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的大都会,黄金地段的信义区,四十层高的鄢氏大楼傲然耸立,玻璃帷幕的外墙闪闪发光,这是栋善加利用天然光概念并融入新颖设计的现代化环保大楼。
不过尽管时代如何进步、设计如何创新,依然遵循著一个恒久不变的铁则,最顶层永远是权力的核心与象征,只有发号施令的领导者才有资格坐在那里。
把员工识别证轻放在感应器上“嘟”一声,直达四十楼的电梯门应声开启,一个娉婷倩影入内,然后静待电梯缓缓攀升。
女子身材窈窕,看起来应该有一六五公分上下,整齐合身的套装打扮,只穿上半吋的高跟鞋已衬托出她的修长身形,不落俗套的发髻下是张清秀漂亮的脸蛋,柳眉、杏眼、巧鼻、樱唇,再加上嫩滑细致的冰肌玉骨,是个标准的大美人。
可以自由进出四十楼的人绝对是鄢氏的高层员工,没错,这名女子正是鄢氏副总裁的私人助理,因此女子的精明干练与办事能力自不容置喙,不过她眉眼婉约绮媚、气质柔美动人,并没一般高层的盛气凌人与傲慢自负,反而更像是弱质纤纤的千金小姐。
叮!到达四十楼,电梯门再度开启,女子笔直返回座位,纯熟地整理桌面的文件,她刚替副总裁送走一名重要客户,看看桌面的电子时钟,时间也差不多是时候前往机场,接待专程由日本来台的千叶会社三公子。
想起那个千叶少爷,她不禁蹙眉,轻呼一口气后,拿出数份等待批阅的文件,前往副总裁办公室,她轻叩紧闭的大门后推门而入。
偌大的办公室内非常宁静,安坐在真皮大椅上的男子正在假寐,不敢打搅他休息,女子慌忙放轻脚步,悄悄把文件放下。
看着男子微昂的脸庞,疲惫之色隐约可见,她的视线忍俊不住留连不去。
把头枕在椅背上的铁青俊脸,肌肉线条紧绷,侧分浏海随意散落,英挺上扬的剑眉尽露,浓密眼睫下的双目紧闭,薄唇抿成一直线,瘦削的脸颊显得下巴更为尖细,略微苍白的肌肤光滑洁净,是张非常俊逸的脸庞。
男子的身材尚算高大,但并不壮硕,一八公分左右的骨架极为瘦削,完全是个文弱书生型的美男子,给人一种温柔敦厚的感觉。
思及此,女子不禁会心一笑,因为“温柔”这两个字,绝对不会在这个男人身上找到,只要稍微认识他的人,都不会拿这两个字来形容他。
没错,在他俊美的外表底下,拥有与他非常不配的火爆性格,他暴躁易怒,动不动就生气骂人,还有一张恶毒无比的利嘴,从不饶人半分。
这个男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谁都强,自尊心高傲到不能容忍一丝一毫的损伤,他就是鄢氏的副总裁,亦是未来的接班人,鄢家的少爷鄢天祐。
而她丁奕心,自从七岁那年被鄢太太从儿童之家收养后,就一直待在鄢天祐身边半步不离,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一起度过了二十个年头!
丁奕心在心中轻喟一声,看看仍在假寐的男人,不知他是闭目养神,还是疲倦得睡著了,感到略微心疼不舍的她,决定让他再休息一会儿。
正想要静静地退出去,鄢天祐霍地睁开眼睛,她想要回避也来不及,就这样与他凛冽的黑瞳直接对视,她一时间僵住,忘了要有所反应。
把她的迟钝娇憨尽收眼底,鄢天祐漆黑瞳仁闪著诡魅的光芒,他慵懒地坐正身子,大掌轻拢额前微乱的黑发,动作漫不经心却又该死的迷人。
丁奕心一阵脸红心跳,在他眼神逐渐转为讥讽,唇边更扯出一抹嘲笑后,她喉咙顿感哽塞,慌忙收敛心神与目光,并且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
“喔时间”她竟然心虚得舌头打结!“是时候该前往机场,千叶会社的三公子应该快到。”
知道她的尴尬与窘迫,鄢天祐故意默不作声,手肘放在椅子的扶手上,修长的十指交握,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极为轻柔缓慢。
“千叶之介吗?”他明知故问。
“是,我已在沪悦庭订了贵宾包厢,晚上会在那里替千叶少爷接风洗尘。”谈起公事来的丁奕心简直判若两人,变得一板一眼,脑筋明显已恢复井然有序。
“你代我去吧!”他慢条斯理地吩咐。“你就好好尽地主之谊,给我热情款待他,把他服侍得满意妥当,不要得罪他。”
什么服侍?她可不是公关小姐!很想这样回话的丁奕心只是敛下眼睑,藏好心事,并且平静地应允。“是。”
对于她的爽快回答,鄢天祐早已没有半点感觉,因为她的顺从乖巧是必然,只要他开口,她没一次拒绝过,不管要她干什么,她都会照办。
“没其他事吧?”他一副急欲打发掉她似的表情。
“这些文件比较急,可以的话,希望能在今天批阅。”她指著刚放下的文件。
瞄一眼桌上的文件,鄢天祐打开抽屉,拿出一双外科手术用的手套戴上,迳自翻阅文件,没再多看她一眼。
“我会吩咐司机六点整过来接你。”丁奕心交代一句,然后退了出去。
在大门合上后,鄢天祐丢下笔,颓然靠回椅子上,半眯眼思忖起来。
谁不知道千叶家的三公子风流好色,其韵事早已远播,尤其面对美女,不管对方是否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他都不会放过任何占便宜的机会。
如果不是看在千叶会社与鄢氏合作多年的份上,鄢天祐才不屑与这种下流的男人打交道。
话说回来,其实上回千叶之介来台洽商的时候,早已盯上气质美人丁奕心,不时使出勾肩搭臂的招式,不过鄢天祐一直视若无睹,没出面干预制止,只冷眼旁观丁奕心使出浑身解数,力抗色狼的魔爪。
这次千叶之介会明目张胆向鄢天祐提出要求,指名在台期间希望由丁奕心陪同招待,其目的昭然若揭。
明知千叶之介的劣行,鄢天祐却仍决定把丁奕心送入虎口,难道他就真的这么讨厌她,完全不在乎她?
这种复杂矛盾的情绪,恐怕只有鄢天祐本人才会懂!
***
度过了水深火热的一天,与豺狼虎豹周旋了一整晚,丁奕心总算平安脱困,毫发无损地摆脱魔爪。
不过,她感觉自己还真像个皮条客。
至于原因嘛,当然就是她重金礼聘两名专业的公关小姐,整夜陪伴千叶之介的缘故,所以今晚她才得以早早回家。
丁奕心拖著疲惫的身躯回到鄢家,迫不及待想要泡个香氛浴,洗净身上那股难闻的烟酒味。
可是她才刚踏进房间,素指还未碰触到墙壁上的电源开关,人已经被拦截了。
黑暗中,一个高大身影窜出,房门“砰”一声被关上,一只劲瘦的手臂从后头抱住她的纤腰,另一只手已纯熟地解下她的发髻,让那头柔顺亮滑的乌丝从男人的大掌中流泄而下。
男子埋首轻嗅她的发香,然后撩起她的黑发,性感薄唇轻触她的耳垂。
丁奕心顿感浑身无力,身子软软地倚靠在背后的男人身上。
男人突然一把放开她,把她摔进床上,然后欺身压上
***
清晨的阳光洒下满室温暖,时序已进入初秋的好季节。
睁开浓睫,首先映入丁奕心眼瞳的是一个男人的侧脸,熟悉的感觉很快蔓延开来,她收回横放在男子胸口的胳臂,悄悄挪开紧贴着男子的身体,用手肘撑起上半身,梭巡这张她看了二十年的阴柔脸孔。
这个与她朝夕相处了二十年的孤僻男人,到现在仍令她怦然心动不已。
还在熟睡中的鄢天祐面容出奇地柔和,袒胸裸露的上半身有些劲瘦,不过比起小时候已经强健多了。这是他长期习武、努力锻炼身体的成果,但他的肤色并不是健康的古铜色,而是比女生还要雪白光滑,这是因为终年穿著长袖衣服的关系。
虽然他的肌肤光滑,却不难发现多处紫青相间的斑纹,就像身体遭受碰撞后出现的瘀伤,这是皮下出血的现象。
丁奕心初次见到这些斑点时,感觉还挺惊吓的,现在却只感觉到心疼,纵使这些斑纹不会造成疼痛,只是比较难看而已。
所以无论天气有多炎热难受,他都会穿著长袖衣服,绝对不会在人前露出他的肌肤,不然看到别人那种既害怕又厌恶的眼神,会教这个傲慢的男人受不了。
其实鄢天祐患了一种叫“血小板无力症”的罕见疾病,他的血液先天性凝血异常,这种案例全台好像只有两、三个而已。
虽然负责凝固血液的血小板指数正常,不过却失去其功能,似乎是第十七对染色体发生异常所产生的疾病。
简单来说,就是当他受伤时,血液无法正常凝结,严重的话会血流不止,甚至失血过多致死,所以他的生命每分每秒都受到威胁。
自小已经常进出医院,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随心所欲地吃喝玩乐,更要终日提心吊胆,避免受到任何损伤,简直就像是只能在温室里呵护长大的小花,正因为患上这种罕见疾病,才会造成这个男人的偏激性格与暴躁脾气吧!
丁奕心在心中暗叹一口气,他委实令人担心,这个男人不但不能受伤,也不能操劳过度,可他却总是喜欢乱来,就像昨夜
唉!又是一声轻叹,丁奕心发觉自己越来越不了解他,总是摸不清他的心思,随著他们年纪渐长,彼此的距离好像越遥远,虽然他明明就在自己身边,已经是最亲密的人,可是她感觉却很遥远。
其实她知道的,他一直都把心门紧闭,把她拒于门外,不管过了多少年,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