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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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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岁时,爱上一个人,以为自己会嫁给他。

    现在我也不过十九岁而已,十九岁,已经无力去相信爱情。

    我靠在楼顶的水泥墩子上,忽然全身瘫软。我累了。

    拨通许磊的电话“老许你在哪儿?我”

    老许听起来很为难“我在开会呢。辅导员临时通知的全院的班长全在的。”

    “一会儿能完吗?开完出来好不好?”

    “一会儿还有个党支部会”

    我摔上手机翻盖。

    “靠!”

    用熊猫的话说,我是一个地道的事儿妈。尽管我年龄不大,还不够做谁的妈,长期以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奋斗方向。上大学前大学就是我的方向,上来以后发现不过尔尔。但还是不吸取教训,继续寻找一个生活的理由。也许这些理由在别人看来都是很愚蠢的,就像我们看一头猪,也许它也努力想搞明白自己生活的目的,但我们知道它就是用来炖粉条的,可是它不知道。

    我妈给我的最低要求是考上硕士研究生,为此他们两口子可以吃糠咽菜砸锅卖铁,至于学什么她倒无所谓。这个糊里糊涂的要求就成了我的长远目标,我的近期目标是尽快卖字,挣点路费好在五一出去玩一趟。我用学习填充自己的空虚,学习确实会带来快感,郁闷时与其依赖一个危险的肩膀,不如去做微积分忘掉心里的伤。在阳光明媚的时候我的心情多半是好的,会想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比如晶体光学,比如实验报告,比如事业,比如未来,只是能让我驻足的东西实在太少,有一次一个江南的网友向我描述乌庄的样子,听得我只想赶紧去租一条船漫游江南。但也只是三分钟的热度,我一直清楚地知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需要怎样的努力才能有资本在未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杜韵给我打过一次电话,电话里的她沉着冷静像个大姐姐的样子,说要走了,找到工作了,向我道别。

    “是么?那你保重,一路顺风。”

    “晓蓓”杜韵的声音变得忧伤“丁鑫好吗?”

    “他挺好的,找了个韩国妞泡着,我还指望他拉我一吧呢。”

    杜韵没说什么。

    韩国妞纯属胡扯,是丁鑫自己瞎编的。

    我听丁鑫说,杜韵的工作是陈魁他爸安排的,在一家制鞋厂不知道干什么。我听得几乎把下巴掉下来“她不是学勘察的吗?”

    “是的,学勘察的女生不好找工作,她一个本科生也没什么特长。也好,本来纳鞋底就是中华女性的传统手艺,好歹是份正经工作。”

    丁鑫一边说一边笑“妈的,四十岁以前绝对不结婚!等老子事业有成了,凭我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我赶紧打断他“是是是,你就是人称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树梨花压海棠,人称j大小淫虫的丁鑫是吧?我吐啊吐啊的也就习惯了。”

    我想,丁鑫不是那种儿女情长的人,尽管他的个人资料现在写的是:“昔日的爱情,已被格式化;现在的爱情,该页无法显示或暂时不可用;将来的爱情,内存严重不足,请关闭部分程序后重试”看着是一副我心依旧的样子,但要说到守身如玉,就凭他?还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事实上他也并不避讳,他告诉我,现在还是有床伴的,是个老留学生,比他大几岁。

    “唉,不和你说了,再把你给教坏了。”

    我心想,他妈的你这种人就应该被踹。

    这两天正开招聘会,我上校园网一查,看到无数姐妹们的血泪控诉。用人单位的偏颇,同学的歧视,老板的骚扰看得我心里一寒,靠,怎么都到这地步了?

    不行不行,我得做准备了。要不然下半辈子岂非要喝西北风过日子?风花雪月的事权且放一放吧。

    我这么物质的女人,当然不想挤进失业或待业青年的大军中。我想要华居美服想得理直气壮,上小学时我妈经常对我“洗一次碗给五毛钱”这类充满创意的建议惊讶不已。我爸总教育我小小年纪不要耽于名利。

    其实我对名不感兴趣,就认得利,见钱眼开是我的一贯作风。

    我不喜欢学习——课本上的知识,但是我很早就认识到了钱这个好东东的无限魅力,也明白用知识换资本是我最好的选择,所以我无怨无悔,寒窗苦读十余年,只因书中自有黄金屋。

    面包与爱情,我永远不假思索的先选面包。

    爱情只要有荷尔蒙就能分泌,没有面包就没有荷尔蒙载体。推论是:没有面包,爱情会饿死的。

    反之则不然,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的财迷不下于我的花痴。

    我剪掉了长发以示自己发奋图强的决心。在理发店看那千丝万缕一把把掉下来时,心里有受虐般疼痛的快感。它们曾经是我的宝贝,彼时我一丝不苟的爱护着它们,洗护都很到位,所以我的头发很好,乌油油的清爽无比,深得伊人的喜爱。只是我的头发太硬了,做物理实验时测头发丝的直径,我的数据最大,老师笑“怎么这么粗?头发硬的女孩子厉害啊。”

    头发硬的女孩子厉害?也许,我妈曾说,虽然她的宝贝女儿已经长得花儿似的了,她还是觉得如果我是男孩会更合适一些。可能是眉毛的缘故吧?微浓而且有明显的眉锋,好在有一双看来清澈见底的眼睛和微微上翘的睫毛,才掩饰住那眉锋的锐利。从小我就是争强好胜的人,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乖巧的小女生。我小的时候身体发育极慢,一直是全班个头最小的孩子。一个小不点儿要维护自尊需要比常人更大的努力吧?总是有淘气男生抢走我的帽子,在他们的手里传来传去,总是有人尖声打着呼哨,给我起难听的外号——每个外号前都必加一个“小”字。连数学老师都习惯地对站在黑板前手足无措的学生说“白长那么大个子!让小豆豆给你讲吧。”这时我其实非常愤怒,谁是豆豆?我不叫豆豆啊!

    初中时看到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我如获至宝地抄下:“我承认我比你们矮一个头,但是如果你们因此而嘲笑我,那么我将砍下你们的头,消除这个差别。”

    我的偶像是拿破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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