檐下,所以他决定搬出去。
直到要搬离住了五年的公员,傅礼元才发现这屋子里没有他的东西,白兰琪一手包办了整个屋子的布置,让他不用烦恼的住进宛如样品屋一样的房子里,到了要离开时,他才发现没有他似乎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唯一能带走的,只有那只名为baga的狗,而他会得到狗的照顾权,只因为白兰琪经常要出国,没办法照顾它。
baga成了他唯一的行李,傅礼元随便找了间公寓开始学着习惯独居的日子,只不过他一直没办法习惯这样的生活,半夜饿醒,打开冰箱才发现里头空无一物,衣服脏了还得自己找洗衣店的电话,刚搬进这里的第一天,他甚至连沐浴乳、洗发精都没有
重新适应一个人的生活,这让他很不好受,相对的让他体会到了白兰琪的好,至少和她在一起这五年中,即使她工作再忙,她依然替他把生活打理得十分妥当,虽然她坦白的告诉他她心中有了另一个男人。
讽刺的是“坦白”正是当初他喜欢白兰琪的理由之一。
暗礼元不知道自己该伤心还是该庆幸?至少他不用一辈子被蒙在鼓里,他还不致因此而恨她,只是都离开了一个月,他仍不知道自己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习惯这样的生活。
狈儿安静的趴在他脚边,他一起身,baga原本闭着的眼也跟着睁开。那一晚白兰琪像是疯了般的哭着朝他时而大声咆哮”而轻声道歉,那样的场景大概也吓坏了baga,那晚它不住地在两个主人中间来回走着,像是不知道该帮谁才好,眼里写满了不知所措。
暗礼元摸摸它的头,示意它继续睡觉,baga却还是陪他走到房门口,然后乖巧的趴在门口守候。
看着baga贴心的举动,傅礼元唇边露出了一抹微笑,其实有只狗陪伴,在这时候是很不错的。
想到跟同事间的对谈,叶雪滋忍不住哀鸣出声。
她一向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可是她发现自己真的煞到楼上新搬来的邻居,即使她已经用遍了以往曾用来说服自己的话语,却一点用也没有,每次一想到他那张没有笑容却酷得一塌胡涂的帅脸,再对着镜子看看自己的表情,她就会发现镜中人满脸通红,一副怀春少女的害羞模样。
不!她得想想办法救救自己才行!
首先列出对方的缺点:第—,他养了—只狗,养狗的人家庭环境会有一定程度的脏乱,尤其是那么人只的狗,尿騒味混着动物腥臭,她铁定无法忍受。第二,他长得太帅,年过三十的模样难保他还会是单身,就算是单身,但看他穿得那样雅痞,也有可能是个同性恋,她最好不要存有太多幻想。第三,他是她的邻居,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但是兔子不吃窝边草也是聪明人该晓得的道理,她最好是不要对周边的人下手,免得将来还得尴尬的碰面。
好!就这样,这三大要点已经完全显露出两人的不适合。
扭开水龙头泼了些冷水到脸上,叶雪滋说服自己千万得冷静,得沉着。
记住啊!一见钟情这种事是不会发生在知性的都会女子身上的。
但是一到了倒垃圾的时间,她就把这些话忘得一干二净
“叶小姐,出来倒垃圾啊。”
这台词似乎在电视广告里听过,广告中的女子一身美丽打扮,却提着垃圾等着垃圾车来,此时众人眼前也多了一个翻版女子叶雪滋,傅礼元尽量不让表情出现讶异,但这样盛装倒垃圾的场景实在少见。
这跟前几天在电梯里遇到的她大相迳庭,那天她穿着一双拖鞋,发丝显得有些凌乱,鼻子上还架着一副看起来没擦干净的眼镜,身上穿的衣服分不清楚是外出服还是睡衣,或许可称做是“当成睡衣穿的外出服”吧。
而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她怒气冲冲的街进电梯里,却又马上跳了出去,电梯里除了他以外,就是他的爱犬baga。由于baga体型不小,也难怪她会吓得冲出电梯外。
不过当她注意到电梯里有人时,她似乎就不那样害怕了。傅礼元自然明白那做作的神态起因为何,但他—向对衣着邋遢的女子不感兴趣,尤其是她刚进电梯时那副凶神恶煞样,活像要去杀了哪个欠她五百万的衰鬼,随后又毫不掩饰她对他的惊艳,再走进电梯时,脸上已经换了个表情。
通常像这种变脸如翻书的女人,他还能说什么?打从她被baga吓着的那一刻起,他就给她打了个大叉,除了尽量不把眼神往她身上摆外,他实在没有别的想法。
叶雪滋拉了拉脖子上的丝巾,尽量不做出太奇怪的动作,怎奈她的打扮太隆重了,几个欧巴桑脸上出现不以为然的表情,还有对街那个平常就打扮得很像老处女的眼镜小姐的斜眼瞪视,唯一不知道该不该算安慰的是帮太太倒垃圾的肥肚佬,至少他看起来像是很欣赏。
而那位应该要注意到她的男子她一直没有勇气去看他的反应。
看来自己发神经的突发奇想是大大的失策,但谁规定不能穿这样倒垃圾呢!叶雪滋一直用这句话安慰自己。
“叶小姐,你要去喝喜酒啊?”
闻言,叶雪滋低头望了一下自己,再抬头看看其他人投注在她身上的奇异眼光,强笑道:“不、不是啦我刚好等一下要出门。”还好她还拿了个手提袋放了点钱和钥匙,本想顺便去便利商店补点日常用品。
“我就说嘛!哪有人出来倒个垃圾还穿这样,又不是在拍广告。”房东太太笑着和另一个邻居说。
果然,她真的失策了!
叶雪滋鼓起勇气望了眼离她十几公尺远的男子,见他低头看他的狗,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她。
唉,还能说什么?她年纪已经不小了,她想恋爱,想引起好看的男人的注意,其实这也没什么错吧?难道她要一辈子都穿得邋里邋遢的,浪费她的青春岁月,苦等人来追吗?而且那天她穿得很糟糕出现在他面前,她只不是想挽回一点形象,现在才发现自己这么做显得很蠢也已经来不及了。
垃圾车的声音由远而近,大家纷纷将手中的垃圾袋丢人车内,叶雪滋也乖乖的把手中的东西丢进垃圾车内,然后
“啊!”她惨叫一声。“我的包包!”
她一时恍神,竟然把小提袋也扔进垃圾车里,老天!
“瞎咪?”清洁队员操着台语口音问道。
“我不小心把手提袋给丢进去了”大门的钥匙连同她的证照和皮夹全都在那个小提袋里。
“你找找看,应该还在。”清洁队员一副她不小心的表情,等着她c己动手。
她她真得这身打扮在垃圾车里找提袋吗?她去喝喜酒都没穿得如此娇美,如今却得在众人面前,包括傅姓大帅哥眼前扒垃圾?但除此之外,又有什么方法可以找回手提袋?
叶雪滋深吸口气,跟着差点把晚餐给吐出来,垃圾的味道实在恐怖,而她还得在那堆垃圾里找回她的手提袋!
算了,谁教她衰!
她伸出手,决定豁出去了,她可不想再打电话找锁匠来开门,再说她的皮夹也在里头,既然还能找出来她能不找吗?
另一只大手在她还在迟疑的时候先动起手,拿开几个发臭的垃圾袋,再深入一探,接着拎出那只已经沾上了不明臭酸液体的手提袋。
“在这里。”
叶雪滋睁大了眼,感激万分的用双手接过。还好,她不用去挖垃圾,虽然这是自己的错,但如果她穿得邋里邋遢的也就算了,她今晚精心打扮过丁才下楼的,这种扒垃圾的结局实在不是她所乐见。
她抬起头想向恩人道谢,却怎么也没想到,那将手提袋从垃圾堆里拾起给她的人,手里牵着一只有着黄金色毛发的狗,脸上依然是那酷到不行的无笑表情。
“谢谢。”她愣愣的说着。
“嗯。”傅礼元点了下头,随即牵着狗走了,没打算和她多说几句。
叶雪滋呆站在原地看着他和狗一起离去,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反应。
“啊!暗先生人真好啊!”在场的邻居们投以崇拜的目光。
“对啊!”等叶雪滋脑子清醒过来时,人狗已经消失在路的转角,垃圾车也已经驶向街道的另一端。
她马上冲回大楼,打算和管理伯伯借大楼住户名单来看看。
这等善良又有爱心的好男人,她决定就算错杀也不愿误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