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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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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排灯,运气好的是恰巧亮度适中。

    灯一闪亮,形容憔悴枯槁的他,嘴唇上方的胡髭生长了一个月有余,心碎的模样令观者鼻酸。那一头黑炭似的头发现在狂乱如罪恶的本身,脸庞的线条比以前更冷更严峻,因为久置黑暗中,还不是很能适应突如其来的光明。他抬起手掌,挡住侵袭眼波的光亮。

    好一会儿,她站着;他坐着,四目对视。

    他困难地张开双臂,似乎想要寻求安慰,她收到讯号后马上飞奔而去,投入他的怀抱,没入他的胸膛,紧紧地拥揽住他的身躯,两人流着无声的泪水,心有灵犀一点通,此刻不需要任何言语的点缀。

    ***

    “薛小姐,你和拓芜少爷说了吗?”李嫂倚在门扇上,用衣角拭泪,最近真是个泪水泛滥的季节,她活了五十岁了还没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流了这么多的眼泪。薇薇小小姐和邦邦小少爷才刚过世出了殡,薛佛小姐又要离开了,一下子这个家就少了三个人,连针掉下来可能都会有声音。

    薛佛苍白着一张脸,如行尸走肉般“我刚在范先生的房里向他道别了,请他节哀顺变。他一天都没吃东西,也没休息休息,一会麻烦李嫂下碗面给范先生吃,人是铁,饭是钢,他再这样慢性自杀下去,会不堪设想的。”

    李嫂的泪水又决堤了,这个家将会像冰库一样。“薛小姐,你不要走好不好?”李嫂拉着薛佛,一手提着她的行李不让她离开。

    “李嫂,我不能不走,薇薇和邦邦已经不在了,我没有留下来的理由。我是受雇来照顾薇薇和邦邦的,不能赖在这不走,范先生也同意让我离开。”她从李嫂的手中拿回行李,往大门迈去,别了!我梦中的乌托邦。

    “拓芜少爷怎么可能答应让你离开?”李嫂站在大门前用身子挡着薛佛的去路。

    “他是真的答应让我离开。我告诉他时,他并没有留我,如果他要我留下来,他会开口要求。”她轻轻推开李嫂,开了门闩,挥别范府。

    拦了计程车,头也不回地离开。

    站在二楼的范拓芜,隔着窗棂拉起窗帘的一角,看着薛佛离开。好几次,他冲动地想求她留下来,但却又忍住那股强烈的渴望。他知道只要他开口,她一定会留下来的;但由她刚才拥抱他的方式,和她的眼里尽是同情与怜悯这两点证明,她柔软善良的心,已经为他打开。

    但他可还有心?每一个爱上他的人都会死。他已经极力控制自己的心性不再痴心不再狂情,绝对地保持距离,也绝对的冷漠,为什么?为什么?叶眉和薇薇、邦邦,都成了车下冤魂?他不要薛佛也是如此。惟一的办法就是不要让她爱上他,所以他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拉长的距离可以使生命得以延续。

    ***

    离开范府的薛佛,回到了以前租屋之处,房东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只得去投靠恋恋。

    热情好心的单恋恋;见是薛佛高兴得跳了起来,这一个月来范家发生的事,她还没让恋恋知道,一来是不知如何说起,二来怕恋恋知道后告诉秦学平,她已经够低落了,可不想再为秦学平的事烦恼。

    但是现在,她算是无家可归,借住恋恋家,不同她说明,依薛佛对恋恋的了解,绝对不会轻易作罢的。

    她大致把来龙去脉交代了一下,不过省略了和范拓芜之间张力十足的爱恨情仇,只简单地说了和秦学平之间的紧张关系,和方凯、珠儿、薇薇、邦邦的事,虽只是简略地带过,恋恋可也认真地聆听,在关键处不时提问题。她知道像恋恋这么敏感的女孩,逻辑、推理一把罩的美丽脑袋,很容易只凭一些片断就能拼凑出事件大致的原貌,自然她要躲过恋恋的好奇心,先得预作一番准备。

    “你说学平和又诗解除婚约了?真是看不出来,这几天全没看到他有任何反常或情绪不稳的现象,对工作的投入比和又诗订婚期间好上几倍,连合作的厂商都这么认为。你确定他们分手了?”恋恋微皱眉,不解地看着这一全盘故事中的女主人翁。

    “我也没有证实过。他说分手后有一种解脱的快感,不再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说爱情真的不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如鸡肋,他现在特别珍惜这得来不易的自由空气。今天又听你说他的工作狂热度胜于往昔,真是替他感到高兴,心灵的无负担,是用钱也买不到的。”她真的是深刻体会到这一点,至少不再把自己逼得好像随时会疯了进疗养院的模样。

    恋恋缩在被窝里,反思着今晚薛佛告诉她的故事。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说:“如果你继续留在范家会不会对你比较好?当然你可别误会我小气不让你住我家,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实行一个摘星计划,把范拓芜那颗恒星给摘下来,照亮你未来的人生。”

    “你怎么知道他是一颗恒星不是流星?万一摘下来之后发现只是一颗流星,而又投影在摘星人的心湖里了怎么办?”薛佛枕在枕头上的手闲适地交握着,为好友异想天开的想法轻声叹息。

    “肯定会是恒星的,若是流星的话早八百年前就滚进宇宙的黑洞里了。”恋恋困得想睡了,所以说起话来有一点语无伦次。

    相较于恋恋的好梦无数,反倒是薛佛装满心事的脑袋停不下思想的一夜无眠。最近,失眠好像成了她如影随行的朋友。

    ***

    梅雨旺盛的初春,雨丝成了薛佛作画时的良师益友,以雨为师、为友,初闻之时会给人一种突兀的感觉,不止如此,这春雨还成了薛佛画里的主角,她赋予了雨丝生命,不再只是地球生态中千万物景的陪衬。

    离画展只剩短短的半年,在这半年里,她准备再绘三幅画,平均两个月一幅,之于她而言只是小case。

    离开范府后,她让自己尽可能地抽离对范拓芜的思念,她未曾试着与他有任何联系,因为他也并未和她联络,好像前尘往事只是一场幻梦罢了,没有留下任何可供后人茶余饭后闲聊的题材。

    她只是拼命地作画,无休止地作画。开个展前,她准备走一趟法国和西班牙,寻求更深层的灵感,提升自我的挥洒热情,她不愿一次的画展就让她有被掏空的感觉,然后站在春水画廊以贵客面前,自惭地宣布:“这些都是我毕生的心血之大成,以后再也没有东西可供欣赏的,各位大爷可怜可怜我,买一幅回家挂在厕所也不错。”

    哈哈哈!想到自己届时可能的蠢样,她就毛骨悚然;所以,她在面对众人的裁判之前,她必须充电,必须有不一样的精神展现。

    她小心谨慎地寄了邀请函给范拓芜,邀请李嫂夫妇共同来分享她个人的小小成就。这份邀请函,她提前在现在寄出,主要是怕半年后勇气皆无之时,想以此机会再见他一面的梦想都会成奢侈。

    他会来吗?

    ***

    半年后春水画廊

    她期盼的人迟迟没有出现,她天天盼望,几乎是望眼欲穿,秋水之下还是不见范拓芜的踪影。他没收到邀请函吗?还是早已忘了她?他一定是把她给忘了,才会连捧场赏光也不屑。

    画展的最后一天,李嫂盛装而来,第一次看李嫂穿得这么正式,砖红色的老式洋装,适合她的年龄,老李大概太忙了,没陪李嫂一道来。

    “薛小姐,不好意思,最后一天了才来看画,我刚刚看了七八幅,虽是外行人,也感觉得出你画得真是好,一会我也想挑一幅画回去挂。”李嫂热心的劲还是没变。

    “喜欢哪一幅,我送你吧,甭花钱了。

    “那怎么好意思呢!拓芜少爷如果有来的话,一定会买好几幅回家收藏。”

    李嫂并不知道她提起范拓芜时会在薛佛的心里勾起浪潮,她的心整个被揪成一团。

    他为什么没来呢?面对李嫂,她也不好问起,怕李嫂起疑心,所以她只是闭着嘴不接话,希望李嫂能顺着方才的话题说些范拓芜的近况。

    果然,老天爷似乎听到了她的祈祷。

    “拓芜少爷自从薇薇和邦邦死了之后,整个人变得更冷僻了,除了原先的海之朝露之外又开了另一家分店,忙得连待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更让人伤心的是居然把唐小姐接到家里来住了。以前我就不太喜欢那个唐小姐,若拓芜少爷要娶她进范家的话,我和老李都不想再待在范家做事了,想到要服侍那个唐小姐,我情愿告老还乡。”李嫂早先就已把对唐又诗的看法说过一遍了,只是现在似乎是燃眉之急了,所以李嫂更是放出风声,想看看范拓芜会不会三思而后行。

    他和唐又诗居然同居在一起。其实仔细分析起来也不令人意外,他和唐又诗分明早就是一对爱情鸟,现在不过是旧情复燃罢了,她不应该这么心痛的啊。他今天的没有出席不就是证明了他对你根本没放在心上的吗?只凭两次的深吻,就以为人家该把你视为美玉吗?只不过是众多花名册的一朵小花罢了。

    扁是夜总会里任何一个小姐都比你更配做花魁,你还是被排拒在海之朝露外的平庸女人,忘了吗?只够替他在家哄哄小孩。她不知道接下来的庆功宴,她是怎么个行尸走肉法,爸爸妈妈为了她这次的个展特别回来替她打气,待了一个星期,隔天下午的飞机飞美国。她差一点冲动地答应爸妈一同到美国发展,离开这一片令人伤心的泥土;不过后来理智还是回头,只有留下来才能更接近他。

    她是一个纯爱的女子,不若他的肉欲,她可以等他,等他有一天会想起她,会记得她,在此之前她必须伪装自己的冷漠对他,对世界的每一个人。

    蚌展之后,她搬离了恋恋的家,搬入春水画廊老板的别墅。

    春水画廊的老板蒋暮槐,是她的伯乐,也是一个精明能干的画商,懂得如何包装一片未成名的画者,只要那人是一块未经琢磨的璞玉,他是十分有兴趣而且十分卖力的雕工,他不惜砸钱,不惜在刚开始时小小的蚀本,只要他认为那人值得。

    薛佛是最近被他相中想要栽培的画者,他给她十足的创作空间,不限制她的画风及作品一定要迎合现今的市场,他很清楚如何让她在任何的情况下享有自由,自由对一个热爱生命的画者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所以薛佛十分信任他的指引,也因为这样,她搬入了这幢占地三百多平米的别墅,他要她专心地作画,不用为杂事杂人所扰。

    但她却坚持使用者付费的观念,所以她每个月仍然照付他房租,她只卖画不卖身。

    蒋暮槐住在别墅的二楼,除非必要,他很少打搅她,对她的若即若离一直不甚了解,在他的眼里,薛佛如一般艺术狂热者一般对自己的理想抱持着崇高的追逐乐趣。

    而她也不像一般的女人。一般的女人在像他这样多金的男人砸了这么多钱,又让她住豪宅的情境下,通常早已意乱情迷,早已迎他为入幕之宾;但她却完全不同,她的心从未对他敞开,只除了谈她的画作、她的理想之外。

    她是个美丽的女人,不说话时沉静得像一缕幽魂,谈到对画的热爱时却又情怀炽热,她的眸子有时像水,有时像火,足以溺人,足以灼人。

    他怀疑她的心里早已住着一个人,除了给了那人爱以外还给了他生命。虽然她不说不谈,但由她的画里,隐约可以嗅出一丝端倪。

    三十七岁,单身、规矩、儒雅。他不知道在她的眼里,自己是个怎样的男人。

    她总是对他客客气气的,生怕一个不小心会踢伤他似的,但她却不怕他,他奇怪着,为何她会如此放心他。

    下午,他听见楼下的关门声她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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