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魏慕觉呢?
好像从进国中开始,他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了,运动、才艺样样都行,功课更是不在话下,所以虽然我们是在国一下能力分班后,才成为同班同学,实际上,班上没有听过他这个佼佼者中的佼佼者名号者,几稀。
但是我非常、非常的讨厌他。
为什么?
如果你正在发育期间,偏偏往“横”长的速度总超过“竖”的,天天看着魏慕觉毫无顾忌的追求班上任何一个长得秾纤合度的女同学,那你会做何感想?(就算你其实并不想和他有“那种”瓜葛。)
不过真正让我决定讨厌这个人的,却是导源于二年级时的一次郊游。
我们那个二十来岁,疼魏慕觉像在疼她未来孩子的女导师,把每一个表示不想参加郊游的同学叫去“关心”力劝大家应该要“团结”奇怪,难道她真以为一起出去玩一天,我们这平常为分数斤斤计较的孩子,就能亲如手足?
总之我走进去她的办公室时,心情很差,脸色也不太好看。
“曹意同,为什么填了不参加的回条?”
要不是因为她与我表姨曾是高中同学,实在太清楚我家的情况,我还真想告诉她我没有钱缴车费。
“这次月考理化考得好差,不好意思再跟妈妈说要出去玩。”
“55,嘿,不差啦,正好是我的座位号码。”
我抬起头来,才发现魏慕觉站在办公桌的另一头,翻着手中的成绩单说,蓦然想起他这学期是学艺股长。
因为和他的座位号码同分,所以不差?
我什么也没有再说,光是在走出办公室前,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而为了表示我的不在意,那一次的郊游我最后还是参加了,只是我们的女导师却因为我的“拂袖而去”而整整跟我讲了一路的礼仪。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决定要一直讨厌他到死。
你要知道,对于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来说,自尊是很重要的,而“到死为止”则是我当时可以想到的最长时间。
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慕觉,他只说:“有吗?我讲过那样的话?不过说真的,你该不会是为了想要引起我的注意,才故意考出那样的分数吧。”
这一回我依然瞪大我的眼睛,但里头蕴涵的意义和他的反应一样,都已经大不相同。
“好了啦,一家里面有一个人懂理化就好,这样教起小孩子来也比较方便,对不对?”
“谁的小孩?你的吗?”
“咦,我的不就是你的吗?不然你看,”他往右头一指,我随即看到车窗衬着外头落下的夜幕,正好变成一面天然的大镜子,映射出我们并坐的身影。“你看,我们两人像不像是一对小夫妻。”
那是我们两人最后一次同车,好像也是在短短三个月的恋爱当中,唯一一次的同车而行,谁教我们读的是相隔遥远,一南一北不同的学校。
柄中毕业后,模拟考总是拿第一名的慕觉,理所当然是不会留在家乡的,于是九月以后,我穿上了在地女中传统的白衣黑裙,而他也进了著名的红楼,此后三年,我们竟然都没再见面。
然而那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升上高中的我,不晓得是因为已经脱离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叛逆年龄,还是终于在文史课程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地,总之一下子像极了破蛹而出的蝴蝶一般,开始悠游在校园内。
从高一开始,我就相信自己考得上大学,因着这份自信,使我在三年后,真的得偿所愿时,写了一篇三千字的文章,投到家乡的青年刊物上,除了诉说那一千多个日子以来,母校所给予的种种照顾外,顺带痛批了一窝蜂往外“求经”的学子。
我忘了位在东台湾的故乡,终究是个小地方,而那些外出的学子,绝大部分老家也都还在这里,于是他们看到了我那篇文章,于是他们觉得被冤屈了,于是在大一的寒假所举办的国中同学会中,我见到了魏慕觉,那个我曾经决定要讨厌他一辈子的男孩。
“听说你有意在暑假帮即将升高三的学弟、学妹们办一个夏令营,提供他们升学资讯,并且分享大学生活的经验。”
“你好像都清楚了嘛,干嘛还来问我?”他好像更高了,有多高?一百八十公分左右吧,还是那副运动家的身材。
神气,姑娘我可也有一百六十四公分高,加上七公分的高跟鞋,站起来绝对不会比他矮到哪里去,问题是,如果我现在突然起身,大家一定会觉得我很奇怪,于是我只好继续仰着头看他。
仰着头看他?
就在那一瞬间,我清楚的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办法讨厌这个人到死,没有办法,因为我仰着头看他。
我一直仰着头看他,从国中认识他开始。
其实,我就一直仰着头看他。
“我代表那些不晓得“饮水思源”的同学们来问你,可不可以让我们加入,也贡献一点点?”
“一点点什么?负面教材?”
“曹意同,你变了好多,不过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倒是一点儿都没有变。”他话中有话的说。
我与他镜片后的双眸牢牢对视了数秒钟,终于按捺住问他我哪里变了的冲动,只说:“要怎么与你联络?”
他笑着从口袋中掏出一张显然一开始就认定我会接受,所以早早准备好的卡片来递给我,虽然什么都没有再讲,可是我却可以明显的感觉到他心中的得意,一种属于天之骄子的得意。
二月回到学校后,我们开始断断续续的联络起来,谈学校、谈社团、谈活动、谈文学、谈电影,也谈爱情。
喔,不,我们不是在谈恋爱,而是谈各自的爱情观,或者应该说,是我在听他隐隐约约的提及一段又一段的恋情,那几乎也算是他大学生活中的另一项斩获。
然后暑假开始了,活动热热烈烈的展开,慕觉担任总干事,在那些即将面临联考关卡的学妹眼中,他的魅力自然无穷,但也只有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或者应该说只有我这个身兼协调任务的发起人,晓得在朋友当中,他的求好心切有多么咄咄逼人,这次的共事,又让他与旧日同学闹过多少意气、起过多少次冲突。
“只因为我高中没有留在这里读,就把我当外人,这太荒谬了!”他不只一次的向我发牢騒。
“所以你更不能退出,你如果半途而废,就真的辩不赢我了。”
“我跟你辩过什么?”
“你对我那篇文章中的一些话,不是一直都不服气吗?”
“意同,我早就辩输你了。”他突然说了句我听不太懂的话。
“哦,有这回事?”
“国三上,有一次班会,老师要我们分成男女两组辩论“男女分班或合班好?””
“你们赢了啊,结果我还记得。”
“但个人冠军是你,所有的评审老师一致认为担任女方主辩的你,是讲得最头头是道的一个。”
“难得你还记得,我都忘了。”
“我是你的手下败将,要忘记也难。”
“什么意”我扭头看他:“你是男方的主辩!”
“你终于想起来了。”他笑了一笑,好像我记起这件事,比取得正一起办活动的伙伴们的了解,还要来得更加重要。“走吧,惜别会一完,这次的活动就算功德圆满了,看在你的份上,我会待到结束为止。”
我搭住他往我伸过来的手,被他拉了起来,再一次发现,我又是在仰头看他
“曹意同,曹意同?醒一醒,我们到了,该下车啰。”
我睁开其实一直都只是合着,而没有真正睡着的眼睛,看一眼窗外,发现我们已经来到了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