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喜欢,像咱们家乡的泉水一样通透,而且是七色的,好漂亮。”她颔首答。
“说得好!?”少爷频频点头赞赏“通透二字用得最好,泉水这个比喻,也用得妙——你这丫头,就留下吧!”
留下?小宁又是一愣。
不过,周嬷嬷却大为惊喜。“哥儿,就这样让她留下了?”似不放心,她再次确定。
“这丫头虽然傻了点,但胜在坦白。”少爷伸了个懒腰“不像有些人,一见我就奉承,好话说了一堆,却都是讨厌的废话。”
“快谢谢哥儿,谢谢哥儿!”周嬷嬷欣喜地再次按住小宁的头,示意她行礼。
“不必磕了,”少爷挥挥手“改天把脚裹了吧,天足实在看得难受。”
“哥儿,你不知道,她已经十二了,错过缠足的年纪,现在再缠,别说缠不出样子,脚说不定也会废了。”周嬷嬷连忙道。
“所以,她这辈子都是大脚了?”少爷看着小宁的一双脚丫子,深深叹了一口气“可怜——可惜——”
真的很可怜、很可惜吗?小宁从前一点也不觉得,因为邻居姊姊缠足时,哭得死去活来,她那时还庆幸父母没给自己上刑,但今天,这双大脚却让她头一次感到如此自卑。
没由来的,她突然很希望眼前这个尊贵的男孩子能多喜欢自己一点儿,哪怕只有一点点
但一双天足,注定了她也许永远不可能得到他的青睐。
十年后
对小宁来说,每天下午的这个时候,是她一天中最轻松惬意的时光——
因为该忙的都忙完了,没忙的还没到时间,她有空闲,就会待在书房里,坐在墨香扑鼻的案边,或者看看书,或者写写字。
阳光从窗外射进来,隔着幔子,并不显得炙人,却蓬勃有生气,让人不禁对明媚的未来怀抱着无限憧憬。
这个时候,府中大部分的人大多午睡去了,周围静悄悄的,只闻树上断续的蝉鸣。
“乔眠风。”她在宣纸上一笔一画写下这个名字,口中喃喃念道。
这个名字,改变了她的一生,每次听到或提起,都让她心怀感激,甚至掺揉着爱慕。
看着这个名字,她的嘴角不自觉上扬,形成美丽的微笑。
她的书法并不算好,唯独这三个字写得极好,超过这世上所有的人,甚至超过名字的主人。
“已经把墨磨好了?”
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小宁提起的笔,停顿在半空中,连忙回眸,巧笑倩兮“爷,这么快就醒了?当心晚上看书犯困。”
从前的“哥儿”已变成现在的“爷”无论称谓如何变化,他仍是他,让她一见便笑若晨花的男子。
“你的字越写越好了,”乔眠风走近她,瞅了案上的宣纸一眼,颔首道:“明儿个写帖子,你替我就成。”
“爷过奖了,小宁哪敢啊!”看他坐下,她习惯性地替他梳理头发,将松散的辫子重新绑好。
乔眠风真是这世上最英俊的男子,不只有张比女孩儿还漂亮的容颜,就连头发也乌黑油亮,茂若海藻。
不过,最让她心动的,还是他那一双眸子,澄净得似秋天的湖水,泛着明亮的光彩。
别人都说,乔眠风的脾气捉摸不定,喜怒无常,但只要看一看他的眼睛,小宁便知道他心里正在想什么。
这样的本领,全府上下,恐怕也只得她一人拥有,因为,她对他最为尽心。
“对了,我从前画的那些美人图,你收到哪儿去了?”乔眠风忽然道。
“在最上边的抽屉里,得找找。”小宁一怔,料定他不会没来由提起。
“你现在就去找吧,辫子等会儿再绑。”他的命令,哪怕是芝麻绿豆小事,也刻不容缓。
小宁知道他的脾气,立刻放下梳子,命人搬进短梯,爬到高高的架上,翻开抽屉,逐格逐格地找。
“别的都还罢了,有一幅秋千图,你得特意寻出来。”乔眠风站在下边,仰头高声道。
“那幅图我记得,是爷两年前画的,用了一个通宵呢。”小宁笑应。
“亏你还记得。”他不由得摇头称叹“这府里,就数你记性最好。”
记性最好?呵,其实,她只是对他的事处处留意罢了,换了别人,恐怕她也早忘了。
“看来当年你没缠小脚,倒也方便。”乔眠风忽然瞧向她的裙摆下方,微微一笑“否则,我也不敢叫你爬上爬下。”
所以,她的一双天足,只得这点好处?十年来,只能得到他这句赞美吗?
隐约觉得有些心酸,毕竟女孩子都希望别人夸自己漂亮,而不是“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