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告诉自己。
“好一点了吗?”他生硬地问。
男孩抬起茫然的黑眸,固执的小嘴不停地发抖。
“累不累?”丹恩问。“要不要睡一下?事情不急,你知道。”
男孩摇头,表示不要睡。
“也对,你已经睡太多了。你会没事的,只是你妈妈给你吃了一些你不能适应的葯。我以前也发生过,吐得天昏地暗,后来没多久就好了。”
男孩垂下视线,倾身靠向床缘。丹恩过了几秒钟才明白男孩想要看他的靴子。
“不用看,”他说。“它们完蛋了,今天的第二双。”
“是你挤压我。”男孩辩解。
“还使你头下脚上,”丹恩说。“注定会使不舒服的胃呕吐。但我不知道你在生病。”
因为没有洁丝在旁边告诉我,丹恩心想。
“但你终于会说话了,”他继续说。“也许你的食欲也恢复了。”
男孩又是一脸茫然。
“饿不饿?”丹恩耐心地问。“有没有觉得肚子空空的?”
男孩缓缓点头。
丹恩再次派菲尔下楼,这次要店家送上来的是面包和清汤。菲尔离开房间后,丹恩开始帮儿子洗脸。他不确定该施多少力,所以花了不少时间。但他总算把大部分的污垢擦掉而没有刮下一层皮,男孩默默忍受,但不停地发抖。
在几片烤面包和一碗清汤下肚后,男孩的样子不再像刚挖出的尸体。丹恩把注意力转向壁炉边的铜浴盆。
“侯爵夫人替你准备了干净的衣服。”丹恩指指菲尔堆在椅子上的衣服。“但你必须先洗澡。”
男孩发出一声足以令以哀嚎预告死亡凶讯的爱尔兰女妖也会感到光荣的鬼叫,他并且企图逃跑。丹恩抓住他,不理会他的拳打脚踢和高声尖叫,把他从小床抱起来。
“别闹了,”他厉声说。“你想要弄得自己再度呕吐吗?只不过是洗个澡,又不会要了你的命。我天天洗都没事。”
“不要!”他的儿子哀嚎,把满是虱子的头埋在丹恩的肩膀。“不要,爸爸。拜托。不要,爸爸。”
爸爸。
丹恩的喉咙抽紧,伸手轻拍儿子骨瘦如柴的背。
“道明,你全身都有虱子,”他说。“只有两种方法可以除掉它们。在那个漂亮的铜盆里洗个澡”
他的儿子抬起头。
“不然就得吃掉一大碗萝卜。”
道明的上半身猛地后仰,惊骇地望着父亲。
“抱歉,”道明忍着笑说。“没有其他的疗法。”(偷偷插花:me认为这句话应该是丹恩说的才对)
挣扎和尖叫突然停止。
任何事,甚至是死,都比吃萝卜好。
丹恩小时候的感觉就是那样。如果儿子遗传到他对鸦片酊的反应,那么他应该也遗传到丹恩儿时对萝卜的嫌恶。即使现在,他还是不太喜欢萝卜。
“菲尔,你可以叫他们把热水送上来了。”侯爵说。“我儿子想要洗澡。”
第一遍,丹恩不得不亲自动手。道明像殉道者那般抿紧嘴唇,愤慨地僵坐在浴盆里。但洗完后,丹恩让道明看西洋镜一眼,并答应等他一洗干净就把西洋镜给他玩。
第二遍,道明决定自己洗。
即使菲尔在旁监督,道明仍然弄得浴盆四周都是水,丹恩利用这段时间吩咐店家准备晚餐。
晚餐送来时,道明已经离开浴盆,任由丹恩用毛巾擦干他的身体,穿上洁丝找到的老式男童装,头发也梳整齐了。
趁着道明专心玩他渴望的西洋镜,丹恩和他的车夫坐下来吃晚餐。
他拿起刀叉正要切羊肉时,发现自己竟然右手拿着刀子,左手拿着叉子。
他凝视左手的叉子许久。
他望向正往面包上抹奶油的菲尔。
“菲尔,我的手能动了。”丹恩说。
“是啊。”车夫面无表情地说。
丹恩接着想到他的左臂能动一定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只是他没有注意到。不然他怎能扶着儿子的头喂他喝茶?怎能一边抱他一边拍他的背?怎能帮儿子洗澡洗头?又帮他穿上纽扣成排的老式男童装?
“它毫无医学原因就丧失功能,现在又莫名其妙地恢复功能。”丹恩冲着左手皱眉。“好像从来没有出过毛病。”
“夫人说它没有毛病,说毛病出在我没有冒犯的意思,爵爷你的头脑。”
丹恩眯起眼睛。“你是那样想的吗?毛病出在我的头脑?换句话说,我糊涂了。”
“我只是把夫人的话告诉你。至于我的想法,我认为是有一小片东西,医生没有发现,也许它自己排出来了。”
丹恩把注意力转回餐盘,开始动手切羊肉。“一点也不错。一定有医学上的解释,但那个法国庸医不肯认错,他的同行又都护着他。里面有东西,后来它自己排出来了。”
他咽下第一口羊肉时注意力转向儿子,道明趴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欣赏着哥本哈根之役。
天大的问题缩小成一个生病害怕的小男孩。在缩小的过程中,有东西自行排出。
凝视着儿子,丹恩恍然大悟那个“东西”并不是一小片金属或骨头。那个东西一直在他的头脑,或是他的心里。洁丝瞄准他心脏的左边,不是吗?也许那个器官有一部分因恐惧而动弹不得?
如果你离开我,我会自杀,他曾经对她说。
没错,他惧怕她会离开他。
现在他明白,这感觉自从她枪伤他那天起开始存在。当时他就害怕自己作出不可原谅之事,害怕他会永远失去她。他一直生活在那种恐惧之中,至今依然。因为以前唯一喜欢他的女人抛弃了他因为他是令人无法爱的怪物。
但洁丝说,事实不是那样。
丹恩离开桌子走向壁炉。道明在他接近时抬起头。在儿子戒慎的黝黑容颜里,丹恩看到了自己:困惑的黑眸,讨厌的大鼻子,愠怒的嘴。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孩子都不算好看。他的脸不漂亮,身材也怪异骨瘦如柴的四肢、过大的手脚和骨骼大而突出的肩膀。
他也没有开朗的性格,满口脏话更增加不了他的魅力。他不是个漂亮的孩子,当然也不是可爱的孩子。
他就像他的父亲一样。
而正因为和他的父亲一样,他需要有人接纳他,需要疼爱的眼神和抚触。
那样的要求并不过分。
“菲尔和我一吃完晚餐,我们就出发前往艾思特庄。”他告诉孩子。“你有没有足够的体力骑马?”
男孩缓缓点头,目光不曾离开父亲的眼睛。
“很好。你坐我的马,如果你保证小心,我可以让你握着缰绳。你会小心,对不对?”
这次的头点得坑卩了。后面还跟了一句:“对,爸爸。”
对,爸爸。
在丹恩侯爵有如达特穆尔荒原的心田里,甘霖降下,爱的幼苗在曾经寸草不生的贫瘠土壤里发芽。
丹恩侯爵吃完晚餐时,葛巧蒂照理说早该抵达摩敦汉斯特了,但她的人却在相反方向二十多英里的达威斯托。
这是因为打算从后门逃跑的巧蒂在后门被菲尔撞个正着。他告诉她,丹恩侯爵来接儿子了,如果巧蒂知道好歹,就该安静地迅速消失。巧蒂还来不及挤出母亲的泪水为放弃心爱的儿子哭号,菲尔已经拿出一个小包裹。
包裹里面有一百英镑的金币和一千四百英镑的纸钞,以及丹恩夫人的一封信。夫人在信里指出,一千五百英镑胜过身无分文地被流放到澳洲。她建议葛小姐订船票前往巴黎,因为巴黎比较能容忍她的职业,而她将近三十岁的年纪也不会被视为极大的不利条件。
巧蒂当下决定不必浪费力气扮演悲伤的母亲。她按照菲尔的建议,闭上嘴巴匆匆溜走。
找到她的双轮马车时,巧蒂心里都盘算清楚了。与情人分享两万英镑和分享一千五百英镑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她的确喜欢洛朗,但没有喜欢到那种程度。所以,巧蒂并未前往东北的摩敦汉斯特,再从那里前往伦敦。她决定往西南走,从达威斯托前往普利茅斯,搭乘开往巴黎的船。
五个星期前,方洛朗跌落陷阱而不自知。现在他意识到自己身在万丈深渊的底部,但他没能看出洞底是流沙,反而认为自己辜负了巧蒂的信任。
没错,她赶到后桥驿站,直奔他投宿的金心旅店。没错,她找他,而不是自己偷偷租一个房间。没错,那表示旅店的房客都知道她和他有关系。但洛朗投宿时登记的是假名,所以丹恩还是有可能不会发现真相。
洛朗后来才发现,当他因为惊慌而遗弃男孩时,那个可能性就消失了。
男孩一定曾经听到巧蒂叫他洛朗。更糟的是,道明能够描述洛朗的长相,因为他在吃晚餐时一直盯着他妈妈的“朋友”看。
心思敏捷的巧蒂看出那个问题。她叫洛朗带着孩子,因为那是最安全和聪明的做法。
她也说过那孩子值不少钱。
洛朗躲在潮湿的草堆下思索着这些事,无法决定该往哪里逃,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希望在不被注意的情况下逃出旅店的庭院。
但旅店内外并没有一大堆人奉命要追捕方洛朗或任何人,洛朗刚刚逃离的房间也没有再传出恶魔的怒吼。他终于鼓起勇气爬出干草马车。
没有人拦下他问话,他尽可能沉着地走进马厩要他的马。
他在那里得知他被判缓刑。
他听说丹恩侯爵为了生病的儿子把旅店所有的仆人及不少客人搞得筋疲力竭。
方洛朗认为这是命运女神赐给他机会,挽救他在爱人心中的形象。
他很快就想出该如何达成那个目标。
反正他现在已无可失去。
他不仅负债五千英镑,还即将被丹恩侯爵大卸八块。丹恩现在惦记着别的事,但那不会持续到永远。到时他就会追捕他以前的朋友。
洛朗只有一次机会,他必须好好把握。
他必须执行巧蒂的计划只是他现在必须独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