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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1584—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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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焕为藤县人之说,如雨后春笋,大小报刊所发表的文章,有十余篇肯定袁崇焕是广西藤县人。注2其中,以阎崇年先生的袁崇焕籍贯考为集其大成,它进一步斥明史-袁崇焕传载袁崇焕为东莞人是“文物无据”“文献无征”

    说袁崇焕是广西藤县人的依据,综合起来,主要在:

    一、崇焕父袁子鹏碑(墓在广西平南县白马乡)记崇焕之祖袁西堂在嘉靖初年由东莞迁藤。

    二、广西藤县袁氏家谱载崇焕之祖袁西堂于正德元年(1560)由东莞迁藤。

    三、北京孔庙内明清进士题名碑袁崇焕名下刻“广西藤县”

    四、明怀宗实录、崇祯实录、崇祯长编、国榷、明季北略诸书载袁崇焕是广西藤县人。

    五、袁崇焕天启五年擢佥事监军奏方略疏言“臣籍已属西江”西江即浔江,指藤县。

    六、崇焕被杀后,其妻黄氏在藤县投水死。

    七、藤县白马乡有袁崇焕遗迹。八、藤县白马乡有“明督师袁公崇焕故里纪念碑”

    现在先剖析一下上面八点理由,看看是否可以作为证实袁崇焕是广西藤县人的依据。

    (一)关于袁子鹏墓碑(以下简称“墓碑”)与袁氏家谱(以下简称“家谱”)

    主藤县说者主认为“袁子鹏墓碑是袁崇焕为藤县籍的一个力证”注3,又说:“袁氏家谱的首次发现,为研究袁崇焕籍贯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注4但是,只要参合其他资料,细心读一读,就不难发现墓碑和家谱舛误多端,殊不足信。

    墓碑云:“祖,西堂公之子。西堂公由广东东莞县于嘉靖初年至广西梧州府藤县四十三都白马讯。”注5家谱云:“始祖,字西堂。公籍广东东莞县水南乡茶园村,明正德元年自粤东贸易至广西梧州府苍梧县戎墟,居住数年,迁居于藤县五都白马讯。”注6袁西堂自东莞迁广西,一说嘉靖初年,一说正德元年,墓碑与家谱,既同出一家,何参差若是?此不足信之一也。

    墓碑载袁子朋(墓碑原刻作“朋”)三子六孙(兆填、兆埍、兆、兆始、兆勋、兆右),家谱载袁子鹏三子三孙(兆勋、昭始、昭右)注7。姑勿论“兆”与“昭”二字不同“兆填”、“兆埍”、“兆”为何不见于家谱?假如说这三个幼殇,故家谱不载,却又何以刻上墓碑?若有其人,家谱何以不载?若无其人,墓碑何据而云?这都是不足以取信于人的。此其二。

    袁崇焕天启四年三乞给假疏曰:“七年中(略)嫡叔子腾丧矣。堂兄生员崇茂,育于臣父为犹子者,今亦丧矣。”注8分明袁子鹏有弟曰袁子腾,有侄曰袁崇茂。家谱云:“公(据上文,指袁西堂)生一子,字子鹏。”注9既无子腾之名,且明谓袁西堂仅生子鹏一人,袁崇茂亦不见于家谱,显与袁崇焕自言牴牾。此不足信之三也。

    墓碑云:“朋公妣何氏”家谱云:“二世祖,字子鹏(略),妣何氏,而〔民国〕东莞县志卷六一袁崇焕传引袁督师行状云:“仍留其祖遗屋数椽,以栖崇焕母叶氏,使终天年”(旧抄本袁自如公粤西家传所载意同)。史乘与方志均不载子鹏有继室或妾,也不载崇焕为继室之子或庶出,崇焕之母,即子鹏之妻,当为叶氏。家谱又云:“三世伯崇焕(略),妣叶氏。”注10据谈迁枣林杂俎智集袁崇焕条及清初赵吉士四明公弼卢宜汇辑二续表忠记所载,崇焕妻为阮氏(引文说后),叶氏,乃崇焕之母,而家谱却作崇焕之妻。此不足信之四也。

    袁崇焕在三乞给假疏中说:“七年中,臣之嫡兄崇灿丧矣。”注11可见崇灿为长,崇焕为仲。此出崇焕自言,不容有误,而墓碑云:“公(据上文,指子鹏)生三子六孙,长崇焕,赐进士出身。(略)次崇灿,三崇煜。”家谱亦云:“二世祖讳子鹏(略),生三子,长崇焕,次崇灿,三崇煜。”又载:“三世伯崇焕”注12。都把袁崇焕说成是袁子鹏长子,显与崇焕自言不合,在封建社会中,严长幼之序,何墓碑与家谱长次颠倒如是?此不足信之五也。

    墓碑云:“长崇焕赐进士出身,拜三边总制。”家谱云:“三世伯崇焕,字元素,号自如。(略)后官到三边总督。”明史卷七三官职二载:

    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略),至嘉靖四年始定设。初称提督军务。七年,改总制。十九年,避“制”字,改为总督,开府固原,防秋驻花马池。

    清初刘献廷广阳亲记卷一记载得更清楚:

    三边总督,辖延绥、甘肃、宁夏三巡抚。甘肃、宁夏、延绥曰三边。后以总督驻固原,更曰四镇。

    袁崇焕自万历四十七年(1619)举进士入仕途以后,从未官于西北,从未任三边总督之职,辽东与陕甘,相去数千里,墓碑与家谱,误之甚矣。此不足信之六也。

    家谱云:“三世伯崇焕(略),终于崇祯三年,被奸臣朦毙,生三子,被奸臣奏准,将袁氏抄家。三子思走广东东莞县。”

    崇焕生三子吗?请看清初以前人的记载:

    以布衣鸣崇焕冤而被杀的程本直的漩声说:“崇焕今日乃如何也?身凌迟也,后嗣绝也。”注13

    崇焕下诏狱时,上疏论救的兵部职方司郎中余大成的剖肝录说:“昔岳武穆以忠蒙罪,至今冤之;督师力捍危疆,而身死门灭,其得罪大略相似。但武穆有子霖、孙珂能白其冤,而督师竟胤绝,圣世谁复为金陀萃编者?可叹也。”注14

    崇焕斩毛文龙时,曾参其谋的重要幕宾王舋说:“大司马(霖按:指袁崇焕)无子,”注15

    明末清初赵吉士的四明公弼卢宜汇辑二续表忠记云:“崇焕无子,家亦无余资。”注16

    〔康熙〕广东通志卷一六人物上袁崇焕传云:“(崇焕)籍没之日,无子,亦无所积。”

    〔康熙〕东莞县志卷一二人物-袁崇焕传云:“崇焕无子,籍没之日,囊橐萧然,无长物。”

    据以上书所载,崇焕无子甚明,家谱所言,谬之甚矣。此不足信之七也。

    明实录-熹宗实录卷七七载:“(天启六年十月己酉)加辽东巡抚袁崇焕嗣男原荫锦衣卫千户袁兆基世袭指挥佥事。”熹宗所封,乃崇焕嗣男,崇焕无亲子可知。这位袁兆基是谁之子呢?〔民国〕东莞县志-袁崇焕传引袁督师行状云:“(崇焕)死之日,家徒四壁,所没者,皆同产兄弟崇灿子兆基与崇煜及祖遗薄产”(旧抄本袁自如公粤西家传文同)。墓碑载袁子鹏之孙六人,无“兆基”家谱载崇灿三子,亦无“兆基”墓碑中子鹏之孙“兆”“”字原碑模糊不清,笔者曾于碑前审视,字形不近“基”字。这位官封锦衣卫佥事的袁兆基,足可使家谱生辉,何以家谱反无其人?此不足信之八也。

    有此八端,袁子鹏墓碑,怎能“是袁崇焕为藤县籍的一个力证”呢?袁氏族谱怎可以作为“为研究袁崇焕籍贯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呢?

    墓碑左方有一行云:“大清光绪二十二年岁次丙申十一月冬吉日立”光绪二十二年(1896),距袁子鹏之死,已有二百七十多年,时代悬殊,且谬误多端,决非据原碑拓本或据原碑碑文重修的。家谱记及袁骥绍,骥绍,健在。家谱记袁崇焕家世,与崇焕自言或前人记述大相径庭。这两种在袁崇焕死后二百多年制成的“资料”岂能作为证实崇焕是广西人的证据。

    〔崇祯〕东莞县志卷三载:袁世祥 以孙崇焕贵,累赠兵部右侍郎右佥都右都御史。袁子鹏 以子崇焕贵,封副使,累赠兵部右侍郎右佥都右都御史。

    康熙、雍正、嘉庆、民 国等四种东莞县志所载亦同。

    〔民 国〕东莞县志-袁崇焕传引袁督师行状云:崇焕年十四,随祖世祥、父子鹏往粤西应童子试,补弟子员。

    袁自如公粤西家传云:崇焕年近十四,始随王父赠大司马世祥、父赠大司马子鹏公往粤西之梧州,应藤县童子试,补弟子员。

    〔崇祯〕东莞县志成书于崇祯十二年(1639),距袁崇焕之死,仅九年,编者张二果,东莞博厦人,与崇焕同时略晚;二果之家与袁崇焕之乡水南,相距十余里;崇焕自称族叔袁玉佩(东莞温塘人)尚健在注17,可资询访。〔崇祯〕东莞县志所言,当得其实。

    〔民 国〕东莞县志所引袁督师行状,为东莞蔡均所编。蔡均,明末清初东莞白市人,屈大均姻家,曾将袁崇焕“久存东莞”之“所遗诗文、奏疏数十卷”注18编为袁督师事迹及率性堂诗集,袁督师行状所言,亦当可据。袁自如公粤西家传旧抄本未题撰人,所载与行状合,当有所据。上述三书所言,袁崇焕祖父为袁世祥,非袁西堂。父名子鹏非字子鹏。

    说袁世祥与袁西堂是两人,还有根据:袁崇焕生于万历十二年(1584),年十四,即万历二十五年(1597),是年袁世祥与子子鹏携孙崇焕入广西。袁西堂入广西是正德元年(1506)(见家谱)或嘉靖初年(见墓碑)。由正德元年(1506)到万历二十五年(1597)共九十一年;嘉靖初年,以嘉靖元年(1506)到万历二十五年(1597)共七十五年,二人入桂时间不同。此其一。

    家谱载袁西堂为东莞“水南乡茶园村”人,茶园,一名茶山,即今东莞县茶山乡。袁督师行状及康熙、雍正等东莞县志俱谓崇焕为东莞水南村人,袁世祥自然也是水南人。袁西堂与袁世祥在东莞所居之村不同。此其二。

    东莞水南,距茶园有十二里,中隔京山、棠里、坑口、横江、厦蓢五村,阻以大江。水南村小、茶园村大,历史上,茶园从来不隶属于水南,水南也从来不属茶园。自明代中叶发后,茶园人到广西藤县、平南一带贸易而定居的,为数颇多。今与藤县毗邻的平南县的六陈乡一带袁姓,大都是明代侨居的东莞茶园袁氏之后,近来发现的平南袁氏族谱多种,可以证明这一点。茶园人袁西堂落籍平南白马村隔江相望的藤县莲塘村(今称新白马),不是个别现象。

    假定袁西堂在正德元年或嘉靖初年入广西时为三十岁,如果袁西堂即袁世祥的话,到其孙崇焕十四岁时,已有一百二十一岁或一百零五岁,即使袁西堂有此高寿,然百龄外人,又何能跋涉长途,携孙入桂呢?袁西堂与袁世祥并非一人,此理至明,阎崇年先生谓“袁世祥字西堂”注19,未知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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