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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路见不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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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来时已有感应,只见他收枪撤步转身,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瞬时便与来人斗作一处。而李警察就差得多了,人被扑倒不说,枪也离了手,甩出身外两三米远。对面正夹持人质的劫匪见状大喜,推开胸前人质,急步上前,直奔甩落于地的手枪。  事情发展到现在,真相终告大白!在这趟车上不仅暗伏有警察,同时也暗伏着劫匪的同伙。只好笑刚才我居然还把他们都认做是了警察。不过,劫匪们这一手做得确实非常绝!在打埋伏的同时,还安插了内应,以确保抢劫活动的万无一失。能够策划得如此周详之人,也可称得上是高手了。  其实说来,今天这两位警察表现得也不差,首先是李警察一招制敌,虽自己也小受挫折,但一举拿下劫匪首犯,其成就还是可圈可点的。其次是那高个儿警察,虽最初有打便宜手的嫌疑(这怕是警察同志们的积习),但在危急关头,为了不使群众受误伤,他竟收回手枪和敌人肉搏,只此一点便足可令人佩服!  现在的形势为警察寡而劫匪众,战况也几乎是一边倒的劫匪占优。若一旦劫匪制住警察,抢得枪支,那倒霉的将是四散的老百姓。随便想想也会明白,人都跑光了,劫匪还劫谁去呀?恼羞成怒下,他们不拿老百姓撒耙子才怪!  我虽从没想过当什么英雄侠士,尤其在逃跑路上,更是连闲事也不愿多掺合。但此刻,我和小月身陷乱局,混迹在老百姓中,如转身跑开,却不知能跑出多远。因为谁也不能保证劫匪不向我们这边开枪,更没人能保证子弹可长出眼来绕开我们。  所以我别无选择。  就在劫匪冲向手枪的同时,我动了。我和劫匪几乎同时起动,而他与手枪的距离又比我近不少,但我仍比他快了一线。当然,这要归功于平时的苦练。  我飞速扑上,目标却非手枪,而是那个几乎与我同时到达的劫匪。利用快了一线的优势,我从容挥出左拳,在对方的惊愕中,击碎了他的右肩骨,也打掉了他手中的利刃。一击得手后,我不敢懈怠,疾速侧身,接着一腿踢开了紧随其后的另一人。看看再无威胁,才俯身拾起了地上的手枪。而我这两手也震惊了全场。  “扯呼!”随着一声高喊,负伤的劫匪们吃着痛一哄而散。看着他们消失在夜幕中,我无奈的摇摇头,来到仍倒地不起的李警察身旁,一边拉他起来,一边把枪塞回到他手里。  “小李,没事吧?”这时,高个儿警察走过来。看到同事仍能站立自如,他松了口气,继而转向我道:“小兄弟,今天这事多亏你帮忙谢了。”  “没什么,你们也不容易。”我敷衍道,说着淡淡扫了李警察一眼。他下车后的表现确实令我深感失望。头回见这么面的警察。  高个儿看透了我的意思,忙解释道:“为了打掉这个抢劫团伙,我们是全体出动啊。但是面儿太大,人手根本不够。这不?就连小李这个刚从警校毕业的新手也被推上了第一线。”  李警察闻言不满的瞥了同伴一眼。这高个儿警察真是一张大嘴无遮拦,不知不觉中竟把同事给得罪了。  我装作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心里却盘算着怎么能尽快离开他们。同警察混在一起,既非我初衷更非我所愿。就我目前的状况还是离他们越远越妙。  “哦,对了。一会儿,你跟我们回趟局里,作个笔录。我们顺便也请你吃顿饭。”他恳切道。  一听要去公安局,还有什么笔录,倒真把我给吓着了!我急忙严肃道:“哟!那恐怕不行,我们明天早上必须得赶到沈阳,那边的同学早都买好票,就等我俩。要是去晚了我们就赶不上火车了。是吧?小月。”  早来到身边的小月听我一问,已然会意,忙帮腔“是啊!他们要等不来我俩,还不得急死?”  高个儿警察听我们这样一说,显得非常失望,却也没再勉强,道:“是这样啊,那你们走吧,我再找俩人就是了。”说着便伸出右手紧紧握住了我“不管怎么说,你这个朋友我们算交定了!我姓刘,叫刘峰。他叫李默宁,以后到了清远县,有事儿,找我们哥儿俩说一声就行!”  “是啊,找我们俩谁都行。”李警察也附和道。  “好的,我叫张宇,以后路过,一定会去看你们。”我装出一副很真诚的样子,心里却巴不得他们快些离开。以后?以后咱还是别再见面的好!  刚才四散奔逃的乘客看到这边已经安全,又陆续聚拢回来。毕竟,在这荒山野岭,谁也没傻到真想跑回沈市去。大家跑开后也只不过猫是在远处静待事态的发展。  时间不长,乘客便已聚齐。留下那个受伤较重的中年人和乘务员(中年人需要救治,乘务员去做笔录),我们上路了。  天明时分,经过了一个漫长的不眠之夜后,我们终于到达了出逃的第一站---沈市。  乘客们纷纷拎起行李排队下车,一夜的颠簸和惊恐早使得他们疲不能兴,一个个无精打采。我和小月排在队尾,等了很久才蹭下车。走出车门,脚踏实地,扑面而来的竟是满鼻的饭香。  “咱先去吃点东西吧?”小月指着车站外一溜饭馆道。  “我看还是先找个地儿安顿下来,休息休息再说。”我摇头否定了她的提议。车站这种地方耳目众多,停留时间过长很容易暴露形迹,实非久留之地。  “不嘛,人家都快饿疯了。好宇哥,就听月儿一回吧?啊?”小月撒娇道。脱离了虎口,她终放开身心,露出了平时难得一见的小女儿态。  其实,若论年龄,不到十七岁的她确实还是个小女生。只不过她却有着与其年纪和身份极不相称的饭量,在这方面,至少我就望尘莫及。  看着她娇滴滴的可怜样儿,我倒真有些于心不忍。为了安全也不能饿肚子!既然到了沈市,谅他们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强抢人。想到这儿,我拉起她的手道:“走,那就先去吃饭。总不能饿坏了咱宝贝月儿!”

    “就是!”初尝胜利果实的她得意道。言罢幸福的贴进我怀里。我们就这样相依着走进一家小饭铺。  由于时间还早,饭铺的客人并不多。很快,我们的早点便张罗齐备。紧接着,昨天早上那一幕恐怖镜头再次重现。小月拿起筷子,开始旁若无人的展现她狼吞虎咽的深厚功力。我只吃了一点,便停下来微笑着欣赏她表演。别看小月吃相凶狠,却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享受。  “小兄弟?”这时,不知谁在身旁叫了一声。我扭过头,只见一个身材胖大的中年人正笑眯眯的站在我身侧。此人细眼塌鼻,方面阔嘴。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对巨耳。虽不敢说大耳垂肩,但至少也垂到了嘴角。  “您?是在叫我么?”我迷惑的问。在印象中,我好象没见过他。  “是啊!我都找你半天啦。咱坐的一趟车。怎么?不记得了?也难怪,你贵人事忙,哪会注意到我。”他怪异的冲小月努努嘴笑着道。说着也不管我是否愿意,便径自坐到一旁。  经他一提,我又似乎又有了那么点印象。不过,就凭他旁若无人的这么一坐,我几可断定此人绝非善类!这种人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哼!笑得倒挺憨厚,但那也掩盖不住你险恶的本质!我心道。这么想着,脸便阴下来,冷冷问:“你找我有事吗?”  “有!当然有事,而且还是好事!”对于我的冷漠,他似乎视而未见。  很明显,此人接受过长期艰苦的训练,否则根本无法长时间而又稳定的保持住这种笑脸。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我对此人就是再反感,也不好意思就这么拉起小月拂袖而去,将他晾在当场。  “有什么事,你就快说吧,一会儿我们还要赶火车。”强烈的好奇心使我改变了初衷。无论如何,还是先听听他的来意,然后再行定夺也不迟!在我看来,对付这个胖家伙,应是手拿把攥不在话下的。  “呵呵,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叶朋,”说着他把手伸进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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