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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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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早上八点。

    阳光洒在老眷村的红瓦白墙上,清风吹拂,院子的桂花树随风摇曳,传送著阵阵幽香。

    木造的低矮平房内一片寂静,朝露躺在卧床上,双眼直直瞪著随风轻轻飘动的蓝色窗帘,幽幽叹了一口气。唉,起来吧,反正她也睡不著。

    她昨天晚上十一点就上床睡觉了,可是,随著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她却越来越清醒。多年前的记忆在她脑海中一幕幕地翻飞,她拚命地命令自己不要再回想,可那清楚的往事却像是一部电影般,在她脑中自动播放,把她整个人带回十六岁那一年,也让她清楚地回想起那个人

    范波涛。

    朝露披著睡袍下床,缓缓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望着小庭院,思绪渐渐远扬

    那一年,她只有十六岁。那一年,她遇见了那个男人,谈了生平第一场、也是最后一场的恋爱。

    当时,她刚上高一,利用暑假到一家冰淇淋店打工,就在那里,她遇见了范波涛。

    他大她两岁,就读于明星高中的高三,因为成绩优异,可望保送至一流大学。

    范波涛英俊儒雅、充满自信,神采飞扬的脸庞总是散发著灿烂的光芒,如此帅气的他免不了会吸引很多女孩的注意。打工的女同事中,有好多人都暗恋著范波涛,除此之外,朝露还注意到,常常来店里买冰淇淋的女客人也特别喜欢找范波涛聊天,甚至大胆地约他下班后出去玩。

    朝露以为他会答应那些漂亮女孩的邀请,但范波涛没有,相反地,他灼热而大胆的眼神总是停驻在朝露脸上,焚热的视线常常让她心跳失控,让她双颊绯红。

    她无法漠视那道眼神,更无法漠视如此出众的他。很快地,他们双双坠入了爱河。

    范波涛总会约她下班后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并且每天都会接送她回家。对才上高一的朝露而言,即将进入大学、见多识广的范波涛宛如无所不能的天神,他为她开启一扇窗,带她见识多姿多采的花花世界。

    从冰淇淋店下班后,范波涛总会骑著他的重型机车,载著朝露玩遍台北县市的风景名胜。另外,由于家境优渥的范波涛从小就学习钢琴和小提琴,拥有深厚的乐理基础,因此他也常常带朝露到国家音乐厅去欣赏第一流的表演,并因而启发了她对音乐更深的热情。

    除了音乐,两人最喜欢的就是看电影了。范波涛是电影社的社长,他常说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电影导演,他最喜欢利用星期天,校园空无一人的时候,拉著朝露溜到他就读的男校,进入放映室内。

    他会为她播放他最喜欢的经典老片,像是“楚浮的四百击”、“大国民”、“苏丝黄的世界”、“阿拉伯的劳伦斯”、“十诫”等等。每播放一部片,他就会好兴奋地为朝露解说,告诉她这个导演的运镜手法有多灵活、多么出神入化;这个镜头背后代表的意义是什么;整个影片的精髓在哪儿

    朝露会一边看着老电影,一边兴奋地听著范波涛醇厚又充满自信的嗓音,看着他英挺的侧脸,欣赏他卓绝出众的气质。她好崇拜他,崇拜他的博学多闻、他的文武双全。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似乎没有任何事可以难得倒他。她渴望快点长大,快点进入他的世界。

    后来,成绩优异的范波涛如愿被保送进入t大。为了范波涛,原本成绩只是普通的朝露,发誓要考上他就读的学校,她要成为他的学妹。

    斑中三年,朝露在范波涛的守护下过得非常忙碌且充实,她每天都忙著念书、忙著谈恋爱。

    她跟著范波涛东奔西跑,看电影、看实验剧场的表演。

    两人还利用长长的暑假,骑著重型机车完成环岛之旅。她坐在机车后座,从背后紧紧抱住范波涛,披星赶月地奔驰在山巅侮湄,像是一对浪迹天涯的情侣。

    完成环岛之旅后,两人都晒得乌漆抹黑,活像个小黑人,可是,那个夏天却成为朝露最珍贵的回忆,牢牢地收藏在记忆最深处。

    范波涛带她疯狂地玩乐、带她跳舞、带她赶电影、带她到垦丁去看流星雨,却也没忘记要督促她念书。在他的恶补下,朝露如愿考上t大,成为他的学妹,两人手牵手,笑容满面地漫步在校园中。

    只可惜,这段三年多的感情,却在朝露正式进入t大后,面临严重的考验。

    朝露一进大学就发现范波涛是t大的风云人物。允文允武的他不但成绩顶尖,还身兼多个社团的社长。电影社、天文社、篮球校队和曲棍球校队都唯他马首是瞻。他还自组一个band,身兼吉他手和主唱,在校庆和迎新晚会时大出锋头,浑厚奔放的嗓音与狂野的舞台魅力,让女学生们兴奋地尖叫、为他疯狂。

    虽然范波涛早就对外公开朝露的身分,并带著她进进出出,宣示她正牌女友的地位,不过,出类拔萃的他还是吸引了极多女人的青睐,有些大胆点儿的女孩根本无视朝露的存在,不仅明目张胆地倒追他,甚至还找尽机会接近他,以各种热情的举动来表达爱意。

    范波涛是个光芒四射、异性缘极好的人。朝露常常看到美艳的女孩向他告白,她甚至常在范波涛的背包内,发现一堆情书或巧克力。尽管她知道那都是别人偷塞进去的,但她还是忍不住吃醋,忍不住变得越来越不安。最后,她终于跟他起了争执,大吵特吵。

    那一阵子,她跟范波涛都好辛苦,两人常常吵到声嘶力竭。他气到脸色发青,她也哭到肝肠寸断,扬言要分手,再也不肯见他。

    冷战几天后,当他们在校园里巧遇时,他会以热情的吻和绵绵的爱语来感动她,让她相信他爱的只有她一人,他的眼睛也只看得到她。

    但,不管范波涛多么努力地解释,两人之间的争吵还是不曾间断,甚至越来越激烈。朝露不喜欢他忙于社团活动,她讨厌那些藉故接近他的女人,因此希望他退出社团,多花点时间跟她相处,然而他却不肯,她跟范波涛的意见严重分歧,到后来,两人几乎每天见面都要吵架。

    在一次翻天覆地的大吵后,她含泪冲出去,决心要让范波涛后悔一辈子。

    朝露悄悄准备转学考试,然后在完全没有通知范波涛的情况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考上了位于南台湾的一所大学。那时候,大一下学期已经结束了,正要放暑假,她火速办好转学手续,同时搬出了学生宿舍,完全切断与他的联系。

    到了新学校后,朝露辗转听说范波涛疯狂地在找她,试图联系她。可是她累了、倦了、伤透心了,因此她硬是不肯给他半点机会,不见他、不接他电话、也不回他的信。

    有一次,她在学校帮忙准备一项钢琴比赛,因为练琴练得太晚,学长好心地送她回住处。快接近住处时,朝露看到范波涛伫立在街灯下,眼中燃著熊熊烈火,一瞬也不瞬地看着她,还有她身边的男人。

    那一刻,泪水已经涌满她的眼眶,她好想扑到他的怀里,但她不准自己这么软弱。她故意挽住学长的手,看也不看范波涛一眼,亲昵地跟学长一起步入住处。

    那一晚过后,范波涛便永远自她的世界中消失了。

    他不再找她,不再联系她。他与她像是两只背向飞驰的风筝,越飞越远,两人之间的距离,隔著千山万水。

    后来,朝露辗转听说范波涛服完兵役后就出国了,听说他到纽约工作,发展得非常顺利,进入第一流的公司,得到了上司的器重,年纪轻轻就崭露头角,担任要职。不过,朝露一直告诉自己那都不关她的事了。他对她而言,已经是陌生人。

    陌生人

    站在窗前,朝露抓紧睡袍,喃喃自语。“对,他只是陌生人,所以,我无须在意他,我可以大大方方地把房子租给他,皓雪说得对”

    她的耳边又响起皓雪说过的话

    “倘若你真的不在意他,那就证明给我看,也证明给你自己看!反正你只是要把房子出租而已,只要对方乖乖付租金,是谁都没有差别吧?是范波涛又怎么样?你不爱他了,不是吗?既然不爱他,应该也不恨他,不会、害怕面对他了吧?”

    朝露的指甲掐入掌心里,大声吼著:“对,我不爱他!不爱、不爱!早在决定分手的那一刻,我就彻彻底底地把他驱逐出境了!我不爱他,我对他没有任何感情,我不会再为他伤心,不会再为他掉一滴眼泪了!所以,我也不怕面对他,不怕”

    她的嗓音破碎。“我怎么会爱那种人呢?他太骄傲了没错,当年是我突然去办转学,主动离开他的。可是,他应该知道我一点儿都不想走,我会去办转学都是被逼的,我只是想跟他抗议啊!我想要他正视我的存在,我想要他多花一点儿时间陪我,而不是一天到晚参加那些社团活动,被那些女生包围为何他不懂?为什么”

    她好恨,恨他当年的无情。

    每次吵架后,他总是不肯先低头,也不肯先来找她,就这么让她一个人在住处泪流成河,绝望地空等。绝望就像是一只只长著毒牙的小虫般,无情地啃噬她的心。

    万念俱灰之际,她决定办理转学,她要离开t大,离开他的身边。她不想再当一个夜夜哭泣的女人了,而且继续待在他身边,他们会吵得更加激烈,到最后,她会变成一个连自己都讨厌的女人。

    她知道自己的做法大激烈了点,但,范波涛对她却更加残酷。她转学到南部后,虽然不肯跟他联系,但他只要有心的话,绝对可以从她的朋友身上打听出她的下落,可他却过了好久好久才来找她,然后,只望了她一眼,就转身离去

    她知道他气她,气那个送她回家的学长,可倘若他真的爱她,是不是该上前质问她,要她给他一个解释呢?他应该积极地挽回她的心,把她抢回来才是啊!

    但,他没有。他只是无情地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去。

    然后,他就这么消失了。没有任何电话、没有只字片语,他宛如自人间蒸发,永远离开她的世界。

    他可知道,这些年来她独自饮下了多少悲苦?她吞下了多少思念?每一年,她都渴望他会突然从纽约飞回来找她,但他没有。她的期待一次又一次地落空,她从期望等到绝望、心死。这份煎熬,他懂吗?他明白吗?

    今天,她应该去见他吗?

    她的脸色忽青忽白,觉得心底彷佛有两股巨大的力量在拔河。理智告诉她,绝对不要把公寓出租给范波涛,更不要再跟他扯上任何关系,他是不是回到台湾了,都跟她无关。可另一丝细微的声音却不断地干扰著她,心湖莫名其妙地沸腾了起来,滚烫的情潮蔓延至胸口,教她坐立难安。

    朝露不断看着墙上的时钟,九点了,才艺班中午才开课,她平时都是十一点出门吃午餐,然后再直接去上班。

    现在还很早,她不用这么早出门,她可以钻回被窝继续睡觉,倘若睡不著,也可以去泡澡、去上纲、去看书、去做家事

    可是,她的心却怦怦乱跳,拚命鼓噪著,她无法阻止自己想出门赴约的冲动。

    她开始想着,她应该穿哪一件上衣?配哪一条长裙?她有没有漂亮的鞋子可以搭配呢?她想好好地梳理一头长发,她甚至想为自己化个淡妆,扑上浅粉红色的腮红,再点上珠光唇蜜,让自己的气色看起来更好。

    懊死!

    “笨蛋!笨蛋、笨蛋!”惊觉自己居然真的打开衣橱开始挑选衣服时,朝露懊恼地骂道:“余朝露,你在干什么?你发疯了吗?你不准出门、不准见他!不准不准”

    ------

    上午十点半。

    朝露下了计程车,站在路边瞪著前方的“星巴客咖啡”她的睑色发白,像极了要上断头台的死刑犯般。

    一整个上午她都陷入天人交战中,她强迫自己待在家里,并找出一堆衣服来熨烫,想让自己很忙很忙,可心不在焉的下场是烫坏了好几件衬衫,熨斗还差点烫伤自个儿的手。

    接著,她懊恼地冲到浴室去,想好好地洗刷马桶和浴白,强迫自己留在屋内,不料她却笨手笨脚地打翻了马桶上的置物柜,结果漱口杯和一瓶身体乳液掉到地上,应声而破。

    朝露气疯了,懒得收拾一地的狼藉,迅速离开浴室,把自己丢到大床上,甚至拉起棉被想逃避一切。可当她回过神时,发现自己居然已经穿戴好衣服,还用直发夹梳理好了一头秀发,手拿著皮包,坐在计程车内。

    “我才不是想见范波涛,我只是只是要证明给皓雪看,证明我不在乎他,把房子租给他跟租给别人都是一样的。我只是要他的租金,才不是想藉机见他”瞪著“星巴客”的招牌,朝露的心跳越来越激烈,像是擂鼓般怦怦怦坪地乱响。

    已经十点半了,她故意晚到半个小时,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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