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阿德斯大步离开的高大身影,孤儿第一次认识到自直就错了。
他的心不是冰,冰会融化,他的心是石头。
她得搞清楚,她之所以和他在一起,不是因为感情、不是因为关系,而是因为利益,那么她应该一切以利为上,最大限度的利用他,以使自己辛苦赚来的金币不要打了水漂。
那么为什么那么介意他的态度呢?或者只是因为每次交锋她都被压制得死死的,所以她就更想占据主动,结果急功近利之下,反而使自己输得更多。
这个男人从表面上看来没有弱点,强大、冷酷、无爱无恨,也许把他看成战争机器更正确一点。对待这样的人怎么能急于挽回局势呢?她应该沉住气,慢慢观察,甚至忍气吞声。输给他一次不要紧,输给他很多次也不要紧,重要的是最后赢他一票,赢得他再不愿和她做对。
除非他已成神,否则一定会有弱点。她明白非要跟他拼输赢是孩子气而不理智的,可是这念头却顽固的附着在心上,挥之不去,简直像得了强迫症一样。
不要急,孤儿,慢慢来,先在那死奴隶身上赚回银子,让自己荷包鼓鼓,然后再修理他,你要等机会。
她一边想一边穿上一件深紫色纱织长裙,然后把长发刷得滑顺,高高的扎了个马尾,不再刻意装邋遢。塔撒大陆上没有女人会这样梳头发。不过她不正是领导潮流地人吗?而紫色是最适合她颜色,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白嫩,眼睛更加黑亮,她不会为他打扮,但干净整洁会使她更加自信。
也许,她来塔撒大陆后太顺利了,顺利的继承了爵位,顺利的收服人心。顺利的把整个盈禄家带到大陆首富的位置,所以她无意间是很骄傲的吧,所以才会冒犯别人,所以才会以为自己一定可以占上风。
阿德斯狠狠给她上了一课也好,凡事都要辩证的看。以后她会选择正确地办法,继续占上风,占这佣兵之王的上风。他是她的奴隶,这一点她绝不忘记。
“到我的书房谈吧。”她对站在走廊中的阿德斯说,因为他在那儿,方圆一百米内都没有生物。
唉。她的仆佣们真是一群没义气没责任感的家伙啊。平时鞍前马后的侍候,摆出一副为了主人可以牺牲性命,一生愿为伯爵小姐鞠躬尽瘁、死后而已的模样,哪想到遇到可怕的来访者,逃得一个也不剩,让她一个人面对。
从明天开始,她要做地第一件事就是加强这帮废柴们的性格素质培养。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军训手段。再这样一盘散沙下去,哪天真的发生战争,她可以熬到月圆之夜穿越回去,盈禄家其他人会死成炮灰。
她略提裙摆在前面带路,不管阿德斯跟没跟上。
灰堡中领主住宅最大,可以说大得变态,到处是楼梯和塔楼,像一个迷宫。比地球那家作为穿越之地的游乐场还大。初来的时候她时常迷路。
她把书房布置在东角塔楼的最高处地一个超大地房间里。因为那边风景非常好,打开彩色的落地玻璃窗。从四面都可以看到大海,而且书房远离卧室,不会影响到她休息。至于爬上爬下的路程,就当有氧运动好了。
阿德斯沉默的跟在孤儿身后,心中暗暗有些好笑。
在她的侍女为她擦身换衣的时候,他其实是背转身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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