚,跟着一个男人跑了。
所以张浩天是与张世忠相依为命长大的,不过张浩天也很争气,从小学到初中,他的成绩在全年级永远都是第一。
对他来说,第二绝不是荣誉,而是耻辱。
可是,就在张浩天初中毕业的那一年,灾难降临了,张世忠在打工时不小心将右手掌伸进了旋转的机床里,不仅落下了终身残废,还欠下了一大笔帐务,而工厂的老板只是象征性的支付了一笔赔偿金。
尽管学校许诺免费让他就读本校的高中,甚至还提供食宿,但张浩天还是在老师与校长极度惋惜的眼神中回到了家,服侍了张世忠一段时间,又在一个熟人的介绍下蹬上了三轮车,他比大人们都还能吃苦受累,在交了每月的三轮车租金后,剩的钱也比别人多,算下来,再过两个月就能够将所有的财务还清了。
没过多久,就到了育才职高外门,那两个女生就付钱下了车,刚才对张浩天很有兴趣的女生有些舍不得就这么走了,忍不住又瞥了他一眼。
然而,这一眼瞥下去,她立刻瞪大了眼睛,低叫了一声:“啊,狼。”跟着就很恐怖的拉着同伴就匆匆走了。
张浩天这才想起,赶紧将衬衫的钮扣全部系好。
在他的胸口上的确有一只狼。
一只血狼,一只白色皮毛但处处染着鲜血的狼,而这一头狼瞪着一双绿幽幽透着寒光的眼睛,张在嘴露出锋利的尖齿在仰首咆哮着,样子非常狰狞可怕。
这是一个做得极其精致的纹身,而这个纹身,在张世忠捡他的时候就刻在他的胸口上了,无法想像是什么人能够在一个婴儿身上纹出如此技艺高超色彩分明的纹身,而这个纹身从小到大都给张浩天带来麻烦,见到的人没有不怕的,所以他到公共澡场洗澡总是选择在无人之时。
夜深人静之际,张浩天常常抚摸着胸口上这头受了重伤但仍不屈服的血狼,心里明白,这一定与自己的身世有关,可是,他无法得到答案,或许是永远。
学校里来往的人不少,是个能够等到主顾的地方,张浩天也不走了,而是从后面的坐垫下取出了一本旧书,专心致志的看了起来。
这是一本陈旧的牛津英语三百问,是他从垃圾站老刘那里花一元钱买来的,虽然无奈中止了学业,但艰辛的生活并没有阻挡住他强烈的求知欲,英语、数学,语文、历史、地理都看,他知道自己绝不会蹬一辈子的三轮车,总有一天,他会出人头地,头角峥嵘的。
语里正默默的念着一句英语,腰下的小灵通便响了,他刚一拿到耳边接听,就听到里面传来急促的声音道:“张浩天吗,你快到县医院的骨伤科来一趟,你爸出事了。”
没有多想,张浩天立刻放下小灵通,用最快的速度向着县医院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