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他顾她的手,她顾他的胃,还算平衡。何丝丝坐正身子,听话且贤慧的打开原本要祭自己五脏庙的便当,万般宠爱的奉上大少爷面前。
“你要吃吗?”难得元敬淮还晓得这便当是他从女友手中抢走的。
“你喂我。你如果喂我,我就吃。”何丝丝知道说这话只会让自己除了吃亏,其他什么都吃不到,但她就是想撒撒娇啊!
“好啊!”随便应一声,元敬淮已经大口大口的扒起饭来。
何丝丝将身子一侧,背靠著窗,眼神痴醉的望着爱人。
总是西装革履的他,豪放的扒起饭来,不但没抛弃气质,还另有种吸引人的魔力。
这男人就是俊,五官端正,尤其是两道性格剑眉下那双带电的眼睛,不看人时或许魅力只五十分,专注看起人来,只怕冰也会像影片快转一样瞬间溶化,魅力指数顿时破百。
那张正咬下一口烧肉的嘴,平时说起话来或许一点也不甜蜜,但一吻起她来,连甜度接近二十度的新世纪哈蜜瓜也比不上。
他的发型从来没变过,不论流行什么,长长了就照原来的样子修剪,一贯的执著与独特的品味。
那也让何丝丝安心,他能多年维持一个发型,穿同款式的西装和衬衫,不是也表示,他可以爱同一个女人爱很久吗?
或许他的爱很奇怪而且素质不一、份量不均,像个没计画而随便发零用钱给小孩的父母,有时候多得可以让她饱餐一顿外加点心,还有剩余可存,有时候却少得连买一份加玉米的蛋饼都不够。
但他的专情,应该是无庸置疑的吧?
“算了,你回头再去买一个吃,我实在很饿。”专情却自私的男人,只愿抽空喂她两口饭,便当就被扒光了。
“看你吃就饱了,还买?”何丝丝笑着说,眼神还是不舍得从他的俊脸上离开。
这男人到底在她身上下了什么符咒?为什么她会觉得不爱他、她的世界就会碎裂?
“饿昏了可别怪我。”元敬淮瞟了她一眼,生怕被女友找麻烦。
“不怪你怪谁?是你吃了我的午餐,你倒告诉我,我该怪谁?”何丝丝带著甜笑,对他说话的语气总是柔嫩嫩又顺溜溜,跟她的长发一样。
“我想想,回家再跟你说。”依然是随便应付。元敬淮认真负责的态度只愿用在事业上,对何丝丝,敷衍的功夫了得。
偏偏何丝丝无法抗拒他的敷衍,横竖为了爱,她爱呀!
“好啊。一定要跟我说喔!”明知他有口无心,而且说完的下一秒马上忘记,何丝丝还是会很配合的给予正面回应。
他可以潇洒来去,她却只愿为他等。
“那我回公司了。”吃干抹净,大忙人毫不眷恋身旁眼光灼热、极需他多疼疼爱爱的女友。
“不送我一程?”想也知道不可能!可是不问又对不起自己的期待。
“不顺路又还要回转,很浪费时间耶”明知个头纤细的女友在飞快穿梭的车阵里过马路是件冒险的事,但元敬淮自觉已耽搁不少时间,他很想快马加鞭直接回公司。
“我知道啦!你不用担心我了。”何丝丝不忍再为难他,带著看似谅解实则无奈的笑容,乖乖下车。
总经理时间宝贵,丝丝自求多福啊。
“那我走啦!你过马路自己小心!”元敬淮伸手抚摩她背后的头发一把,这也算是他特有的温柔方式。
“回家见。”何丝丝对著已经滑著走的车子轻声说。
爱是恒久忍耐,每天消化一点点。
“我不常在家,但你可以随时过来。”
“过来干什么?”
“可以帮我洗洗衣服、打扫打扫房间之类的,或者可以帮我把空冰箱装满,或者什么也不必做,光窝在沙发上发呆也可以。你累了的话可以睡我的床、盖我的被子,等我回来、等我的拥抱。”
等他的拥抱?元敬淮曾说过那么浪漫的话吗?这些年来,他的霸道不曾稍减,浪漫和温柔却已离他好远。
相识不久,一次温暖的拥抱和缠绵的吻后,他就交了一把钥匙给何丝丝,从此,她在这房子的时间比他这真正的屋主多了好几倍。
同居岁月,一个人的晚餐多过于相对举杯。
美丽厨房的靠窗位置有张小圆桌,是何丝丝解放心灵的角落,桌前是一张她喜欢而元敬淮非常厌恶、看了就浑身不自在的藤椅。
当初她在精品店一眼看上这张精致的藤椅时,不假思索就付钱订了下来,直到回家才猛然想起,元敬淮绝不会允许她在家里摆上任何藤制品的!
犹豫半天似乎只能放弃,不过后来想想,厨房是元敬淮唯一的禁地,她就悄悄将藤椅偷渡进来,至今五年多,藤椅的存在仍是一个秘密。
何丝丝点燃一盏自制的果冻蜡烛,放在圆桌上,她开始就著微弱跳跃的火光,一口一口吃著慰劳自己寂寞的泡面,而且是元敬淮一闻就作呕的泡菜口味。
让泡菜酸香飘在厨房空间里,是他不在家时,她唯一敢为的叛逆。
爱要包容一切,她包容了她深爱的男人的一切。
可能他也不知道爱的形状吧!他是被包容的人,哪会想到装他的袋子长什么样子?他有棱有角,有针有刺,让袋子伤痕累累,他也不自知。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何丝丝就是甘于做那只袋子,终是千疮百孔,她还是义无反顾。
甚至她可以让自己由一只布袋升格为尼龙袋,若再不行,变成压克力箱或是铁柜也不是做不到。
“丝丝!”才八点多,元敬淮的呼唤声就从大门口传进来。
何丝丝是惊讶的,他少说有半年以上没这么早回来了!
她在惊讶之余慌乱起来,很快的吹熄烛火,将吃了三分之一的泡面匆匆倒入流理台,且将窗户大开,并神经兮兮的用双手在空气中挥了挥
怕什么?他不会进来的
何丝丝突然失笑,那笑,除了无奈之外,自嘲的成分居多。
“丝丝!”元敬淮加大了音量。
除了大爷的声音,何丝丝又听到其他人说话的声音,想必是他带朋友回来了。
“会不会不在家?”第二个人的声音传出。
“对啊!是不是还没回来?”接著是第三个人的声音。
“丝丝!”元敬淮的极限是三声,若第三声喊完人还没出现,他的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
“来了!”何丝丝略为提高音量朝厨房外喊著,人也立即跑出来。
客厅里,元敬淮的朋友洪威保和彭育已经在沙发上落坐。
“躲在厨房做什么?”元敬淮皱起眉,显然对于她没事躲在厨房感到不理解。
“吃饭呀。”何丝丝老实回答,又看着洪威保和彭育,她面带笑容的打招呼:“你们很久没来了。”
“嗯,的确很久没看到你了,丝丝。”洪威保眼光柔和的投在何丝丝脸上,说话非常客气。
“丝丝你怎么现在才吃晚饭?都八点多了。”彭育也表达了关怀之意。
“饿了就吃,一向没有固定时间。”不管任何人问问题,何丝丝总是实话实说。
“丝丝是可以做神仙的,她的忍饿功夫无人能比。”元敬淮笑着,一只大手率性的搭在何丝丝的肩膀上,紧紧一搂,俯首一亲,完全随他高兴,就算在朋友面前,他也自自然然,毫不拘泥。
何丝丝尴尬的朝他们一笑,却也对元敬淮的举止不表示任何意见或抗议,只是暗自对他为她所下的“可以做神仙”评语非常莫可奈何。
若说她的忍饿功夫无人能比,这也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抢便当的人是他。
他不只是优良驯鸽人,还是个很魔鬼的减肥营养师。
“绝不像你,肚子饿就见人开骂,没修养。”洪威保损了元敬淮一气。
“对啊。丝丝,我能不能建议你,随时准备一些点心或巧克力什么的在他的衣服里,让他饥饿时就赶紧拿出来吃,不然你也知道他发起火来真的是连消防队拿水注来冲也灭不了。”
彭育除了是元敬淮好友以外,也是公司里的一员,两人算是每天朝夕相处,他早已忍受元敬淮的坏脾气很久,现在趁机挖苦一下正是时候。
“肚子饿拿水注来冲当然没办法解决。”何丝丝不是为元敬淮说话,而是觉得彭育的比喻不恰当。“你们应该赶紧买便当给他吃比较实在。”
“还是我的丝丝比较有人性,你们这两个畜牲,只会想办法整我。”元敬淮反驳好友的奚落,对身旁的佳人很满意。他的丝丝不管私底下或当着别人面前,永远替他将男人尊严维护得好好的。
“想办法整你,也从来没一次整到你啊!”洪威保大方承认他与彭育的确常常想些有的没有的要整他,偏偏他总受老天眷顾,他们没有一次能成功看他出糗。
“是丝丝有旺夫运。”彭育沉稳的说著。“威保,你回想看看,自从敬淮和丝丝在一起之后,他是不是更如鱼得水,好运连连,做任何事情都无往不利?运气旺到我们站在他身边,就像站在一团火旁边似的。”
“经你这么一提,真的是喔!”洪威保仔细想了想这几年元敬淮的好运道,的确如彭育所说。
当然也不是说元敬淮以前是个衰人,而是有了何丝丝在背后加持,原本就福星高照的他,就更如虎添翼般飞黄腾达了!
“说得好像我本来很糟似的。”女人不吵不闹是天经地义,干嘛将功劳堆在何丝丝头上?元敬淮宁可将所有的成就都往自己身上揽。
“瞧你一副不认同的样子。敬淮,我告诉你,像丝丝这种美丽温柔又善解人意的女人,是愈来愈少见了。你不珍惜,外面多的是排队追求的人,我可能是最接近门口、排第一个的人。”洪威保半开玩笑似的说著。
“那我排第二个好了。”丝丝是好过头的女人,只要是男人,没人不想要。彭育自然也很认真的想插上一脚,play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