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起明天的夏威夷之旅,她不禁扬起一抹淡淡的微笑,伸手拿起了玫瑰,开始细心地修剪多余的茎叶。
何鹰雄逃离花店起码有五百公尺以上,才放心地停下脚步歇息。
可恶,为什么都远远地逃开了,方才那名美少年那纯真的眼神,仍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是中了邪不成?否则怎么会对一名只有一面之缘的美少年念念不忘?
一辆深蓝色的保时捷自鹰雄的身旁驶过,驾驶座上的男子瞥见鹰雄,随即将车子停靠在路边。
车内走出一名有着慵懒笑容的英俊男子,他朝着背对着他的鹰雄走了过去,笑道:
“好久不见。anderson,你终于回来了。”
何鹰雄一回头,熟悉的慵懒笑容映入眼中。
“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你,robert。你最近又伤了不少纯情少女的心吧?”
“及时行乐而已。”
王子麟慵懒的笑颜里,潜藏着一丝令人难以察觉的无奈与孤寂。
“倒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通知我和billy及jackson?”
王子麟口中的billy和了jackon,即是皇甫青阳和邵宜颖,此两人与王子麟、何鹰雄,合称“四大公子”四人因同在外国留学而结缘。
同在异乡的四位美男子,因喜好相近、性情又颇投契,便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哥儿们。
“提早结束我艰苦的留学生生涯,就回来喽!既然已经毕业,难不成还留在外国继续喝洋墨水吗?当然是早点回来发展,比较实际。”
“对了,看你刚才脸色不太好,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子麟关心地问。
“没什么。”
鹰雄故作无事的样子,看在主子麟眼中,甚觉有趣。
好歹他们也是同窗数年的老同学了,若不是当时何鹰雄贪心地修了个双学位,也不会晚他们一年归来。
这么多年的相处经验,子麟怎么会不知道,当他脸色不好的时候,就表示他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惊吓,尤其是“致命的女色”
他和billy、jackson都知道anderson从小就有个致命伤——怕女人怕得要命,而且越美丽的女人越令他觉得畏惧。
可怜的家伙!这不就注定了他永远无法享受甜美的温柔乡,那销魂的滋味。
子麟无限同情地看了鹰雄一眼,拍拍好友的肩膀,说道:
“如果身体不舒服,就该找医生看,免得延误病情,就不好了。”
“只是老毛病罢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既然是老毛病就不应该拖延,等到变成大毛病就麻烦了。不如我送你去趟医院吧!”
“不了,我还有事。”
他才刚回台湾没多久,心里却总是悬念着一件事,就是想见个从小到大的老朋友一面。
自从他出外留学之后,两人便没再见过面,这一别就是十多年。
“有什么事情比跟阔别一年的老朋友重逢重要?你才刚回来,就让我先为你接风洗尘吧!”
王子麟晶莹的眼中,闪烁着一丝邪魅的诡笑。
何鹰雄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看出了向来最爱整人的子麟,脑袋瓜里肯定又在打些恶整他的主意。
“我很感谢你的美意,只是我目前有事在身,只好婉拒你的盛情。我想去见一位十多年没见的老朋友。”
“既然如此,那让我送你一程吧!”
“不必了,她家就住在这附近,五分钟的路程而已。”
“好吧!不过你记得空下这个周末。难得你这个书虫终于肯乖乖的回来,咱们这群老朋友终于可以再度团聚了。”
看着子麟那慵懒的眸子闪现着狡黠的笑,何鹰雄的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个周末该不会有场鸿门宴等着他自动送上门吧?
“我有事回公司一道,你自己小心了。coodbye!mydearfriend.”
“bye-bye.”
挥别了老友,何鹰雄开着黑色凯迪拉克,来到了昔日熟悉的老地方。
十年的物换星移,人事已非。
回到了记忆中最怀念的地方,鹰雄不禁陷入了回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