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天,你不能不给我一点安慰,你占领了我,达令,我每次一闭上眼睛就想你,刚才我想像你在浴室里裸体的样子,差点破门冲进去,莉丝,你快把我逼疯了。”
她的脚软得差点站不祝她急忙站直,眨眨眼睛,推开他。如果他知道她爱他,他会不会去找汤西卡。把这个笑话说给她听?“你当我是个眼裹只有钱的拜金女郎,可是你还想要我,岂不矛盾?”
他一笑,用手指把靶头发。在她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之前,他已经把她拉回怀里,他的手指插入她湿漉漉的长发中“我承认我看错你了,可以吗?你对我的吸引力每一分钟都在增加,你对我的感觉也是这样,对不对?不必否认,我证明给你看。”他的肩覆上她的,执意压迫她迎接他温热的舌入侵。她发出挫败的呻吟声,全身瘫痪只好攀在他身上。
她再挣扎也没有用。他块头比她大,比她壮,她跟他角力稳输的,不过她可以消极抵抗。在唇舌交接的一阵昏眩之后,她握紧双拳,以惊人的自制力拒绝回吻,即使她的舌痒得不得了,心痒得不得了,手痒得不得了,全身都痒得不得了,她还是死命抓紧浴巾,一再回想他和汤西卡一起在背后嘲笑她,拚命保持清醒,不准自己的理智被他吻得融化。
他感觉到了她的抗拒,终于放开她“你想证明什么?”他粗哑著声音问,走向窗子,双手插进裤袋里“我想证明我昨天晚上跟你讲的话是我的肺腑之言,我不是个随便的女人,我也不想和你发展任何关系,不管你怎么著我,我依然是我,一个保守的乡下女孩,希望你不要再来逗我,我说得够清楚了吗?”
他摇头叹气。“我不相信你不要我。”
“你不信也得信。”
他凝视著她,日光不若以往的自信,他是不习惯被女人拒绝吧!在她面前跌一跤,爬起来就是了,皮肉无伤。他只要她的人,不要她的心,既然他没把她放在心上,他的心便完整无缺。她则不同,她对他付出了感情,拒绝他是为了原则问题,为了对自己的尊严有个交待,一旦离去,真正受伤难以痊愈的人是她。
他如果真的那么想要她,想到真能把他逼疯的地步,那么他该知道她要的是什么。
可是他绝口不说爱她,也未曾提过婚姻,可见她并没有重要到今他非卿不娶。排队等著取代汤西卡成为他枕边人的女人一定多如过江之鲫吧!据她所知,事务所里至少有两个女人希望获得老板的青睐。她们必定都乐于和汤西卡一样没有结婚就跳上他的床。
她办不到,她不是那种人,落伍也好、古板也罢,她还是坚持她的原则,否则她会愧对上帝,日夜难安。
“我很快就会离开这里。”她摒息以待他的反应。
他面露讶色。“什么时候?”
“可能是下个周末。”她木然地说,忽地却觉得心痛。为什么他不变她,即使只有一点点也好。“你可能还不知道你爷爷也决定要跟我们一起走。我跟瑞迪永远不会再来伦敦烦你了。你可能又要怀疑我别有企图,随你怎么想吧!我不在乎,反正我行得正站得直,何畏人言。我和瑞迪会把约翰爵士当成我们的爷爷照顾,不管他有没有钱。”
“我知道了。”他冷冷地说,走向门口,眼中的热情一扫而光。“我现在就开始找人接手你的工作。”
“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不会有问题,等著想要你那份薪水的大有人在。”
就像等著投入他怀抱的大有人在。莉丝咬紧牙,仍忍受不了心里的刺痛。
他扭开门把,安静地走出房间。她跑过去锁上门,然后把自己重重丢到床上。她好想拥抱他,把他抱得死紧死紧:有还不放开;可是她不能,她必须理智地把自己拉离开他,拉得远远的,即使她将从此失眠。她不是不想要他,只要想到他,她就兴奋得颤抖。
只有他能吻燃她心中的火花,可是她却必须放弃他,必须坚持她做人的原则有所执著,即使她得终生做个老处女。
第二天早上她勉强打起精神去上班,预备假装她和老板之间没有未了或已了的私事。
进了事务所她才知道她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傅兰克告诉她尼可到外地去出差一个礼拜。
“其实用不著他自己去,”另一个老职员大卫说“怕在最后才决定要亲自出马。”
莉丝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他恨她吗?在她离开伦敦之前一眼都不想再看见她?她连最后默默偷看他的机会都没有了。他好残忍、好绝情,连再见都不说。
她整天埋头工作,让忙碌助她忘记悲痛。然而每停下来喝口水,或发一分钟的呆,她还是不由得想:如果她爷爷没有死呢?如果瑞迪没有被送进法庭呢?如果他们的家庭律师没有通知约翰爵士呢?这些只要有一个成真,她和尼可也不会结下一段没有结果的孽缘。
到了下班时,她已经被工作和沮丧累坏了。回家去干什么呢?瑞迪和约翰爵士必定在下棋,她的空闲时间太多一定又会想起尼可。她不直接回家,漫无目的地逛街,要不是想到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新工作,恐怕有断炊之虞,她真想挥霍一下乱真东西,发泄自己郁闷的心情。
她安慰自己,用乱花钱来发泄是弱者的行为。不管是不是挥霍得起,她都必须控制自己,不能听任失恋毁了她,不然她还不如把自己无条件送给尼可。最后,她买了一大块巧克力犒赏自己,边吃边走回家。
确定走前见不到尼可后,时间便过得好慢。吃过晚饭,她拿著报纸早早上床。读赞别人不幸的故事,也许可以让她感觉自己幸运吧!没处在战争、饥荒中,没遇上意外、危险,她四肢健全、吃得饱穿得暖,哪还有资格长呼短叹?
翻到报纸上她最讨厌看的那一栏,眼睛却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粗体字的心标题印著雷尼可与汤西卡即将结婚,像一枚炸弹,炸得她的头轰轰作响,她迫不及待地看内容:伦敦最有价值的单身汉之一雷尼可即将与名门淑女汤西卡结婚,他们这一对贵族的后裔已经相恋多年:终于决定要走上地毯的另一端,她一遍又一遍地看,雷尼可与汤西卡即将结婚,雷尼可与汤西卡即将结婚,直到把报纸看得快燃烧起来,她才把报纸丢下床,结婚!尼可要和汤西卡结婚!她看错汤西卡了!她以为汤西卡是个前卫的女性,不在乎婚姻,显然她错了。汤西卡可能就是想结婚,而尼可不肯,她寸提议分手,尼可因而转向莉丝求欢,遭到莉丝拒绝,经过一番考虑后,他回头再去找汤西卡,决定跟她结婚,如果他必须在结婚证书上盖章才能得到一个女人,他理所当然会选择门当户对,确定不会贪他钱财的汤四卡,报上还刊了一张汤西卡的照片,她面对镜头哭得很甜。脸上洋溢著即将成为新娘的喜悦。她钓了尼可好几年,终于成功,得到最后的胜利。
莉丝咬紧牙不准自己哭出声,也不准自己掉泪。不!她不是弱者,她也没有输。她根本从来不曾和汤西卡争夺尼可,她根本从来没打算赢,又怎么能算输?是她自己放弃尼可,要是她屈从尼可和他做ài,他可能就不会向阳西卡求婚。但是耶又有什么意义?他不爱她,过一阵子他可能另结新欢,到时候她岂不是更伤心更悲痛?
她跳下床,拿出行李箱,把她的东西全塞进去,衣服、化妆品、洗发精、卫生棉等,塞得乱七八糟,她新近买的几件昂贵衣服都皱得不像话了。她不在乎,她什么都不在乎,她只想插翅离开伦敦,离开任何和尼可有关的地方,说她逃走也好,说她溜走也好,她全不在乎。她留下信用卡和钻石项链,关上皮箱。
还不到九点,还有火车可搭,明天清晨她就可以呼吸到约克郡的新鲜空气,她就可以把伦敦的人、事、物全忘个乾净。
她提著笨重的行李箱下楼,把在弈棋的瑞迪和约翰爵士吓了一跳。看到他们惊愕的表情她差点失笑,如果她神经质地笑出来,她的泪水也一定会跟著流下来,那样她就不知该如何解释了。
“老姐,你真的要现在走?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我当然知道。”她憋著笑向爵士道歉“我先回去把家里清扫乾净,弄得像样点,等瑞迪陪你回来,欢迎你永远和我们住在一起,当我们的长辈,约克郡的空气对你的健康一定会有帮助。”
“我们不是说好周末一起回约克郡吗?”瑞迪问。“你干嘛这么急?”
约翰爵士蹙眉,缓缓地问:“你突然决定提前离开是不是和尼可有关?”
“尼可?不,不,不,当然和他无关。”她甚至轻笑“爵士怎么会以为和他有关?我就是突然好想家,等不到明天早上。”
约翰爵士紧皱著眉头,沈思不语。她析祷他不会去质问尼可,她也祈祷尼可一概否认他和她之间有任何关系。
她已经假笑得脸颊的肌肉都发酸了,叮咛了瑞迪几句后,她匆匆告别爵士。瑞迪帮她提行李,送她到车站。
到了车站,她亲吻瑞迪的脸。“你们哪一天会生几点的火车到约克郡,先打电话告诉我,我好列车站去接你们。”
她没让瑞迪送进月台,自己找了辆推车推行李,到了月台坐下来等,听到一个平板的声音广播说她要生的那班火车将延迟一个半钟头。
太过分了!一廷就是那么久,她又能怎么办呢?拒坐抗议?不,她不要回他家,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他,即使火车要延期列明天才开,她也要在皮箱上坐列明天硬等火车来。
她曲起腿,膝盖靠到胸前。下巴就搁在膝盖上,双手抱著脚,拚命跟自怜的泪水战斗。
月台上来来往往的人们没一个理会她,她本来就是个不起眼的平凡乡下女孩。她还是回乡下比较适合。她记得在约克郡。虽然他们的物质生活不丰富,她却无忧无虑笑口常开,来伦敦之后,她的生活其实也没变得太复杂,只是多了一个烦恼源尼可。
她听到一个脚步声直向她接近,也不在意,没有抬头看,可能只是个走过她身边的陌生人吧!可是那个人发出的声音一点都不陌生,还是像她第一次听到时那么低沈磁性。
她的脉搏开始加快,心脏狂野地在胸腔里蹦跳,跳得太快令她昏眩。她抬眼看,果然看到那对今她深深著迷的灰眸。
冤家!他还不放过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