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刘云轩面前的,是一个陌生的哈里。
以前的哈里,只是一个浑身透着那种无聊的贵族气息的三皇子——也许还有一点王室所共有的骄横和阴险,但是刘云轩却从来没有拿他当成一个真正的对手。
一个只知道用权力和计谋的战士,永远也不会成为真正的强者!
只有血——敌人的或者自己的血,才是让一个战士真正地成为强者的唯一法宝。
哈里的身上,还没有鲜血的味道——或者说,刘云轩以前没有看出来!
可看到了眼前的这个全身铠甲杀气腾腾地哈里,刘云轩知道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哈里,决不是个没有经历过战场的人!
杀气,这个词很是玄妙。
没有亲身体会过的人总认为这是小说写手们为了凑字数而杜撰出来的一个词汇,可是只要你亲身经历过,你就会知道——它真的存在!
遇到街上的混混,你一眼就能看出来——即使他穿着西服打着领带。
为什么?
因为他的言谈举止,因为他的一切都已经染上了混混的习气。
这是什么?
气!
气质的气!
杀过人的人的气质是平常人无论如何也装不出来的,哪怕你拧眉瞪眼——人家也只会说你神经病有毛病而已。
刘云轩当然杀过人,而且不止一个,他当然这种气质之中所蕴含的东西!
哈里一直隐藏着自己的杀气!
这才是最重要的!
与之相比,哈里手中的太阳之剑和身上的禁魔之铠却已经并不重要了。
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经告诉我们,战争的第一要素不是武器,而是人!
面对着一个拿着原子弹却并不敢真的扔出去的敌人和面对着一个手里只拿着一把小小的匕首却已经拼命拼到眼红了的敌人,自然是拿着匕首的敌人更加危险!
而现在,他面对的这个哈里,不是那个只敢吓唬人的懦夫,而是手里拿着原子弹也敢把它扔出去来个鱼死网破的亡命之徒!
这才是真正的敌人,真正的对手!
“自己真的那么有把握吗?”刘云轩第一次问了自己这个问题。
不过走到了现在,一切回头的路都已经成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幻想,唯一可以上岸的路就是胜利!
刘云轩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攥紧了拳头,依然有力,自信的感觉又重新占据了他的心扉:“哼!这点小把戏也想和我斗!”
哈里也在注视的刘云轩。
哈里的心底也是一团丛生!
他居然没有用那光明神之祝福,他的身上甚至还穿着平时的那身魔法袍——连洗都没有洗!
他究竟在搞什么飞机!
哈里看着眼前的这个衣服甚至还有点脏的海菲尔德-尼古拉斯,耳边若兰的声音又开始回荡起来:“他什么都没有准备只在陪着瑟琳娜小姐逛街、买衣服瑟琳娜小姐现在还在他的房间里”
一想到刘云轩和瑟琳娜那反常的表现,哈里的心里忽然有一点很是奇怪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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