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不是灰姑娘,要双玻璃鞋做啥?
要送东西,还不如送些现金、珠宝来得实际些。
听见门铃声,绑好鞋带的那妃便跳起身,直接去开房门。
门外站了一男一女,女子手中捧着一个精致的纸盒,对开门的那妃谦和有礼的笑道:“那妃小姐,这是饭店为你量‘脚’计作好的玻璃鞋。”
“哦!你放着就好了。”
瞥一眼对方手中的鞋盒,再看一眼女子别在左胸口袋上的名牌,将对方的名字记在心中之后,那妃便走出房门,不见对方亲善的笑容在瞬间冻结。
确定对方是饭店的人,所以她不担心让他们关门。
话说回来,她房里也没啥值钱的东西。
不想挂心任何事,所以她把比较重要的东西都寄放在饭店的保险箱里,所以现在,说不定那双玻璃鞋就是她房里最值钱、小偷惟一看得上眼的东西了。
“那小姐”管月琴急忙喊住她。
那妃缓缓回过头来。“还有事?”
“你不先试穿一下吗?要是尺寸不合的话”
看一眼手中不受青睐的玻璃鞋,管月琴显然有些不知所措,没想到对方会连试穿、立即打开来看的意愿都没有。
饭店聘请工匠特别打造的十二双玻璃鞋,美得连她都禁不住赞叹、想要多看几眼,怎么这位那小姐的反应完全不同?
虽然她没有权利要求雀屏中选的人怎么看待特别为她们计作的玻璃鞋,可是美丽的东西本来就该让懂得欣赏的人拥有,不然实在太可惜了。
“不是替我量过脚的尺寸,怎么可能不合?”那妃淡漠地反问。
她的眼里写着
量“脚”订作还和脚的尺寸不合,那何必多此一举?
“可是”
避月琴被问得有点尴尬。
其实她在意的,是那妃竟然连看都不想看一眼她手中的玻璃鞋。
纵使自认是新世纪的女性,对灰姑娘如梦似幻的际遇可能不感兴趣,但是能拥有一双童话故事中的玻璃鞋,应该还是让人格外欣喜的吧!
好比她,就很羡慕抽中玻璃鞋的女主角们。
看出管月琴的想法,那妃径自拉拉身上黑色的运动套装,似笑非笑问道:“你瞧我这一身装扮,穿上玻璃鞋能看吗?”
她可不想穿着一身运动装试穿高跟鞋,光想象就知道场面有多滑稽。
别说换衣服,刚绑好鞋带的她也不愿意脱鞋子。
“那至少先看看”
“好了,我知道这双玻璃鞋一定很漂亮,等我运动回来就看好吗?”那妃像个大忙人一样朝管月琴甩甩手。
话说完,她就转身离去,准备到饭店的健身房去了。
老板因为她工作上表现出色,特地犒赏她一个饭店假期。
难得老板让她住五星级饭店,而她没把它换成现金,目的就是为了放松身心,到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消除精神和身体上因工作产生的厌倦疲乏。
累了,她却无意找个王子来救自己。
等王子救赎,还不如自力救济来得快。
她只是正巧碰上饭店办活动。
就算觉得饭店举办这样的活动相当别出心裁,不失为拉拢女性顾客的好方法,但完全没料到自己会被抽中的她却认为
收下赠品,大师的预言听听就算了,灰故娘就让她永远住在童话书里,别来与她扯上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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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月琴捧着手中的玻璃鞋,哑口无言目送率性的那妃离去。
吃吃的笑声在她背后响起,她不悦的回头,瞪眼埋怨道:“傅大少,光在一旁看戏不帮腔也就罢了,还偷偷幸灾乐祸,不道德吧?”
可怜了她手中这双好似“爹不疼、娘不爱”的玻璃鞋。
“我又不是饭店的人,能帮腔吗?”傅劭君无辜地耸耸肩“说起来,生得风流倜傥的我还被人忽视,才是令人伤心的事呢!”
从头到尾,那妃没正眼瞧他不说,还根本当他是隐形人。
“对,伤心,你最好多伤一点心,免得你不伤心去伤别人的心。”
避月琴又白了他一眼,便把玻璃鞋送进那妃的房里。
“你这么说,好像我老当负心汉一样。”
没有充分理由反驳,傅劭君只得闭嘴,自动跟在她的屁股后头走进房里,随意浏览着没摆太多私人物品的房间。
一般人住饭店,不用自己收拾房间,所以东西大多随意摆放,通常不会大整齐,然而这个房间却显得过于一丝不苟。
除了铺床,饭店的清洁人员根本不怎么需要打扫。
几件衣服挂得整整齐齐,几个装东西的购物袋也没乱放架上保养品依序排列,每样东西的外观都像新的一样干干净净。
洗手台上连水滴都没有。
这女人八成有严重的洁癣。
“你有本事,爱当负心大少还是痴情汉都与我无关,别拖我下水就成了。”考虑一下,管月琴决定把鞋盒摆在最显眼的床上。一回头,才看见他不但开房客的衣橱,又开浴室来看,她立即皱眉道:“别动客人的东西。”
那妃信任他们,不代表他们可以动她的东西。
“我没动啊!我只是用眼睛看看,如果这样就能移动东西,我竟不是有超能力了?”
不慌不忙关上浴室的门,傅劭君回头朝她赖皮一笑,摊摊手。
他不是饭店的人,自然可以半点职业道德都没有。
避月琴莫可奈何,决定先带他离开客人的房间再说。
“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在送玻璃鞋的途中跟他碰个正着,知道她要做什么事,他便说先陪她送完玻璃鞋再聊。
上班时间能聊什么?她可是还有工作要做,没太多时间跟他耗。
走出房间之前,傅劭君又瞥了房内一眼,才回头对管月琴笑道:“难得住进你家,不跟你打声招呼怎么好意思,对吧?”
“这里是饭店,不是我家吧?”
避月琴无奈重申已不知第几遍的提醒。
她只是在这里上班,而且不过是领班阶级,哪能算是“拥有”这么大的家?
况且,他是一天到晚放着又大又漂亮又舒适的窝不住,跑来住斌死人的五星级饭店,才不是什么难得哩!
打招呼就免了吧!
暗劭君挑挑帅气的眉,不以为然地反驳:“你几乎都住在饭店里了,这里当然算是你家。”
她这个常常有家不回的女人,根本是拿饭店当家来住。
“常得加班,我是嫌来回麻烦才罢了,跟你扯那么多干吗?”懒得跟他争辩,管月琴在关门之前朝房内摆在床上的鞋盒看了一眼,然后叹道:“如果她一次也不穿,那双玻璃未免太可怜了,真希望能亲眼看见她至少穿上一次。”
“这是你的希望?”傅劭君满脸兴致勃勃的样子。
“是又怎样?”管月琴关上客房的门,心不在焉的回答。
下一秒,她的心思老早飞到待会儿要做的工作上,把那双玻璃鞋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得工作啊!她永远有做不完的工作,最近又来了一批新人要她训练。
暗劭君突然扳过她的身体,朝她认真又自信的一笑。
“公主的希望,我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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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怎么完成呢?
抓起她的脚,硬把玻璃鞋套上给管月琴看吗?
事情要是这么简单就好了,管月琴是要看她心甘情愿穿出来秀一次,而并不是看见鞋子在她脚上就会满足,他得想个好办法。
两天了,没人看见那妃穿过那双属于她的黄色玻璃鞋。
避月琴跟清洁人员打听的结果,听说鞋盒从床上被移进衣柜,之后便安安静静躺在那儿“安享天年”连盒子都没被打开过的迹象。
为了这件事,管月琴似乎更替那双玻璃鞋叫屈。
以他的身份去做这件事,显然是有些大材小用,感觉也有点愚蠢。
但既然答应要完成公主的愿望,他自然不能漏自个儿的气。傅劭君在思考周详之后,决定先接近那妃,跟她成为朋友后再拐她穿上玻璃鞋。
就这么决定,速战速决。
稍作观察之后,他发现那妃似乎是一个人住在饭店里。
她几乎每天都会上饭店的健身房运动,在室内游泳池游泳。
不运动的时候,她会在露天咖啡座喝茶,看看书籍或报章杂志。总之,她很擅用饭店提供住宿者的各项设施,总是悠闲地过完一天。
话说回来,她老是休闲打扮,是不怎么适合穿上高跟的玻璃鞋。
像现在,她在健身房里跑跑步机,总不能穿高跟鞋跑吧?
暗劭君远远观察带着耳机、边听音乐边跑步、摆明不要人打搅的那妃,他在心底悄悄评估着,该如何接近这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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